来源: 吴国梁问答网
2024-05-21 00:52:55

文化新地标 信州区艺术中心预计年底前落成

信州区艺术中心项目设计效果图

本报记者 郑欢

饶城又一文化新地标——信州区文化艺术中心预计年底前建成,面向全体市民开放。这座文化艺术场馆究竟设有哪些功能区、目前建设进展如何?近日,记者就此进行了探访。

在饶城叶挺大道东侧、上饶集中营扩建地块南侧的信州区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建设现场,记者看到,工人们有条不紊地进行施工操作,现场一片繁忙。“目前项目主体已全部完成,主体内外墙砌筑完成70%。另外,室内消防通风管道安装已完成60%。”该项目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信州区文化艺术中心项目用地面积约1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24779.36平方米,地上16802.77平方米,地下7976.59平方米,配备机动车停车位17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522个。项目主要新建内容包含茶艺(花艺)烘焙室、书法(绘画)室、录音棚、音乐厅、排练厅、职工汇演剧场、咖啡茶点休闲区、网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气排球馆、综合健身区、动感单车区、武术区、舞蹈房、瑜伽馆以及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预计年底前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

“作为信州区第一个文化艺术中心,它的建成,不仅为市民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文化娱乐场所,更为市民带来了一种全新的文化体验。在这里,市民可以欣赏到各种形式的艺术表演,感受到浓厚的艺术氛围。”该项目负责人表示,该项目在规划建设中通过建筑艺术与上饶信州历史人文相融合的方式,形成彰显文化气质的地标建筑。同时,通过置入更贴近空间使用者的活动场所、公共空间,为文化艺术工作者、市民提供互动、交流、展示的平台和发展创新机遇。


今日辟谣(2024年2月7日)

2024年2月7日   谣言:“四川过云南的桥断了,正在抢修中”?   真相:近日,有网民在网络平台发布视频称,“四川过云南的桥断了,正在抢修中”,引起网民关注。经核实,该网民发布的视频信息不属实。视频中的桥,为四川在建最高索塔、最大跨径的斜拉桥——沿江高速新市金沙江特大桥。目前大桥正在进行钢桁梁的安装施工,预计2025年底建成。(来源:四川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春节佳节期间,无论亲友团聚,还是外出旅行,都离不开美食相伴。从农历腊月廿五开始,“今日科普”栏目将聚焦饮食安全与健康话题,针对网民关注的食物搭配、营养健康、食品安全、科学养生等内容进行系列科普,澄清误区,守护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误区:补充益生菌可以增强免疫力?   真相:益生菌是指摄入足够数量时,对宿主健康有益的活性微生物,具有典型的菌株特异性。不同的益生菌的生理作用各不相同,在人体中发挥作用所需要的菌量也有差异。所以不是所有益生菌都具有增强免疫力的作用。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规定: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消费者在选购时应认准保健食品“小蓝帽”标志。普通食品在包装上或者宣传语中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增强免疫力、减肥、促进消化、通便等其他保健功能的属于违法违规行为,消费者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来源:市说新语)

 

  提示:涉案金额6.5亿余元!警惕这类新型骗局   详情:有明星主演,预计票房在7亿元,投资120万元收益可达400万元……听上去如此诱人的电影投资项目,其实是个骗局,全国3000多人上当,涉案金额6.5亿余元。警方介绍,以李某某为首的这起影视投资诈骗案件,是一起涉及新业态、新领域、新手段的诈骗案件,与常见的诈骗案相比,此案具有更强的迷惑性和欺骗性:受害人投资的影视项目真实存在,且已有多部上映;诈骗团伙持股的影视公司也是正规成立的公司,与电影出品方签订的合同也真实有效;但是与投资者签订的协议中,所称的投资额远远超出电影实际投资额,因此涉嫌欺诈。法律界人士建议,普通投资者要增强风险意识,不要轻信网络上陌生人的投资建议;对于自己不熟悉、法律关系复杂的项目,应谨慎投资,避免上当。(来源:新华社)

监制:荆克 屈绍辉 编辑:贾玉韬 设计:肖丽丽 尹路

微信群朋友圈卖烟花?售卖转发都违法

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检查

本报记者 郑欢

春节临近,不少市民的朋友圈、微信群出现了一些烟花爆竹的售卖消息。那么,在网络社交平台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合法吗?对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烟花爆竹必须在合法的经营点销售,在微信群、朋友圈私自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并且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此外,私家车后备箱“摆摊”和个人路边“摆摊”售卖烟花爆竹也是违法行为;非法渠道购买的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

“如果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的烟花爆竹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爆竹,不算违法。但如果不仅发布销售信息还存在线上资金往来等销售行为,则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运输烟花爆竹,要由专门的人员、专门的车辆、取得运输许可证才能进行。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万或者违法所得超过1万,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春节期间历来是烟花爆竹经营、燃放旺季,在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请前往有资质和存储条件的零售经营点购买有安全保障的烟花爆竹,安心过大年,如发现网售行为请立即举报。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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