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郑义问答网
2024-05-23 11:33:36

篁岭杜鹃花海燃情绽放

本报记者 吴淑兰 文/图

四月的篁岭,杜鹃花迎着春风燃情绽放,有鲜艳的红色和灿烂的霞光。

漫步在篁岭杜鹃园的小径上,似乎置身于一个梦幻般的世界。杜鹃花争奇斗艳,将山野装点成了一处处艳丽的花园。阳光洒在花海之上,映照出耀眼光芒,让人心生欢喜,感受到生命的活力和美好。微风拂过,花瓣飘落,带来阵阵花香,让人陶醉其中,忘却了尘世的烦恼。

篁岭的杜鹃品种繁多,久留米、雾岛、大津、平户……品种各异的杜鹃绽放出梦幻的色彩:娇嫩的粉、烂漫的红、典雅的白……每一种都有其独特的魅力,每一朵花都展现着不同的风采。

赏花正当时,莫负好春光,去篁岭共赴一场杜鹃花之约。


上饶中院发布今年第11期诚信黑榜 8人上榜

  八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上黑榜

  (失信人信息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本报讯 彭科华 祝梦莹 记者贺巍报道:近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发布今年第11期诚信黑榜,对8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

  第11期诚信黑榜标的额最大的是横峰县失信被执行人魏伟、王红卫与申请执行人熊国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横峰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魏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熊国新向横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横峰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3日立案执行,涉案标的为3000000元,被执行人魏伟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魏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弋阳县失信被执行人余淑平与申请执行人诸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弋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余淑平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诸艳向弋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弋阳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0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173700元,被执行人余淑平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余淑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鄱阳县失信被执行人罗建清与申请执行人熊俊劳务合同纠纷一案,鄱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罗建清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熊俊向鄱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鄱阳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9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60300元,被执行人罗建清至今尚未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罗建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花桥镇“林长制”“河长制”护出青山绿水

  花桥镇充分激发效能用好用活“林长制”,守好辖区森林资源。镇村两级林长至上而下联动,28名护林员常态化开展巡逻巡护,动态掌握片区森林资源现状,将林业资源保护与发展计划落到山头地块。为守护森林资源安全,花桥镇组织综合执法大队、平安义警、平安志愿者3支队伍,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火源管理、加强防火宣传,全面筑牢域内森林防火安全墙。去年,共完成人工造林321亩,森林抚育面积5251亩,处理违法野外用火大小案件13起。

  该镇稳步推进“河长制”,建立健全水资源保护督查机制,进一步发挥两级河长巡查管护的示范引领作用。广泛调动网格员、“河小青”、民间河长、企业河长等志愿者260余人,加强河道线岸管理,形成治水合力,落实长效管护。针对域内4个企业排污口实行“一口一档”制度,严控企业污染排放;打击电鱼、毒鱼、炸鱼及其他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联合学校开展护渔护河宣传教育活动。去年,共发放护河宣传手册等12000份,收缴销毁渔网、兽夹等40余件,放生鱼苗2万余尾,河流水质得到显著改善。

  同时,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商户门前三包制度,确保垃圾不落地。实行镇村干部包片、网格员包户制,清理房前屋后、村道沟渠等卫生死角,定期开展家禽散养专项整治;通过“红黑榜”和“美丽庭院洁净示范户”评选活动,激发群众参与意识。去年,评选出美丽庭院120余户,发动党员、志愿者、群众8000余人次,清理河道“四乱”120余处、清理柴草乱堆乱放640余处,人居环境品质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高。(余晨波)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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