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钱运高问答网
2024-05-24 04:10:25

微信群朋友圈卖烟花?售卖转发都违法

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检查

本报记者 郑欢

春节临近,不少市民的朋友圈、微信群出现了一些烟花爆竹的售卖消息。那么,在网络社交平台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合法吗?对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烟花爆竹必须在合法的经营点销售,在微信群、朋友圈私自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并且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此外,私家车后备箱“摆摊”和个人路边“摆摊”售卖烟花爆竹也是违法行为;非法渠道购买的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

“如果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的烟花爆竹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爆竹,不算违法。但如果不仅发布销售信息还存在线上资金往来等销售行为,则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运输烟花爆竹,要由专门的人员、专门的车辆、取得运输许可证才能进行。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万或者违法所得超过1万,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春节期间历来是烟花爆竹经营、燃放旺季,在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请前往有资质和存储条件的零售经营点购买有安全保障的烟花爆竹,安心过大年,如发现网售行为请立即举报。

里洋绵芋乘“网”飞出山旮旯

  绵芋是广丰区特色农产品,里洋村是主产区。全村种植面积逾600亩,产量近120万斤。绵芋丰产,如何拓宽销路至关重要。70余岁的郑诗满对此他深有感触。今年他种了近三亩地的芋头,有4500余斤的产量。可里洋村地处偏僻,家里缺劳力的他,跑不了“远方的市场”,等人上门收购,可价格又不理想。怎么把农产品变现,他犯上了愁。

  里洋村将破解绵芋销售难作为“实实在在办好惠民利民实事”的重点事项,致力解决好群众的“心头难”。该村一方面组织党员干部走村入户,了解农户具体种植产量及销售渠道等情况,按照产量规模、个人销售能力等信息,建立“帮销帮卖”的重点群体名单;一方面,依托部分种植大户市场行情熟、人脉资源广的优势,积极对接杭州、上海、南京等地农产品专卖店,致力拓宽销售渠道。

  “80后”的付亮亮,是村里的种植大户,早就尝过电商流量的“甜头”。2022年,他通过电商、微商等渠道,不仅把自己的4万斤绵芋销售一空,而且还帮助其他村民销售了2万来斤。今年,面对部分群众销售难问题,他探索“家庭农场+农户+互联网”的产业模式,与村里的农户签订了43亩绵芋收购协议,邀请直播能手,在田间地头开展直播助农活动,鼓励引导村里的年轻党员干部加入直播队伍,助农增收。

  “多亏了村里的这帮年轻人,把我们的难事解决了。”了解到郑诗满的情况后,付亮亮与其签订了定向收购协议,4500余斤的绵芋已销售一空。截至目前,里洋村已经销售绵芋50多万斤,其中直播销售超4万余斤。

  (杨志滨 徐卫清)

 

白马桥乡守护一江碧水

余干讯 仲春时节,走进余干县白马桥乡,信江静静流淌,映照高楼、青山,尽显诗情画意。近看,鱼翔浅底,白鹭伴耕;远望,春景如画,漫江碧透。自2021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以来,余干县白马桥乡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发展理念,狠抓“十年禁渔”贯彻落实,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有效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持续巩固禁捕成效,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该乡成立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依照河湖长制,划定禁捕监管网格,建立健全乡、村、组三级网格长管理体系,即乡班子成员为一级网格,19个行政村(社区)为二级网格,75个村小组全覆盖组成三级网格,并配备19名网格长、75名网格员,全面压实领导包村、村包组、组包水面的领导责任和属地责任。组建乡级层面禁捕退捕巡逻执法队伍,常态化对禁捕水域进行全覆盖执法,形成上下贯通、层层监控的工作机制。乡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至少每季度听取1次禁捕退捕工作落实情况汇报,确保禁捕退捕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巡逻执法行动150次,抓获非法捕捞人员7人、违规垂钓人员45人,收缴塑料船2艘、捣毁“三无船只”2艘、收缴鱼竿4根,清理处置地笼网6200余米。

建立“一村一策”“一户一策”帮扶机制,不断完善上岸渔民基本生活保障。扎实推动养老保障,对符合专业渔民条件的上岸村民,根据村民大会评、乡级层面审、村级公示原则,对其中无异议的购买养老保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截至目前,共为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发放养老生活补助210人。积极开展困难帮扶,全面排查困难退捕家庭情况,建立健全困难渔民监测体系,帮助10名因病、因残等原因丧失劳动就业能力的生活困难退捕渔民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范围,40户村民享受公益性岗位,有效解决生活困难退捕渔民生计问题。全力推动转产就业,累计开展各类培训2期,培训禁捕退捕渔民120人次,扶持5名退捕渔民就业创业。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的禁捕社会氛围。该乡利用宣传车、乡村广播等载体不间断宣传禁捕退捕最新政策、渔业法规,并制作永久性广告牌53余块,累计发放宣传册1.2万余册。同时通过对重点水域、重要路口、重要场所刷写标语、悬挂条幅、制作文化墙体等形式,让禁捕成为每个乡民的自觉行动,形成群防群策、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韩海建)


发布于:上思县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用户反馈 合作

Copyright © 2023 Sohu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