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清风正气 敲警钟长鸣——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组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扬清风正气 敲警钟长鸣
大家首先跟随讲解员,来到了饶州监狱陈列馆。饶州监狱陈列馆以饶州监狱历史进程脉络为线,以典型和重大事件为点,运用图片、实物、资料和历史场景再现等形式,勾勒出饶州监狱的历史进程,使得全体同志详细了解饶州监狱的发展史、监狱工作的政策方针和罪犯的改造流程。
二、倡廉洁:参观警示教育厅
随后,全体同志来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了一系列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党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历史沿革、职务犯罪罪犯接受改造心路历程以及近年来监狱在纪检监察工作、廉政警示教育方面采取的措施及成效。过程中,大家驻足观看馆内陈列的一张张图片、一件件实物,并透过职务犯罪服刑人员亲手写下的忏悔文字,更加近距离感受职务犯罪的真实案例。
法治廉政教育厅时刻提醒着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居安思危,警钟长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思想堤坝,严明纪律规矩,保证清正廉洁。
三、敲警钟:珠湖大礼堂开展现场体验教学
在珠湖大礼堂,饶州监狱狱政警官为全体同志上了一堂深刻、生动的警示教育宣讲课。通过观看职务犯罪服刑人员忏悔影像,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对狱内情况进行全方位了解,并通过大屏现场了解罪犯一日的学习、生活和劳动改造等情况,真实感受罪犯“高墙电网”内的铁窗生活。
四、促交流:现场谈警示教育活动学习心得体会
参观结束后,大家一致反映,此次活动是一堂鲜活生动、具有强烈冲击力的警示教育课,切实感受到“贪廉一瞬间,荣辱两重天”背后的真谛。大家纷纷表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更加牢记使命,廉洁、秉公、规范用权,始终保持党员干部的清廉正直本色,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健康纯洁的工作氛围。 (陆佳琪)
支持青年人才当科创主角
走上“擂台”,面对业界、学界评委,分享推动技术进行产业转化的构想;奔向展厅,与其他单位(项目)一起,参加成果展示、交流对接等活动……记者初见吉林大学博士后孟浩时,他正忙得“脚不沾地”,参加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团队获得金奖后,孟浩兴奋地说:“电话接不过来,不少企业和单位提出合作意向。”以大赛为合作交流的平台,很多像孟浩一样的青年科创人才都收获不小。
作为我国博士后制度实施以来举办的规模最大、层次最高、覆盖面最广的全国性博士后创新创业赛事,大赛吸引一大批高层次创新人才挥洒才情、碰撞智慧。有人说,这是“最强大脑”的集结,“硬核”力量的对决。这一创新创业的舞台,让众多优秀博士后青年脱颖而出,有利于激发他们攀登科研高峰的动力,壮大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有生力量。
青年人才是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源头活水,博士后群体是青年科技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身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一线,有创造的想法、创新的潜力、创业的动力。如今,广大博士后努力推动产学研用对接,积极把相关科研成果投入到各行业各战线。
从实验室到生产线,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并非易事,需要架桥梁、畅渠道。手上的科研成果,应用价值有多大?是否有未被发现的应用场景?这是采访时不少人的关切。大赛就是交流互鉴的空间,有利于信息交互、资源融通。与同赛道选手竞技,跟专家评委、企业交流,来自清华大学的张伟挺有感触:“我们对社会和市场的需求有了更清楚认识,有助于挖掘更多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展现亮点、交流提升,助力科研成果在转化落地中找准定位、更好发挥效益。
从大赛看科创活力,健全完善激励机制至关重要。在大赛现场的“来揭榜”区域,展板上列明单位简介、技术需求,博士后团队可根据自身专长“揭榜”应征。如今,各类“揭榜领题”活动已逐渐常态化、机制化,对科创团队形成吸引力、带动力,为业界带来破题新方案。实践中,还应进一步探索创新,不断丰富形式、完善机制,更好激励科创人才关注产业需求、投身科技创新。
创新之道,唯在得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培育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政策重心放在青年科技人才上,给予青年人才更多的信任、更好的帮助、更有力的支持,支持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无论是博士后制度还是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都在回答一个问题:如何让人才资源、创新资源、产业资源、市场资源实现有机统一。既培养好人才又使用好人才,既孕育广阔市场又满足市场需求,充分发挥人才资源价值,对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就此而言,仍需不遗余力为人才成长发展、创新创业创造条件,使各方面人才各得其所、各展其长,推动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
“未来已来,脚步更快”。大赛内外,主题曲《未来为我而来》唱出了很多人的心声。创新体制机制,营造良好环境,搭建干事创业平台,让施展才干的舞台更大、创造价值的机会更多,日益积累的青年人才优势就能转化为澎湃不竭的发展优势。 (沈童睿)
以高水平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需要,遵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格局,以“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为目标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2023年6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决定》已于2023年8月25日公布施行。修改后的法规表述更加精准,职责分工更加合理,监督检查责任更加明确,建房申请流程更加简洁便民。12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饶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已按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上饶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同类型的噪声污染,落实管理主体,制定行为规范,明确法律责任,为我市噪声污染防治,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要做好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必须下足‘绣花’功夫,对条例草案逐条逐句逐字斟酌、研究。同时,还要注重倾听群众的意见,了解群众所思所盼。”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建新介绍。
每一部地方性法规的诞生,背后都是一段漫长的雕琢之旅。
在《上饶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深入多地开展立法调研,对征求、收集的基层意见和建议,逐条梳理、反复研究。把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既保障社会生产经营有序,又兼顾人民群众生活安宁。
《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制定出台前,全国没有一部专门规范农民建房的法律法规可供借鉴。从法规框架到具体的每一个条款,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最终制定出全国第一部规范农民建房的地方性法规,我市农村违规建房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支撑。多年来,我市制定的法规数量位居全省各设区市前列,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新思路新举措,确保制定出台“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良法,以高水平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