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李四光问答网
2024-05-27 06:39:47

我市开展特种设备检查保安全

  该局结合实际开展“五一”节前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成立督查工作小组,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确保责任压实到人。针对假期客流高峰、人流密集、可能造成设备使用超负荷运转的特点,以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为重点,督促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截至目前,全市8条索道、72个大型游乐设施均已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应急演练,有效提升了应急处置能力。组织监察执法人员深入基层一线,全面细致开展排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截至4月25日,已派出13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企业39家,发现问题隐患48个,现场完成整改45个,限期整改3个。此外,为确保“五一”假期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该局全面落实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气瓶建档、充装、检验以及流转动态管理,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约谈燃气管道、液化石油气站相关负责人,督促加强安全管理。并利用96369平台,轮番播放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电梯安全常识,普及安全教育。

 

江西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上饶市反馈督察情况

  本报讯 记者陈绍鹏报道: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上饶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3年12月18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3年12月27日向上饶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省长陈敏出席会议并讲话,督察组组长李晓浩宣读督察报告,上饶市委书记陈云作表态发言,上饶市委副书记、市长邱向军主持会议。会上,传达学习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开通报典型案例,观看上饶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专题片。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杨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余正琨,督察组副组长陈世超,督察组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上饶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参加会议,上饶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上饶市所辖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领导成员通过视频的形式列席会议。

  督察认为,上饶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双主任”的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积极探索葛仙村、望仙谷“生态修复+文旅”等“两山”价值转换路径,篁岭村入选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最佳旅游乡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2022年中心城区PM2.5浓度25微克/立方米;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100%,鄱阳湖上饶湖区总磷浓度总体持续下降,2023年1-8月莲湖、白沙洲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上饶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时调研督办整改工作,边督边改,推动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3年11月30日,督察组交办的412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298件,责令整改239家,立案处罚29家、罚款金额147.43万元。

  督察指出,上饶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但对标对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及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待仍有差距,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

  绿色低碳发展仍有不足。2022年上饶市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4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建材能耗占全市规上工业能耗的41%;有色金属占全市工业的38.7%,有8个县(市、区)以有色金属为主导产业,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上饶嘉能蓄电池有限公司、江西海能电源有限公司仍在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的管式铅蓄电池干式灌粉工艺。上饶金利合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江西博能上饶线材有限公司仍在使用列入《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的电动机。玉山朝龙阀门制造有限公司等6家铸造企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0.25吨以上铝壳中频感应电炉。

  重发展轻保护问题依然存在。部分项目在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情况下,开工建设。上饶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未及时开展节能验收,未验先投问题突出。

  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有短板。上饶市生态环境保护投入不足,2021-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占市级财政预算比重呈下降趋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滞后,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不够;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化建设存在短板,科技支撑不足。

  二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

  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多。2022年上饶市中心城区污水集中收集率为35.69%。2023年1-6月各县(市)城区污水集中收集率为19.36-31.81%,存在生活污水未收集处理情况。截至2023年8月,上饶市有13个建制镇未建成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39个乡未建设(建成)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25.28%,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有差距。检查中心城区12个在建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不到位。上饶元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汽车4S店,废气处理设施未安装或运行不正常。广信恒川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等3家页岩砖厂脱硫设施未正常运行,喷淋液呈酸性。秸秆综合利用率不高、露天焚烧现象禁而不止。

  土壤与固废污染防治不到位。广信区煌固镇八都村约60亩的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蔬菜、玉米、红薯等食用农产品;后田生态园约100亩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猕猴桃等水果。建筑垃圾管理重视不够,统筹规划不足,有7个县(区)未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玉山县冰溪镇殿口村煤渣山地块建筑垃圾临时堆场,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堆放混杂大量生活垃圾,并存在倾倒、掩埋工业固废等情况;岩瑞镇宅前村马鞍山矿山西侧山林中一处固废非法加工点,露天烧结煤矸石,并有危废露天堆放,涉嫌将危废掺烧。铅山县葛仙山镇朱村村附近同样存在露天烧结煤矸石情况,现场发现已烧结煤矸石。

  矿山开采生态环境治理不力。上饶市各类持证矿山302座,检查发现30座存在治理不到位或水土流失等问题;有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未完成修复治理。检查上饶市66座尾矿库,有12座不同程度存在生态环境问题。

  农业污染防治工作不实。万年县、鄱阳县未完成鄱阳湖周边地区到2020年的化肥减量目标,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存在不严不实情况。2021年万年县农用化肥施用量(折纯量)同比增长23%,鄱阳县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未起到有效指导科学施肥的作用。玉山天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废水直排附近水塘。余干县康山大堤鄱阳湖梅溪咀断面至康山大堤电排站段的内侧,分布9家水产养殖企业,有7家未建设养殖尾水处理设施。水库禁养退养不彻底,铅山县麻车尾水库等16座水库投肥养殖,有7座重度富营养化、9座中度富营养化。

  三是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

  自然生态保护管理不严。万年县神农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的盘岭石下采石场,德兴市大茅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一处花岗岩矿,未有序退出。鄱阳县天保林、公益林及一般商品林,存在被违法采伐或改造为人工林情况,涉及5个乡镇。进驻督察期间,还发现一起违法采伐情况。

  工业企业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上饶汉邦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废水未经处理通过雨水管网排入龙门小溪;上饶洲雨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该企业废水排放超标。德兴钟山橡胶助剂有限公司、江西凯迈斯科技有限公司生化池活性污泥少,水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

  信江部分河段存在违规采砂现象。余干县信江大桥下游蔡家洲区域是《江西省信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中的禁采区,余干干越砂石经营有限公司在该区域违规采砂,2023年6-7月期间共开采砂石10200余方。

  四是突出问题整改和环境风险防范有短板。

  部分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不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余干县玉亭北大道信江医院附近黑臭水体”重点信访件,整改进展缓慢,水体仍发黑发臭。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等指出过洎水河污染问题,德兴市对洎水河流域系统治理还不够。省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均指出赣东北固废处置中心项目建设滞后的问题,督察进驻时仍未整体投运。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指出广信枫岭头龚家石料加工厂粉料堆场无“三防”措施的问题,检查发现该问题仍存在,大量砂石料露天堆放,并存在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不到位。铅山县等5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未完成规范化建设;婺源县等4个县(市、区)未完成备用水源建设,水源单一。上饶经开区、广信区茶亭水厂现有取水口分别于2020年、2021年建成使用,均未划定水源地保护区。横峰县龙门畈乡、婺源县秋口镇等8个县(市、区)的15个乡镇水源地,存在标识、保护围挡不全等问题。

  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存在短板。万年凤巢工业园、德兴硫化工及精深加工产业基地、铅山工业园区未按要求建设“装置单元-企业-工业园”三级设防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未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督察要求,上饶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完善碳排放管理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着力壮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要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要抓手,更加精准科学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加快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扎实推进鄱阳湖总磷浓度削减工作,加快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及时解决群众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以优美的生态环境惠及于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强化科技支撑。

  督察强调,上饶市委、市政府要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督察发现的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上饶市委、市政府处理。

市人社局大力优化工伤保险管理服务

统一指挥系统,让工伤事项“规范办”。运用第三方辅助服务、利用数据化赋能,搭建统一的工伤认定调查和劳动能力鉴定指挥调度中心,形成市县联动、第三方联手的联合调查机制和上下畅通的垂直指挥体系。统一服务要求、统一办事规程、统一档案标准、统一专业队伍,做到工伤事项一体调度、分级办理、规范服务。

统一窗口前移,让鉴定事项“前置办”。围绕“就近办、方便办”,将劳动能力鉴定窗口前移,集中连片设立了四个县级劳动能力鉴定分中心,实行市中心和县区分中心及省设鄱阳鉴定中心 “1+4+1”就近受理模式,建立 “专家统一、属地负责、服务辅助”的联动工作机制,让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少跑路”“少等待”,同时对重伤患者开展 “上门鉴定”便民服务。

统一经办时效,让确认事项“快速办”。围绕工伤认定、鉴定“时效性”,配套推出“组合拳”。对于重大人员伤亡类事故、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一般事故,分别规定市内2小时内、24小时内、48小时内,市外前二类48小时内、后类72小时内,省外前二类72小时内、后类5日内,完成现场调查和医疗机构调查,并及时出具调查报告、7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劳动能力鉴定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医专业较多的4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全市共受理工伤认定案件2698件、劳动能力鉴定案件2099件,办结时限分别为3天、30天,较以往减少12天、30天。

(欧阳竹云)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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