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于学忠问答网
2024-05-23 17:05:18

上饶中院发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事例

  某某公司诉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行政协议案

  基本案情:2020年,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上网拍卖某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某某公司中标后与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约定某某公司应于2020年8月前付清土地出让价款,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应于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后二个月内交付土地,双方还约定了违约条款。2021年1月,某某公司付清土地出让价款905万元,但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未出具《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以确认将案涉宗地交付某某公司。2022年,该公司以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全面履行交地义务并支付违约金(以905万元为基数按1%。逐日计算,自2021年3月9日起至交土地之日止)。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坚持调解优先,在开庭前、开庭后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既在法庭内调解,也到争议地查勘并巡回调解。承办法官在查明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违约情形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的违约责任大小,在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并重点督促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集体商定调解意见。经人民法院多次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调解书一揽子解决了违约问题,并为继续履行出让合同扫清障碍。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贯彻双赢多赢共赢审判理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典型的行政协议,合同标的额高、约定违约金也高,协议双方履行过程中易引发行政争议,进而产生标的额极高的行政协议诉讼案件,处理难度较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不囿于原告的诉讼请求,着眼于解决目前的违约责任及将来行政协议可否全面履行的问题,以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决心、诚心、耐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侯某甲诉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案

  基本案情:2022年12月侯某甲与程某某按传统方式举行婚礼,后到某区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时,被告知侯某甲的身份信息已于2010年与案外人章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能重复办理结婚登记。经查明,侯某乙(系原告侯某甲的姐姐)骗取婚姻登记人的信任,于2010年冒用其妹妹侯某甲的身份信息与案外人章某取得了结婚证。为此,侯某甲以某区民政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其与章某的结婚登记。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侯某甲于2023年提起行政诉讼,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起诉期限,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作出不予立案裁定。但群众利益无小事,侯某甲的诉求也迫切需要解决,承办人立即将该案报送至设立在某区司法局的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中心立即启动化解程序,将争议向案涉行政机关分流,案涉行政机关负责化解纠纷。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方协商以及司法局、民政局的积极配合,某区民政局主动撤销了侯某甲与章某于2010年办理的结婚登记行为并注销结婚证。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解决纠纷的典型事例。群众利益无小事,虽然侯某甲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但其实质诉求具有合理性、急迫性,也是关系侯某甲人格权的民生问题,人民法院主动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占才村民赶制龙灯迎新春

龙灯制作工艺非常考究,主要有破篾、扎篾、铺骨、糊纸、画龙等环节,龙灯由头、身、尾三部分组成,节节相连。龙灯以竹篾扎缚,上糊纸张,固定在木板上,龙头绘彩,装饰华丽。笔者在现场看到,有的在为龙头或虎尾扎篾、有的在刨木板,用数百成千根青篾片扎的龙头、龙珠、虎尾已初具模型。

据占才龙灯传承人之一的王新发介绍,村民的日子越过越红火,大家的生活越来越美好,村民们于是自发组织起来制作龙灯在春节期间舞。“20多年来,几乎年年举办舞龙灯活动,祈求祖国昌盛、国泰民安。舞龙作为一种传统的春节民俗活动,每年都吸引了无数游客到占才村‘打卡’赏灯。”通过舞龙灯也展示出了占才村民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据了解,占才龙灯已列入德兴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该村将在2024年正月初六和初八为全体村民及八方游客送上丰盛的文化“大餐”。

(邵德初)

九旬老兵为战友扫墓65年

在横峰县,有一位鲐背之年的老兵孙玉龙,65年来,每年清明都为战友李忠林排长祭扫,从青丝到白发,风雨无阻,不曾间断。

4月2日上午8时,孙玉龙带着妻子、儿女来到广丰区烈士陵园为老战友李忠林扫墓。在向战友献花、行军礼后,孙玉龙把墓碑擦得干干净净。手摸着李忠林的墓碑,孙玉龙老泪纵横,泣不成声:“我的排长,今天你100岁了,我带我老婆和儿女来看你了。”

孙玉龙是辽宁人,18岁参加了解放军,在那烽火连天的岁月,遇到了在生活上时刻关心他、危险时挺在前面的排长李忠林。1949年10月,孙玉龙和排长李忠林一道随第157师470团驻防广丰,参加剿匪战斗,巩固地方政权。在一次战斗中,李忠林用血肉之躯掩护孙玉龙,自己则倒在了血泊中。

转业到横峰工作后,孙玉龙从1960年以来,每年的清明时节,都会前往广丰为李忠林扫墓。

每年他都会来到学校,为学生们讲述那段峥嵘岁月,讲述李忠林和战友们为了国家义无反顾投身战场英勇杀敌的故事。广丰区第十五小学学生刘子瑜说:“听了爷爷讲的战斗故事后,我感触很深,我以后要努力学习,发奋图强,为建设祖国贡献一份力量。”

孙玉龙的不变深情感动了无数人,2019年,他因此入选中国好人。孙玉龙说:“只要我还活着,只要我还能走得动,年年都要去看老排长。我嘱咐子女,如果我不在了,一定要代替我给他扫墓。”(侯先钢 文/图)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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