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钱运高问答网
2024-05-18 06:27:35

别陷入饮食中的这些营养误区

  无糖饮料不含糖

  “无糖”饮料并非绝对意义的不含糖。所谓无糖饮料,只是利用甜叶菊等甜味剂替代了传统饮料中的糖,给人以健康的错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每100毫升饮料中含糖≤0.5克,就可以标注为无糖饮料。经常喝无糖饮料更易诱发肥胖,因其中的甜味剂会增进人们的食欲和对甜食的渴望,促使身体感到饥饿,从而进食更多。

  营养都在汤里

  有人在用鸡、鸭、鱼等做汤时,只喝汤不吃肉,认为营养在汤里。殊不知,这种吃法使食物中的营养素无法得到充分的利用,造成食物资源的极大浪费。实际上,肉质部分的营养价值比汤高得多。正确做法是既要喝汤,更要吃肉。特殊人群的饮食需要遵医嘱,例如消化能力差者。

  大米和白面越白越好

  提高谷物加工的精度会降低谷物的营养价值,由于加工过度,谷物籽粒的谷皮、糊粉层、胚芽被分离出去,仅留下淀粉含量高的胚乳部分,从而导致营养价值下降,膳食纤维损失严重,B族维生素和矿物质的损失占60%~80%。因此,长期食用精米和精面对健康不利,可造成维生素和矿物质摄入不足,甚至导致维生素缺乏病,如维生素B1缺乏可引起脚气病。

  红皮鸡蛋更有营养

  有些人在买鸡蛋时,很在乎蛋皮的颜色,认为红皮鸡蛋比白皮鸡蛋的营养价值高。其实测定结果表明,两者营养素含量并无显著差别。蛋壳的颜色主要是由一种称为卵壳卟啉的物质决定的。有些鸡血液中的血红蛋白代谢可产生卵壳卟啉,因而蛋壳呈浅红色,而有些鸡如来航鸡、白洛克鸡和某些养鸡场的鸡不能产生卵壳卟啉,因而蛋壳呈现白色。(记者 黄珠慧子 整理)

莲荷乡有事好商量协商解难题

  精选议题。协商前做足调研准备工作,把好议前选题关,夯实“议得好”向“办得好”转变。挖掘群众关心事、烦心事,把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放到桌面上来谈,让群众有话说、能说话,真正做到“有事好商量,为民办实事”。

  协商议事。在确定协商议题后,充分考虑议题类型、涉及范围和参与对象的广泛性、代表性,按照“就便多元、就近下沉、就地对接”的原则,合理确定参与协商议事的对象。包括乡政协委员、相关政协联络组成员、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与协商议题有关的专家及乡村领导干部等。

  抓好落实。“件件有回音,事事见成效”是“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的终极目标,该乡党委政府按照“谁负责、谁执行”“谁受益、谁监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人,明确工作要求和完成期限,邀请政协委员、议事会成员、群众全程参与、跟踪、监督协商结果落实,确保协商一件,解决一件。(横宣)

广信公安严打涉“两卡”违法犯罪

  近日,广信区公安局合成作战中心接到涉诈线索,通过调查研判,确定河北省唐山籍王某涉嫌“两卡”违法犯罪。该局立即派遣精干警力赶赴河北省,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经审查,王某对其本人利用银行卡帮助他人转移违法犯罪资金的行为供认不讳,并供述了其上线乔某的相关信息。在民警的全力侦查下,王某的上线乔某也被抓获归案。经查,犯罪嫌疑人乔某在明知他人租用银行卡是用于帮助转移违法犯罪资金的前提下,仍介绍王某将其名下的银行卡出借他人用于转移违法犯罪资金,并从中非法获利。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日,五府山派出所对“两卡”线索逐一排查分析,发现辖区群众姚某存在违法犯罪嫌疑。民警将姚某传唤至派出所,经审查,姚某在2022年12月3日和12月6日,分别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租借给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并从中非法获利。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姚某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并追缴其违法所得。

  在对“两卡”线索进行集中摸排后,湖村派出所立即开展行动,对多名涉嫌违法犯罪人员进行调查,分别抓获三名“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舒某、许某、苏某。经审讯,舒某、苏某分别在2022年11月、12月,将自己名下的一张银行卡租借给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许某在2022年12月份,将自己名下两张银行卡租借给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三人均已构成犯罪。目前,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日,煌固派出所对“两卡”线索逐一排查分析,发现辖区居民徐某和徐某文涉嫌“两卡”违法犯罪,通过分析研判,民警了解到徐某、徐某文已经回到煌固老家,通过对其可能活动的场所进行排查后,民警成功将两人抓获。经审查,徐某文在2022年12月、徐某在2023年1月分别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租借给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其中徐某已构成犯罪。目前,嫌疑人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徐某文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自“春雷”专项集中统一收网行动开展以来,皂头派出所根据下发的“两卡”线索进行分析侦查,成功抓获许某、高某、肖某三名“两卡”违法人员。经审查,许某在2022年12月期间,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使用自己银行卡用于网络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多次将自己名下两张银行卡交由他人用于实施网络违法犯罪。高某在明知他人使用自己银行卡用于网络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于2023年1月多次将自己名下两张银行卡出租他人用于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并从中非法获利。2023年1月16日,肖某在明知是为违法犯罪活动跑分刷流水的情况下,仍然提供自己名下一张银行卡进行跑分,并从中非法获利。三人均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并追缴违法所得。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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