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安怡孙问答网
2024-05-23 09:05:57

一年之“肌”在于春

春天来临,很多市民都迫不及待想要亲近大自然,感受春天的气息,但春天也是湿疹、皮肤过敏的高发季。但不要担心,只要做好这几件事,能让你安然度过美好的春季。

什么是过敏?

关于过敏,就是机体在初次接受抗原后发生免疫应答,产生抗体和记忆细胞,当再次接触相同抗原时,机体迅速启动免疫过程而导致的组织损伤或功能紊乱。

春敏原因较多,如紫外光较强烈、皮肤对光的敏感度提高,出现光敏现象。温差波动剧烈造成皮肤水分流失、接触过敏原、防护不到位、皮肤缺水严重、过敏原增加等,需注意防护。

注意饮食:春季防过敏可以在医生的指导下多吃一些绿色水果和蔬菜,补充维生素,适当地进行体育锻炼,增强免疫力。

远离过敏原:花粉、植物汁液、动物皮毛、化学物质、金属饰品、化纤衣物等物质均易诱发皮肤的过敏反应,皮肤敏感者应尽量避免与过敏原直接接触,外出时最好戴帽子、口罩或者穿长袖的衣物。

温和清洁面部:为避免刺激皮肤,最好选择温和的医学护肤类洁面产品,以防皮肤屏障受损长出湿疹。

做好防晒保湿:春天不仅干燥多风,紫外线也非常强烈。应做好保湿,多喝水。

坚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保持乐观开朗的情绪,克服焦虑紧张,重视运动锻炼,以增强身体素质。在家中尽量打开窗户,注意通风,衣服和床上用品应在清洁后放阳光下暴晒6到8小时进行杀菌。

为预防过敏原,我们可以了解一下如何检测过敏者对哪些物质过敏。检测方法之一便是皮肤点刺试验,将可疑的过敏物质进行皮肤点刺,如果过敏原进入皮肤,速发型过敏反应患者体内发生免疫应答,使局部毛细血管扩张,且通透性增强,也就是被点刺的皮肤会出现红斑或水肿。如果不小心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去医院检查进行皮肤点刺过敏试验,查出过敏原,遵医嘱使用一些抗敏药治疗。

(记者 钟芷涵 整理)


春节临近礼盒热销 兔年限定版受欢迎

  1月7日上午,记者在信州区的嘉百乐超市万达店看到,一排排精心准备的零食礼盒、干货礼盒、酒饮礼盒、滋补礼盒等一应俱全,看上去年味十足,价格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吸引不少顾客驻足挑选。“围绕‘年货集市’主题,我们准备了数千种年货商品供市民挑选,包含了兔年限定系列、地方特产系列、滋补养生系列等,方便顾客一站式购齐。”营销经理告诉记者,近期礼盒类商品的消费趋势明显提升,除了饼干、水果、坚果、酒水等传统礼盒之外,特别是兔年限定系列礼盒最受消费者欢迎。

  在广信区的乐卖特超市,记者看到,各式年货礼盒摆在醒目的位置,传统的品类之上又有别样的设计:萌兔醒狮主题的新春饼干礼盒、大方得体的锦鲤年糕、上饶特产礼盒等均深受市民喜爱。除此之外,超市生鲜区还准备了许多水果礼盒。“今年是兔年春节,挑选些兔年限定版的礼盒,既有意义,又象征喜气,走亲访友作为伴手礼很合适。”市民李先生边选购边告诉记者。

  除了线下商超的年货礼盒外,线上的年货礼盒也成为了春节走亲访友的热门选择。记者在一购物平台上以“礼盒”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有不少食品品牌都推出了礼盒的年货礼包。随机点开一个礼盒链接,在产品分类中有6种不同的礼盒可选,比如兔年限定亲友礼盒、兔年限定家庭礼盒等,价格在168元到1288元之间,根据价格的不同包含有干果、熟食、酒品、预制菜等商品。该商品的日销量有100多件,评论区也多为好评,“别有年味的兔年限定礼盒,过年送礼有意义又方便。”“礼盒设计新颖,很有中国味,品质也好。”……记者通过客服了解到,消费者可从公众号、官网、电话这三种方式预约提货,快递到家。“我直接把提货地址填到了老家,这样过年的时候我就直接回家,不需要再拎一大箱子礼盒,省心省力。”一位消费者在评论区留言。

 

  本报记者 蒋学华 文/图

上饶中院发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事例

  某某公司诉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行政协议案

  基本案情:2020年,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上网拍卖某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某某公司中标后与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约定某某公司应于2020年8月前付清土地出让价款,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应于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后二个月内交付土地,双方还约定了违约条款。2021年1月,某某公司付清土地出让价款905万元,但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未出具《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以确认将案涉宗地交付某某公司。2022年,该公司以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全面履行交地义务并支付违约金(以905万元为基数按1%。逐日计算,自2021年3月9日起至交土地之日止)。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坚持调解优先,在开庭前、开庭后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既在法庭内调解,也到争议地查勘并巡回调解。承办法官在查明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违约情形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的违约责任大小,在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并重点督促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集体商定调解意见。经人民法院多次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调解书一揽子解决了违约问题,并为继续履行出让合同扫清障碍。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贯彻双赢多赢共赢审判理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典型的行政协议,合同标的额高、约定违约金也高,协议双方履行过程中易引发行政争议,进而产生标的额极高的行政协议诉讼案件,处理难度较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不囿于原告的诉讼请求,着眼于解决目前的违约责任及将来行政协议可否全面履行的问题,以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决心、诚心、耐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侯某甲诉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案

  基本案情:2022年12月侯某甲与程某某按传统方式举行婚礼,后到某区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时,被告知侯某甲的身份信息已于2010年与案外人章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能重复办理结婚登记。经查明,侯某乙(系原告侯某甲的姐姐)骗取婚姻登记人的信任,于2010年冒用其妹妹侯某甲的身份信息与案外人章某取得了结婚证。为此,侯某甲以某区民政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其与章某的结婚登记。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侯某甲于2023年提起行政诉讼,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起诉期限,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作出不予立案裁定。但群众利益无小事,侯某甲的诉求也迫切需要解决,承办人立即将该案报送至设立在某区司法局的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中心立即启动化解程序,将争议向案涉行政机关分流,案涉行政机关负责化解纠纷。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方协商以及司法局、民政局的积极配合,某区民政局主动撤销了侯某甲与章某于2010年办理的结婚登记行为并注销结婚证。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解决纠纷的典型事例。群众利益无小事,虽然侯某甲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但其实质诉求具有合理性、急迫性,也是关系侯某甲人格权的民生问题,人民法院主动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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