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钱汉祥问答网
2024-05-23 18:02:56

凤凰大道隧道通行存隐患 部门及时解决

  本报记者 郑欢 见习记者 周梦沁

  市民反映

  4月26日上午,饶城市民江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称,位于凤凰中大道连接江光小区和友邦壹号公馆的两条地下隧道存在安全隐患,江先生说:“那两条隧道是市民、学生每天往返的主要通道,尤其是在上下学时段,隧道的上下坡道是直角转弯没有好的视线,电动车下坡时速度较快,在拐弯处很容易撞到行人,希望相关部门采取些措施,比如在道路拐角加装反光镜、标注行进方向等,以避免事故发生,确保市民的出行安全。” 

  记者跑腿

  4月26日上午,记者来到所述的凤凰中大道隧道,发现里面光线昏暗,即使不是高峰时间段也有不少行人与电动车,太阳照射下隧道内外的明暗度差别较大,出入隧道的人互相避让,无法提前预判情况,存在安全隐患。记者在现场看到有工人正在安装照明灯。市城管局城管综合服务中心路灯管理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在接到群众反映后,经过实地勘察,决定在此安装照明灯。

  帮办结果

  关于市民要求安装反光镜一事,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交通秩序科负责人回复记者,他们会尽快到现场进行勘察,如果条件允许的话,会加装反光镜。

卖菜不许开“美颜” 生鲜灯年底将被禁用

  本报记者 郑欢 见习记者 周梦沁

  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办法》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增加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8月25日上午,记者在信州区八角塘中心农贸市场看到,生鲜类的摊位上都悬挂着带有红色灯罩的“生鲜灯”,灯具内部布满小灯珠,照射出红色的光。在灯光的“美颜”下,摊位上的猪肉显得格外红润鲜嫩。记者拿起一块猪肉在“生鲜灯”和自然光下对比,发现猪肉在自然光下呈淡粉色,而经过“生鲜灯”照射则明显增亮增红,看起来更新鲜。

  “使用这种灯已经十多年了,几乎每个肉摊都在用。”猪肉摊主刘师傅说。

  “这个灯会让人产生错觉,有些看起来很新鲜的肉,拿回家就变了颜色,没有买的时候那么好看。”正在市场买菜的夏女士说。

  记者注意到,市场外一家刚开业不久的“惠诚牛肉”商铺没有使用生鲜灯,“我这店没开多久,一开始几天也用生鲜牛灯,在新闻上看见以后不让用生鲜灯,就换了,省得以后麻烦。” 老板是个年轻人,平常会关注新闻,了解到《办法》的要求,就把灯给换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科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办法》开展集中宣传,提醒经营户合法、诚信经营。12月1日后,监管部门将按规定开展相关执法检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 驾驶员被罚200元记9分

  6月13日,万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东中队民辅警在万昌大道巡逻时,一辆白色小轿车前的蓝色凳子,引起了执勤交警的注意。民警立即上前检查,发现这张蓝色的塑料凳完美地将车辆号牌给挡住了。见到交警前来检查,该车驾驶员蒋某某才慌忙从一旁店里跑了出来。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蒋某某坦陈自己是为逃避电子监控对违停的抓拍,才用凳子来遮挡车辆号牌。民警对驾驶员蒋某某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随后,民警责令驾驶员将遮挡号牌的凳子搬离,并依法对驾驶人进行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蒋某某对自己自作聪明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感到后悔不已,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警方提醒,行车上路请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等都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自己和他人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希望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规范使用车辆号牌。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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