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何光宗问答网
2024-05-25 17:55:23

年年艾草绿,清明粿泛香

 

本报记者 蒋学华 文/图

又是一年清明时,饶城的大街小巷中,飘溢着独特的清香。那是艾草的味道,那是清明粿的味道,那是春天的味道。

清晨,信州区八角塘菜市场里熙熙攘攘,市民们穿梭在各式各样的摊位之间,寻找着属于这个时节的美味。在一个不起眼的小店前,记者停下脚步。店铺前挂着“艾粿”的牌子,几个蒸笼里,绿油油的艾粿整齐地排列着,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店主是个中年妇女,她手法熟练,边招呼着客人,边麻利地制作着艾粿。她告诉记者,每年清明节前,艾粿的销量都会大增。“很多老顾客都会提前预订,就等着这一口春天的味道。”她笑着说。一位老大爷边购物边对记者说:“吃艾粿能祛湿,对身体好。这是我们上饶人的传统,也是清明时节的一种习俗。”

走出菜场,记者来到了广信区的黄塘村。村中家家户户都在忙着制作艾粿。一位大妈正在院子里分拣新鲜的艾草,她告诉记者,制作艾粿的艾草要选嫩的,这样做出来的艾粿才更加香糯可口。大妈将分拣好的艾草洗净、捣碎,与糯米粉混合揉成光滑的面团。接着,她熟练地将面团分成小块,包入甜或咸的馅料,然后放入蒸笼中蒸熟。不一会儿,一锅热气腾腾的艾粿就出炉了。

记者品尝了一口,艾草的清香与糯米的香甜完美融合,让人回味无穷。大妈说:“艾粿不仅好吃,还代表着我们家乡的传统文化。每到清明时节,家家户户都会制作艾粿,祭祖扫墓时也会带上一些,寓意着对先人的怀念和敬意。”

在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灵溪镇张家,记者见到了一家人正在制作艾粿。他们围坐在一起,有的揉面,有的包馅,有的负责蒸制,气氛温馨而融洽。乡民们表示,制作艾粿不仅是一种习俗,更是一种亲情的传递和乡情的延续。

年年艾草绿,清明粿泛香。在这个特殊的时节里,让我们一起品尝这份属于春天的味道,感受那份属于家乡的情怀。


      “未曾过年,先肥屋檐。”漫步在德兴市新岗山镇体泉村,不少人家的阳台或屋檐下已经挂起各式腊味。腊肠、腊肉、腊鸭、腊鱼……在阳光与寒风的磨砺下,凝练出回味悠长的独特咸香。这些腊味,不仅是春节团圆饭桌上的一道年菜,也是无数游子舌尖上的乡愁。
   德兴人制作的腊肉味道鲜美,油而不腻。每年到快过年的时候,各家各户便会开始腌制腊肉,制作方法多样,可以熏制,也可以通过晾晒,味道也是各具特点,美味无比!每当厨房的柴火燃起,高高悬挂的腊肉,长辈忙碌的身影,那是一种家的味道,一种温暖的味道!

  熏烤腊肉时,要只见青烟,不见明火;不时加入柏树枝,还往里覆加点锯木屑、桔皮和甘蔗皮等,还要注意翻烤,这样熏出的腊肉,染百木之香,香味更醇厚。集中烟熏几天后,腊肉通体焦黑,流油溢香,便熏制成功。
     在体泉村的村庄农院,家家户户的灶台上挂满了各种各样的腊味,充满了浓浓的生活气息。年味的开端从腊味开始,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腊味是美食,也是风景,家家户户都晒起了腊肉腊肠,不管是那一排排挂在阳台上的腊味,还是乡村庭院里牵扯起的绳子上的满满当当腊味,冬天的风时疾时徐,将那带有阳光味道的鲜咸滋味送至人的感官,让年味变得愈发浓了。
        腊味,它会蔓延从左邻右舍到大街小巷,漫溢而去。腊味不仅是一种美味,还是一种深铭于心中浓浓的乡情,回家过年的期待,烟火人生中一张张行走于舌尖的名片。
      团圆之日,将腊味取出,空气里、刀和砧板上都是香的,不加任何佐菜调料,直接洗净、煮熟、切片,整齐地码在盘子里,那一片片新鲜上桌的腊肉,袅袅地冒着热气,肥瘦适宜,油脂饱满,夹一片含在嘴里便很快就能融掉,瘦肉层的纤维组织还在嘴里纠缠,细小颗粒状的油脂在牙齿间迸裂,浸漫了浓郁的鲜香,充盈于口腔和鼻腔。

       说到腊肉,不能不提到香肠。入冬以后,家家户户都会割半精半肥的猪肉,用刀剁或用机器将肉绞碎,加适量的食盐、生姜米、料酒和水,并调以五香粉、味精等佐料,灌入洗净的猪小肠内,用筷子塞紧,扎紧两端,扎成一节一节的,放着风干。“得选晴天有风的时候,还不能沾上水或雨滴。在时间的催化下,腊肠的表面开始变得油润光泽,鲜红的瘦肉变成暗红、玫瑰红,肥肉白中透黄。腊味有了,年味就足了。”袅袅炊烟中,村民齐爱家正切着腊肉和腊肠准备晚饭。

      《舌尖上的中国》曾这样描述过腊肉:“这是盐的味道,山的味道,风的味道,阳光的味道,也是时间的味道,人情的味道。这些味道,才下舌尖,又上心间,让我们几乎分不清哪一个是滋味,哪一种是情怀。”

上饶市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上饶日报 文字:上饶日报记者任晓莉 编辑:王俊 责编:李六旺 监制:陈华英 蒋春 业务联系:13755326106 微信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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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菜不许开“美颜” 生鲜灯年底将被禁用

  本报记者 郑欢 见习记者 周梦沁

  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办法》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增加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8月25日上午,记者在信州区八角塘中心农贸市场看到,生鲜类的摊位上都悬挂着带有红色灯罩的“生鲜灯”,灯具内部布满小灯珠,照射出红色的光。在灯光的“美颜”下,摊位上的猪肉显得格外红润鲜嫩。记者拿起一块猪肉在“生鲜灯”和自然光下对比,发现猪肉在自然光下呈淡粉色,而经过“生鲜灯”照射则明显增亮增红,看起来更新鲜。

  “使用这种灯已经十多年了,几乎每个肉摊都在用。”猪肉摊主刘师傅说。

  “这个灯会让人产生错觉,有些看起来很新鲜的肉,拿回家就变了颜色,没有买的时候那么好看。”正在市场买菜的夏女士说。

  记者注意到,市场外一家刚开业不久的“惠诚牛肉”商铺没有使用生鲜灯,“我这店没开多久,一开始几天也用生鲜牛灯,在新闻上看见以后不让用生鲜灯,就换了,省得以后麻烦。” 老板是个年轻人,平常会关注新闻,了解到《办法》的要求,就把灯给换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科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办法》开展集中宣传,提醒经营户合法、诚信经营。12月1日后,监管部门将按规定开展相关执法检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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