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张国柱问答网
2024-05-27 04:18:32

建起未成年人保护的“防火墙” 上饶市法院判决终身禁业第一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钟某某系余干县某中学的教师兼班主任,被害人小玉(化名)、小红(化名)系其班内学生。钟某某在其任职期间,以被害人小玉的父亲有事找小玉为由,将小玉带到其租住的民房,强行抚摸小玉隐私部位,亲吻小玉。以送被害人小红回家为由,驾车将小红带至一地下停车场,强行亲吻小红,因小红强烈反抗而未得逞。

  余干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钟某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禁止被告人钟某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从事教师职业。该案因检察院抗诉,移送至上饶中院审理。上饶中院经审理,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及2022年11月15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维持原判定罪量刑,改判禁止原审被告人钟某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即终身不得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据了解,为防止犯罪人“重操旧业”、再次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增加第三十七条之一,规定了从业禁止制度,期限为三年至五年。此后,为强化对未成年人保护,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了第六十二条,针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规定了终身禁业制度。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法律的适用问题。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出台,明确裁判规则,规定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即终身不得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办案法官表示,钟某某在案发时作为教师,本应遵师德规范、守师德底线,却在教学过程中猥亵未成年学生,违背了职业道德,触犯了刑法,给未成年被害人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上饶中院改判终身禁止钟某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对犯罪分子的严惩,有利于预防再次犯罪,为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给予最有力的法治保障,建起未成年人保护的“防火墙”。

“红丝带”飘进校园

  本报讯 蔡莹 记者黄珠慧子报道:为使广大青少年消除对艾滋病的恐惧心理,消除对艾滋病患者和感染患者的歧视,进一步增强预防艾滋病的基本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而营造健康、和谐、平安的校园生活,4月4日,信州区疾控中心组织艾防科工作人员前往上饶市第二中学,开展以美好青春我做主—“红丝带”进校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及生活用品等多种形式,向学生们普及防“艾”知识,引导大家树立健康意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讲座期间,学生们认真听讲,有奖问答环节有趣生动,将现场气氛推向高潮。该校老师们表示,此次活动给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有意义的健康教育课,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扶助艾滋病人的责任感,营造学生积极参与预防艾滋病的良好氛围。

万年警方破获系列盗窃案

万年讯 近日,万年县上坊乡先后发生多起盗窃案件。万年县公安局上坊乡派出所针对发案规律,及时调整工作模式,一面对已发案件开展调查,一面对辖区高发案区域开展巡逻防控。

“今晚绝不能让他再跑了!”4月15日凌晨1点多,在寂静的乡村小巷,紧张刺激的“极速抓捕”,在万年县上坊乡上演。

当日凌晨1点多,通过几日的走访调查、分析研判,该所成功锁定两名犯罪嫌疑人,并在辖区某小学附近的巷子里找到正准备再次盗窃店面的两名犯罪嫌疑人。眼看自己身份暴露,两人吓得转身骑上电动车就跑,辅警陈如焜当即上前抓住电瓶车,犯罪嫌疑人见状,在一处田埂边弃车而逃,陈如焜狂追300多米后一个箭步,将其中一人扑倒在田埂边,另一名辅警刘崇聪随后跟上按住,成功将其中一人制服,整个追捕过程不到1分钟。“刚才抓人的时候没觉得疼,就想着逮住一个算一个……”陈如焜笑着说。追捕过程中,陈如焜、刘崇聪的胸前、胳膊和腿部受到多处不同程度的擦伤。次日,陈如焜、刘崇聪在办案民警的带领下,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陈某如实供述多次窜至学校、居民区附近等地盗窃电瓶车及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目前,两人已被万年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朱文新)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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