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李秉贵问答网
2024-05-23 12:30:17

出生缺陷防治中心联盟在市妇幼保健院成立

  大会指出,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上饶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各联盟单位要以此为契机,从技术水平、科研教学、人才建设、团队管理等各方面加强交流合作,全面提升医疗技术和科研水平,真正发挥好专科联盟的桥梁纽带作用,造福一方百姓,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会议全票通过了第一届理事长、理事、秘书长候选人名单。并邀请了上饶市妇幼保健院三位专家,围绕出生缺陷一级、二级、三级预防相关内容,结合出生缺陷民生实事工作进行分享与探讨,对本地区的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现状及未来的发展方向展开了交流。全体参会人员共同对《上饶市全面提升出生缺陷防治能力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7)》进行了讨论。

本月起,上饶市生育医疗保障待遇提高

市民在医保窗口咨询相关事宜

本报记者 郑欢

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进一步提高职工和城乡居民生育医疗保障水平,1月1日起,我市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产妇生育医疗保障待遇进行了调整。

据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负责人虞力介绍,调整范围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其中一个方面是提高了我市生育门诊医疗费用保障水平。1月1日起,参加了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按照100%比例进行支付,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原来的800元调整至1200元,低于最高支付限额的,按实际费用支付。另一方面,我市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报销水平也有所提高。对于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线由原来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200元、500元、800元调整为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95%、90%、85%调整为100%、100%、90%,最高支付限额仍然按照职工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对于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线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100元、400元、600元调整为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90%、80%、60%调整为100%、100%、90%,最高支付限额仍然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执行。

采访中,虞力表示,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住院分娩以外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按照普通住院待遇执行。省外异地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试行)》规定执行。

上饶旅游资源我推荐活动启动

  活动时间:

  征集期: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2月31日

  评审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2月29日

  参与方式:

  只需把你在生活中发现的尚未发掘的旅游资源(美景、美筑、美物等)通过视频(1分钟左右)、图片(2—3张)的方式推荐上传即可。

  活动奖励:

  此次活动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一等奖1名,奖励现金5000元;二等奖3名,各奖励现金3000元;三等奖10名,各奖励现金1000元;优秀奖50名,各奖励景区1日游;有关要求:作品必须原创。如涉及抄袭或侵权等行为,经查实后取消参赛资格。若因作者抄袭带来版权纠纷,由作者本人负全责;相关作品可随时提交报名,最晚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0日。

  评选办法:

  由普查团队组织相关领域范围内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提交作品进行评比打分,按照分数排名最终确定获奖人员。待普查工作结束后进行颁奖。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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