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张国柱问答网
2024-05-26 13:22:42

春风送“岗” 50家企业提供4000个岗位

  招聘活动现场,来自上饶经开区的近50家企业提供了4000多个岗位需求,涉及智能制造、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多个行业,可满足外出返乡人员、广大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需求,岗位月工资普遍在5000元以上,最高可达20000元。活动中,有多家企业与求职者达成用工意向。来自上饶市区的求职者周先生说:“原来一直在外地工作,今年想留在家乡找个工作,转了几圈,发现适合自己的岗位还挺多。自己也会结合自己的特长找到心仪的岗位。”

  据了解,此次招聘会是上饶经开区2023年“春风行动”招聘活动的第一场。为精准匹配企业用工需求与求职者就业需求,招聘会前期,区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深入企业和乡(街道、办事处),全面摸排、汇总企业招聘需求,了解掌握求职者就业意向,积极搭建企业招工平台,深挖本地人力资源,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轮次开展招聘会,为企业、求职者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我们将继续开展好辖区企业用工需求调查及劳动力资源摸底工作,将岗位开发和就业技能培训相结合,多措并举,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实现充分就业,努力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充分保障经开区企业用工,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如是说。

广信区住建局:做实“政治家访” 筑牢队伍“内防线”

  今年以来,该局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按照有计划、分层分级、分类开展政治家访和谈心谈话的方式,了解和掌握干部及家属思想状态、身体状况和生活所需,帮助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把政治关怀从“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把教育管理监督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延伸到干部家庭,在家访中进一步凝聚干部“向心力”,筑牢住建队伍“内防线”。

  在家访中,该局班子成员与干部及其家属促膝谈心,通过看住房环境、问家境情况,了解干部家庭生活和家属身体状况;通过看家庭氛围、问关系和谐,了解干部生活圈、朋友圈和兴趣爱好;通过看家庭成员、问意见建议,了解干部家属对住建工作的看法。以“三看三问”全方位、深层次了解干部职工的家庭状况、生活情况,引导家属当好“贤内助”“廉内助”,帮助干部争取家属的理解和支持。  

  做深做实政治家访,重点在“精准”二字。该局出台了干部政治家访活动实施方案,有计划、分层级开展政治家访,对受访干部兴趣爱好、个人特长、工作表现、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因人而异制定家访内容,实现政治家访全覆盖。为提前掌握每一位干部家庭情况,确保“访”出成效,该局建立干部勤廉档案,涵盖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履历、奖惩考核情况、社会关系、经济状况等六方面内容。家访结束后,及时整理汇总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建台账、下提示,督促受访干部及时纠正自身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从而助推干部净化“三圈”,筑牢廉洁防线。(邱晓华)

上饶中院发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事例

  某某公司诉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行政协议案

  基本案情:2020年,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上网拍卖某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某某公司中标后与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约定某某公司应于2020年8月前付清土地出让价款,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应于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后二个月内交付土地,双方还约定了违约条款。2021年1月,某某公司付清土地出让价款905万元,但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未出具《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以确认将案涉宗地交付某某公司。2022年,该公司以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全面履行交地义务并支付违约金(以905万元为基数按1%。逐日计算,自2021年3月9日起至交土地之日止)。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坚持调解优先,在开庭前、开庭后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既在法庭内调解,也到争议地查勘并巡回调解。承办法官在查明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违约情形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的违约责任大小,在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并重点督促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集体商定调解意见。经人民法院多次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调解书一揽子解决了违约问题,并为继续履行出让合同扫清障碍。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贯彻双赢多赢共赢审判理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典型的行政协议,合同标的额高、约定违约金也高,协议双方履行过程中易引发行政争议,进而产生标的额极高的行政协议诉讼案件,处理难度较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不囿于原告的诉讼请求,着眼于解决目前的违约责任及将来行政协议可否全面履行的问题,以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决心、诚心、耐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侯某甲诉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案

  基本案情:2022年12月侯某甲与程某某按传统方式举行婚礼,后到某区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时,被告知侯某甲的身份信息已于2010年与案外人章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能重复办理结婚登记。经查明,侯某乙(系原告侯某甲的姐姐)骗取婚姻登记人的信任,于2010年冒用其妹妹侯某甲的身份信息与案外人章某取得了结婚证。为此,侯某甲以某区民政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其与章某的结婚登记。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侯某甲于2023年提起行政诉讼,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起诉期限,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作出不予立案裁定。但群众利益无小事,侯某甲的诉求也迫切需要解决,承办人立即将该案报送至设立在某区司法局的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中心立即启动化解程序,将争议向案涉行政机关分流,案涉行政机关负责化解纠纷。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方协商以及司法局、民政局的积极配合,某区民政局主动撤销了侯某甲与章某于2010年办理的结婚登记行为并注销结婚证。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解决纠纷的典型事例。群众利益无小事,虽然侯某甲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但其实质诉求具有合理性、急迫性,也是关系侯某甲人格权的民生问题,人民法院主动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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