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关仁问答网
2024-05-23 16:11:03

“一村一品”显特色 果蔬种植助振兴

  每到葡萄成熟的季节,湖村乡石咀村的恩泉生态葡萄园就热闹起来,前来该村采摘“阳光玫瑰”葡萄的游客络绎不绝。通过线上线下销售方式,产品供不应求。该葡萄园负责人介绍:“我们的葡萄根据品相售价为每斤10到30元,甜度可以达到20度以上,每天销售大概7000斤左右,年产值在500万元左右。”

  湖村乡加快培育农业全产业链,发展“一村一品”和特色产业,在茶园村种植了100亩有机蔬菜和10亩藏红花,“采摘+休闲”模式带动了当地农业产业的升级发展。在一座座整齐的大棚内,绿油油的蔬菜长势喜人,菜农们熟练地把采摘的蔬菜在筐内摆放整齐,脸上洋溢着丰收的喜悦。通过村民的精心管理,大棚内产出的蔬菜品质好、产量高,周边20多个超市与茶园村签订了销售合同,保证了农产品产得出、卖得好,促进村民增收。

  如今,湖村乡“一村一品”产业发展遍地开花,各村村集体收入显著提升。今后该乡将坚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继续突出优势特色、延伸产业链条,把湖村乡打造成产业强乡、旅游名乡,让村民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乡村振兴带来的红利。

  (陈炜)

泳池觅清凉 带火周边产品

  本报记者 蒋学华 文/图

  持续高温下,饶城许多市民选择在泳池寻觅清凉,使得游泳馆生意火爆,还带火了游泳培训班、泳具、泳衣等相关消费。

  “五六月份,泳池每日人流量大约30-50人,自进入7月以来,每天约翻了三倍。”7月11日晚,信州区万达广场游泳馆的工作人员介绍说,由于天气炎热,每天晚上来游泳的市民只增不减。针对夏季游泳热的特点,游泳馆结束营业时间推迟了半小时。记者看到,泳池里人头攒动,有大人带着孩子游泳的,也有青少年结伴游泳的。

  天气炎热,选择游泳解暑降温的市民不在少数,在某团购网上,记者输入关键词“游泳”后,跳出了上饶10多家游泳馆的信息。“一些酒店会推出游泳池体验项目,团购游泳馆门票会便宜10元左右。”市民李先生说,目前饶城游泳馆门票的价格普遍在50元左右。

  7月11日晚,记者在吾悦广场的杰士健身游泳馆看到,不断有家长带着小孩往里走。馆内浅水区为小孩培训区域,十几个孩子正高兴地泼水嬉戏。“暑假期间,最多的就是家长带着孩子来游泳。”教练员告诉记者,“为了保障泳池清洁卫生,每天晚上都会清理消毒,每个月也会有卫生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过来检查。”记者看到,游泳馆的墙上贴着“入池前请自觉泡脚淋浴清洗消毒”的提示,泳客们都会自觉经过泡脚池消毒。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针对暑期学生溺水事件频发问题,很多家长为孩子报名参加游泳培训班,主要是想让孩子掌握一项求生技能。时下,饶城的许多游泳馆,暑期有大量学生报名参加游泳培训,为了保障教学效果,培训以一对一、一对二和一对三的小班为主,学费1500元不等。

  游泳馆旺盛的人气直接带动了泳衣、泳镜、泳圈等游泳产品的热销。记者走访饶城各大商场和超市发现,泳衣、泳镜等都摆在显著位置,许多露天游泳馆外也聚集了一批租售泳圈、泳装的商贩。7月11日傍晚,记者在广信区皇家公馆小区的露天游泳馆看到,泳池内欢声笑语,水花四溅,不少市民在炎炎烈日下仍赶来戏水,卖泳衣等游泳装备的商贩生意不错。“每年进入暑期我都会来这里售卖游泳的相关装备,天气越热生意越好。”商贩林师傅告诉记者,最多时一天能卖出几十件泳衣,30元到50元价位的最畅销,游泳圈、泳镜、防水手机套也都卖得不错。

上饶中院发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事例

  某某公司诉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行政协议案

  基本案情:2020年,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上网拍卖某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某某公司中标后与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约定某某公司应于2020年8月前付清土地出让价款,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应于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后二个月内交付土地,双方还约定了违约条款。2021年1月,某某公司付清土地出让价款905万元,但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未出具《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以确认将案涉宗地交付某某公司。2022年,该公司以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全面履行交地义务并支付违约金(以905万元为基数按1%。逐日计算,自2021年3月9日起至交土地之日止)。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坚持调解优先,在开庭前、开庭后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既在法庭内调解,也到争议地查勘并巡回调解。承办法官在查明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违约情形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的违约责任大小,在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并重点督促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集体商定调解意见。经人民法院多次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调解书一揽子解决了违约问题,并为继续履行出让合同扫清障碍。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贯彻双赢多赢共赢审判理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典型的行政协议,合同标的额高、约定违约金也高,协议双方履行过程中易引发行政争议,进而产生标的额极高的行政协议诉讼案件,处理难度较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不囿于原告的诉讼请求,着眼于解决目前的违约责任及将来行政协议可否全面履行的问题,以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决心、诚心、耐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侯某甲诉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案

  基本案情:2022年12月侯某甲与程某某按传统方式举行婚礼,后到某区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时,被告知侯某甲的身份信息已于2010年与案外人章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能重复办理结婚登记。经查明,侯某乙(系原告侯某甲的姐姐)骗取婚姻登记人的信任,于2010年冒用其妹妹侯某甲的身份信息与案外人章某取得了结婚证。为此,侯某甲以某区民政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其与章某的结婚登记。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侯某甲于2023年提起行政诉讼,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起诉期限,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作出不予立案裁定。但群众利益无小事,侯某甲的诉求也迫切需要解决,承办人立即将该案报送至设立在某区司法局的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中心立即启动化解程序,将争议向案涉行政机关分流,案涉行政机关负责化解纠纷。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方协商以及司法局、民政局的积极配合,某区民政局主动撤销了侯某甲与章某于2010年办理的结婚登记行为并注销结婚证。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解决纠纷的典型事例。群众利益无小事,虽然侯某甲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但其实质诉求具有合理性、急迫性,也是关系侯某甲人格权的民生问题,人民法院主动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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