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吕显祖问答网
2024-05-15 20:13:38

第6届CBSA中式台球世界锦标赛在玉山开赛

  致辞中,祝美清简要介绍了上饶经济社会和体育事业发展情况。她说,在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上饶始终把体育事业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坚持“以赛兴业、以赛惠民、以赛营城”发展思路,抓住“跟着赛事来旅游”的新风口,持续打响玉山“台球”等特色品牌,不仅有力带动了上饶体育产业、文化产业、旅游产业蓬勃发展,也极大提升了上饶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祝美清表示,玉山作为连续成功举办5届中式台球世界锦标赛和4届斯诺克世界公开赛的城市,不仅体育基础设施完备,浓郁的运动文化氛围更是充盈大街小巷。今天,万众瞩目的第6届CBSA中式台球世界锦标赛点燃战火,众多世界级一流高手齐聚上饶玉山,同台较量、巅峰对决,必将为大家带来一场场精彩纷呈、精妙绝伦的台球盛宴。热忱欢迎大家在比赛之余多到上饶走一走、看一看,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怀玉山体验红色与绿色的完美融合,到世界名山——三清山领略山川辽阔,到大美上饶——踏寻诗和远方,度过一段愉快美好的时光。

  据悉,前期,来自41个国家和地区的496名球员,经过5天的激烈角逐,于12月7日晚产生了男子128强、女子32强,将于12月9日进入正赛。本次赛事设置奖金1043万元人民币,男子组冠军奖金300万元人民币,女子组冠军奖金100万元人民币。

我市捣毁一灭火器非法充装窝点

  经调查,两人为温姓父子,余干县杨埠镇人,上饶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业务员。据温姓父子交代,二人经常以消防培训为由售卖、维修灭火器,但需维修的灭火器却未按要求送往正规厂家,而是直接使用网购的设备在其余干家中私自充装维修,非法牟取利益。该大队立即与邻县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取得联系,委托其进行核查。

  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随即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赶赴温某家中展开调查。现场发现许多过期的灭火器,其中大部分已经被拆卸;在另一房间内发现大量灭火器堆放在一起,不同程度存在开裂现象。据温某交代,自己未经正规厂家授权委托,也未取得相关资质,在自家后院生产并私自购买假冒的灭火器合格证、说明贴纸、罐体、阀门等零配件,采用灌装“滑石粉”“石膏粉”的方式生产假冒灭火器。

  “这种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还埋下了严重的公共安全隐患。”市消防救援支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科副科长谭升华说,制假售假行为一经发现,必须依法严惩。随后,检查组对现场发现的灭火器钢瓶、灭火器粉剂和灭火器充装设备进行了清点和查扣,并取缔了非法充装窝点。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上饶消防提醒广大市民,如有购买消防产品需求,不要听信上门推销人员的兜售,要去正规的消防器材商店或者消防器材厂家购买相应的消防器材产品。如发现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可拨打“12315、12345、96119”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上饶中院发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事例

  某某公司诉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行政协议案

  基本案情:2020年,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上网拍卖某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某某公司中标后与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约定某某公司应于2020年8月前付清土地出让价款,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应于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后二个月内交付土地,双方还约定了违约条款。2021年1月,某某公司付清土地出让价款905万元,但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未出具《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以确认将案涉宗地交付某某公司。2022年,该公司以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全面履行交地义务并支付违约金(以905万元为基数按1%。逐日计算,自2021年3月9日起至交土地之日止)。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坚持调解优先,在开庭前、开庭后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既在法庭内调解,也到争议地查勘并巡回调解。承办法官在查明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违约情形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的违约责任大小,在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并重点督促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集体商定调解意见。经人民法院多次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调解书一揽子解决了违约问题,并为继续履行出让合同扫清障碍。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贯彻双赢多赢共赢审判理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典型的行政协议,合同标的额高、约定违约金也高,协议双方履行过程中易引发行政争议,进而产生标的额极高的行政协议诉讼案件,处理难度较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不囿于原告的诉讼请求,着眼于解决目前的违约责任及将来行政协议可否全面履行的问题,以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决心、诚心、耐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侯某甲诉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案

  基本案情:2022年12月侯某甲与程某某按传统方式举行婚礼,后到某区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时,被告知侯某甲的身份信息已于2010年与案外人章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能重复办理结婚登记。经查明,侯某乙(系原告侯某甲的姐姐)骗取婚姻登记人的信任,于2010年冒用其妹妹侯某甲的身份信息与案外人章某取得了结婚证。为此,侯某甲以某区民政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其与章某的结婚登记。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侯某甲于2023年提起行政诉讼,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起诉期限,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作出不予立案裁定。但群众利益无小事,侯某甲的诉求也迫切需要解决,承办人立即将该案报送至设立在某区司法局的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中心立即启动化解程序,将争议向案涉行政机关分流,案涉行政机关负责化解纠纷。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方协商以及司法局、民政局的积极配合,某区民政局主动撤销了侯某甲与章某于2010年办理的结婚登记行为并注销结婚证。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解决纠纷的典型事例。群众利益无小事,虽然侯某甲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但其实质诉求具有合理性、急迫性,也是关系侯某甲人格权的民生问题,人民法院主动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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