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张广才问答网
2024-05-21 00:27:31

上饶经开区:税惠助企“新”欣向荣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重型矿山选矿装备及其新材料耐磨备件专业制造的上市公司,去年企业产值达9.6亿元。春节过后,为拓展企业发展空间,耐普矿机二期项目也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中。

       “税务部门的好政策、好服务,让我们企业更加坚定了发展的信心!资金富余了,生产更有动力了!”耐普矿机财务总监欧阳兵欣喜地说。据介绍,2023年,耐普矿机共享受各类税费优惠政策减免税款2300万元,极大地缓解了资金压力。

       今年以来,上饶经开区税务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中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一方面,全力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用好“五措并举”工作法,深化“政策找人+机器查漏”机制,推动政策红利精准落袋,切实为市场经营主体减负担、蓄潜力;另一方面,持续优化便民办税举措,积极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春雨润苗”等活动,倾心打造“芝兰税收先锋服务队”,及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同时,严格落实“办问协同”要求,在导税窗口全面推行15个“简事快办”事项,切实简化流程、为企业减轻负担。

       该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在确保税收红利充分释放的同时,为企业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提振企业发展信心,用“税力量”持续加码助力企业“开门红”。

婺源推进“验登合一”实现项目“竣工即领证”

本报讯 记者方子健报道:“从系统申报到确权,3个工作日办结,真没想到这么快,我们第一时间享受到了‘验登合一’政策带来的便利!”4月19日,婺源县住建局联合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为鑫邦城小区发放了联合验收合格意见书及不动产权证书。该公司行政主管李倩“领证”后赞叹道。

据了解,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动产权证申办流程,以往是企业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再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不动产登记,一般需要一到两个月的时间。对此,婺源县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培育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在实施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房屋建筑“验登合一”,推进项目审批加速度,持续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

该县通过“联合验收”“数据共享”“一窗申请”等创新举措,在企业申请竣工验收时同步启动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工作,实现联合验收与不动产首次登记一次性提供申请材料,一次性填写申请表格,同步推进,做到验收即登记。确立统一的项目服务机制,将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国动办等部门多头验收事项整合,强化协作协同,优化项目验收服务,建立对接协调机制,及时服务项目验收。对有需要的建设项目,为企业提供“帮办+代办+上门服务”,为后续验收夯实基础。优化项目服务以后,验收事项并联办理率达到100%,验收效率提高50%以上。

为打通企业群众办事梗阻,该县制定出台《婺源县工程建设项目“验登合一”工作实施方案》。企业在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可自愿申请“验登合一”,将联合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的申请要件材料同步提交。有关部门主动靠前服务,对竣工验收备案和不动产登记相关材料进行预审,针对不动产登记需要实地勘察的情况,提前介入完成不动产地籍调查成果入库。

通过“验登合一”服务,该县实现了工程建设项目从竣工验收申请到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业务流程优化再造,相关业务采用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方式,实现验收与不动产首次登记一张表单、一次申请、一套资料、一次办结,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打通企业办理不动产证的“最后一公里”,全面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

上饶中院发布今年第6期诚信黑榜 8人上榜

  第6期诚信黑榜标的额最大的是广丰区失信被执行人潘振与申请人江西鸿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广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潘振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江西鸿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向广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标的额为1323480元,被执行人潘振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潘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铅山县失信被执行人蔡继辉与申请执行人陈德章民间借贷一案,铅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蔡继辉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陈德章向铅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铅山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21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980000元,被执行人蔡继辉至今尚未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蔡继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余干县失信被执行人鲍火兵与申请执行人徐建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余干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鲍火兵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徐建华向余干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徐建华于2021年11月12日向余干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16.4万元,被执行人鲍火兵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鲍火兵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八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上黑榜

  (失信人信息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发布于:上思县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用户反馈 合作

Copyright © 2023 Sohu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