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李秉贵问答网
2024-05-15 08:49:58

聚焦民生办实事 优化交通暖民心

  如何实现群众出行条件从 “走得了”向“走得好”转变?余干县交通运输局精心谋划,认真组织,紧盯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按照“目标任务化、任务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要求,率先在全市完成20道渡口撤销任务,并通过客运替渡、撤渡建桥、撤渡通路等方式切实解决了沿岸群众出行难问题。截至目前,共投资16731万元,实施乡(村)道路改造提升、生命安全防护等工程项目191.9公里。

  坚持推进“客货邮”融合发展。在余干通往康山的道路上,客运汽车来回穿梭,既满足了群众便捷出行,又有效解决了农村物流末端配送成本高等难点问题。该局大力推行的“客运+货运+邮运”模式,着力打通农村地区群众出行、货运物流、快递服务“最后一公里”。同时启动余干至康山、余干至东塘两条“客货邮”合作线路,进一步节约运输资源,提升运输效率,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融合发展,为服务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韩海建)

上饶市党史地方志机构 主要负责人会议召开任海斌出席并讲话

本报讯 记者方子健报道:4月18日上午,全市党史地方志机构主要负责人会议召开,传达学习全省党史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和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24年史志工作。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海斌出席并讲话,副市长祝美清主持。

任海斌强调,要始终牢记史志工作政治属性,准确掌握史志工作科学方法,充分发挥史志部门职能优势,牢牢把握史志工作政治方向;要盯紧抓实史志工作重点任务,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捍卫党史舆论阵地,不断擦亮上饶史志工作品牌;要加强组织领导,创新体制机制,锻造过硬队伍,更好凝聚史志工作发展合力,努力推动新时代上饶史志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制造强市、打造区域中心,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上饶篇章贡献史志智慧和力量。

会上,玉山县、横峰县有关负责同志作先进典型发言。


上饶中院发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事例

  某某公司诉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行政协议案

  基本案情:2020年,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上网拍卖某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某某公司中标后与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约定某某公司应于2020年8月前付清土地出让价款,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应于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后二个月内交付土地,双方还约定了违约条款。2021年1月,某某公司付清土地出让价款905万元,但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未出具《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以确认将案涉宗地交付某某公司。2022年,该公司以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全面履行交地义务并支付违约金(以905万元为基数按1%。逐日计算,自2021年3月9日起至交土地之日止)。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坚持调解优先,在开庭前、开庭后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既在法庭内调解,也到争议地查勘并巡回调解。承办法官在查明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违约情形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的违约责任大小,在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并重点督促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集体商定调解意见。经人民法院多次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调解书一揽子解决了违约问题,并为继续履行出让合同扫清障碍。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贯彻双赢多赢共赢审判理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典型的行政协议,合同标的额高、约定违约金也高,协议双方履行过程中易引发行政争议,进而产生标的额极高的行政协议诉讼案件,处理难度较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不囿于原告的诉讼请求,着眼于解决目前的违约责任及将来行政协议可否全面履行的问题,以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决心、诚心、耐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侯某甲诉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案

  基本案情:2022年12月侯某甲与程某某按传统方式举行婚礼,后到某区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时,被告知侯某甲的身份信息已于2010年与案外人章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能重复办理结婚登记。经查明,侯某乙(系原告侯某甲的姐姐)骗取婚姻登记人的信任,于2010年冒用其妹妹侯某甲的身份信息与案外人章某取得了结婚证。为此,侯某甲以某区民政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其与章某的结婚登记。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侯某甲于2023年提起行政诉讼,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起诉期限,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作出不予立案裁定。但群众利益无小事,侯某甲的诉求也迫切需要解决,承办人立即将该案报送至设立在某区司法局的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中心立即启动化解程序,将争议向案涉行政机关分流,案涉行政机关负责化解纠纷。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方协商以及司法局、民政局的积极配合,某区民政局主动撤销了侯某甲与章某于2010年办理的结婚登记行为并注销结婚证。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解决纠纷的典型事例。群众利益无小事,虽然侯某甲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但其实质诉求具有合理性、急迫性,也是关系侯某甲人格权的民生问题,人民法院主动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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