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孙天民问答网
2024-05-24 17:56:32

上饶中院发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事例

  某某公司诉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行政协议案

  基本案情:2020年,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上网拍卖某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某某公司中标后与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约定某某公司应于2020年8月前付清土地出让价款,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应于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后二个月内交付土地,双方还约定了违约条款。2021年1月,某某公司付清土地出让价款905万元,但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未出具《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以确认将案涉宗地交付某某公司。2022年,该公司以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全面履行交地义务并支付违约金(以905万元为基数按1%。逐日计算,自2021年3月9日起至交土地之日止)。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坚持调解优先,在开庭前、开庭后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既在法庭内调解,也到争议地查勘并巡回调解。承办法官在查明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违约情形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的违约责任大小,在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并重点督促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集体商定调解意见。经人民法院多次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调解书一揽子解决了违约问题,并为继续履行出让合同扫清障碍。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贯彻双赢多赢共赢审判理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典型的行政协议,合同标的额高、约定违约金也高,协议双方履行过程中易引发行政争议,进而产生标的额极高的行政协议诉讼案件,处理难度较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不囿于原告的诉讼请求,着眼于解决目前的违约责任及将来行政协议可否全面履行的问题,以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决心、诚心、耐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侯某甲诉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案

  基本案情:2022年12月侯某甲与程某某按传统方式举行婚礼,后到某区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时,被告知侯某甲的身份信息已于2010年与案外人章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能重复办理结婚登记。经查明,侯某乙(系原告侯某甲的姐姐)骗取婚姻登记人的信任,于2010年冒用其妹妹侯某甲的身份信息与案外人章某取得了结婚证。为此,侯某甲以某区民政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其与章某的结婚登记。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侯某甲于2023年提起行政诉讼,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起诉期限,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作出不予立案裁定。但群众利益无小事,侯某甲的诉求也迫切需要解决,承办人立即将该案报送至设立在某区司法局的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中心立即启动化解程序,将争议向案涉行政机关分流,案涉行政机关负责化解纠纷。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方协商以及司法局、民政局的积极配合,某区民政局主动撤销了侯某甲与章某于2010年办理的结婚登记行为并注销结婚证。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解决纠纷的典型事例。群众利益无小事,虽然侯某甲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但其实质诉求具有合理性、急迫性,也是关系侯某甲人格权的民生问题,人民法院主动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冰河中闪耀凡人大爱

本报记者 蔡霞

万年县3位年龄加起来近200岁的老人——72岁的李金龙、61岁的陈德全、64岁的黄日清,面对落水的6名孩童,没有丝毫犹豫,挺身而出,在寒冷时节里温暖了无数人的心,谱写了一曲大爱之歌。他们被评为2023年第三季度“江西好人”、2023年第四季度“中国好人”。

2023年3月4日下午4点左右,湖云乡刘下村村民黄日清骑着电瓶车行驶在人烟稀少的乡间小路上,前往石镇镇双山村理发,途经双山村新河村小组时,突然听到村边的河里传来呼救声,抬头一望,只见河水中有数个人影晃来晃去。“有人落水了!”黄日清心中一紧,加快车速冲到河边。

眼前的景象让黄日清紧张不已:四男两女共6个孩子在河水中极力挣扎。来不及多想,腿脚不便的黄日清扔下电瓶车,跑过窄桥,沿着陡峭的斜坡下到水中。站在河道边缘处,黄日清一边向水里的孩童伸出手,全力拉拽小孩,一边放声高喊:“有小孩落水了,快来救人呐!”

一个、两个、三个,靠近岸边的3个孩子相继被拉上了岸,脱离了危险。但河道中间的3个孩子情况愈发危急,离河边最远的一名男孩已经面色青紫,几乎一动不动。此时的黄日清已有些体力不支,半身衣物都已湿透,伤腿在刺骨的河水里剧痛难忍,看着还在水中挣扎的孩子们,他心急如焚。

在这命悬一线的紧急关头,听到呼救声跑来的陈德全、李金龙到了。陈德全匆忙脱下厚重的外套,纵身跳进了又凉又深的水里,他将离得最近的一个孩子送到岸边,河岸边接应的黄日清、李金龙二人则将之及时拉起。此时,河道中央的男孩突然挣扎了一下,陈德全连忙游回,抱住孩子带回了岸边……

最终,6个孩子都成功获救,附近的村民陆续赶来,冻得瑟瑟发抖的陈德全则穿好外套,悄悄地回了家。据悉,新河村外河宽10余米,深2米有余,春日的河水冰冷彻骨,当记者问及陈德全是否考虑到自身安危时,陈德全回道:“当时根本想不到这些,我就想着要赶紧把几个小孩救上来。”

事后,小孩家属带着礼物酬谢孩子的救命恩人,被三人婉拒,黄日清说:“有人遇到危险,我们去帮忙,这是理所当然的。”

婺女洲里赏千年绝技 ——打铁花

  本报记者 吴淑兰 文/图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这是南宋词人辛弃疾对打铁花情景的生动描述。打铁花是中国最古老的烟花,更是一项美丽与危险并存的千年绝技。当1600℃的铁水泼洒空中,万珠铁屑似“焰火”绽放,仿若天女散花,一如泼金撒银。

  夜幕下,婺女洲里再现这项难得一见的千年绝技——打铁花。几名打铁花匠人手持木板,将刚刚出炉的炽热铁液迅速地击向天空,“铁水腾空一瞬间,顿时化作星满天”。近看如泼金撒银,远看漫天星辰,红光映天,让人叹为观止。他们的表演充满了力量和激情,也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和对艺术的尊重。手艺人一次次地击打,呈现出一场震撼人心的视觉盛宴,让往来游客沉浸在火树银花的梦幻之中,感受铁花艺术的独特魅力。

  打铁花起源于北宋,鼎盛于明清时期,至今已有千余年的历史。2008年被国务院和文化部公布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铁花原是工匠们的祭祀活动,每当遇到重大庆典,人们会专程请打铁花工匠表演打铁花,后经千年流传,形成一种气势磅礴的独特表演风格。多流传于华北地区民间,当地群众利用“花”与“发”的谐音,取“打花打花,越打越发”之意,希望生意红火、增祥瑞、保平安。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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