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年广嗣问答网
2024-05-26 15:13:50

余干文明实践活动接地气冒热气聚人气

突出“精、准”二字,制定系列清单。按照“办公场所面积最小化、服务群众面积最大化”和“就近就便、便民惠民”的原则,积极整合有效公共资源,便民化选址打造阵地,全覆盖打造了1个中心、25个所、413个站,其中整合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75个,戏台及广场103个,文化站20个,真正将文明实践阵地延伸到群众身边。

突出“实、时”二字,丰富活动内容。探索创新“理论五讲”新模式,组建“东山讲堂”“小板凳”“红色娘子军”等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充分发挥“村村响”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接地气的宣传优势,积极打造“童趣声”广播品牌;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文明实践主题活动;以二十四节气为主题,开展“冬至送浓情 饺子暖人心”“三伏贴近居民心”等文明实践活动;开展县、乡、村三级“身边的好人”“最美人物”“道德模范”等群众性评选活动;启动移风易俗乡风文明三年专项行动,突出群众主体地位,丰富文明实践内容,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

突出“常、长”二字,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三级书记责任制”,把文明实践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三级书记任务清单;发挥县级统筹、乡镇落实、村级实施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在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时间节点,向文明实践所(站)下发专项工作提示,调度和指导开展相关活动。此外,为培养基层后备力量,该地把优秀的文明实践员作为党员优先发展对象、村支书培养对象和身边好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对象。截至目前,全县共有9名文明实践员担任村支部书记,214名文明实践员进入村“两委”班子。

(韩海建)

上饶特警全力守护夏季平安

  启动空地一体化巡逻机制。据悉,市特警支队通过“无人机+地面巡逻力量”相结合的立体化防控模式,常态化对市中心广场、高铁火车站、行政中心等重点部位开展巡逻防控工作。此外,该支队还根据夏夜治安特点,优化警力部署,适当将巡逻警力调整至市中心城区三江公园、东都花园夜市等人口密集和治安复杂地区的网红“夜经济”、繁华商圈,坚持“有警处警,无警巡逻”模式,实现车巡、步巡与“空中警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实现“视频+实兵”错位互补、无缝对接,提升防控实战效能。据统计,“夏季行动”以来,该支队共出动警力1800余人次,车辆600余辆次,接受群众求助50余次,调解纠纷30余次,交通疏导200余次,协助处理交通事故20余起,及时处置打架斗殴1起,紧急救援3次,处置其他事件50余次。

  建立情报信息共享机制。该支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每日警情,他们不断加强情报信息研判,强化对夜间凌晨等极易发案时段巡逻防控的针对性措施。比如,开展夜间“拉车门”防盗系列行动。针对停车较多、光线较暗、监控缺失的路段及万达、万力等商场,在戴好执法记录仪的情况下,挨个拉车门,及时发现“不锁车门、不关窗户、不拔钥匙”等情形。据统计,6月以来,共检车辆12000余辆,发现未锁门车辆90余辆,车窗未关20余辆,车灯未关8辆,支队巡逻队员均及时提醒,有效降低盗窃车内物品案发案率。同时,开展联合设卡盘查行动。先后18次联合交警支队在重点路段开展联合设卡盘查行动,其中检测过往车辆1000余辆,盘查可疑人员200余人,查缉重点车辆100余台,查处涉嫌酒驾11起,其中醉驾3起。

  不断深化岗位练兵机制。据悉,该支队班子成员和教官队伍在前期调研摸排的基础上,了解全市特巡警队伍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弱项,积极开展特巡警专业技能、轮值轮训等各类培训。自6月以来,共成功举办3期警航基础培训班,为全市特巡警队伍培养飞手60余名,不断推动全市公安机关警航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实战化建设。同时,常态化进行警务技战术、巡逻盘查、交通事故、跳楼溺水等警情现场施救和应急防护知识培训,科学设计模拟实战场景,不断提升民辅警应对各种复杂情况的能力素质。

子女抚养引纠纷 法官调解护成长

  原告李某与被告尹某于2012年2月8日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婚后生育女儿尹某某。因双方夫妻感情破裂,原、被告于2021年自愿离婚,并约定婚生女儿尹某某由被告尹某抚养成人。

  后随着女儿尹某某逐年长大,原告了解到被告平时忙于工作对女儿缺乏关心照顾,且女儿多次在电话中向原告表露出其希望随原告共同生活的意愿。而被告认为其虽然忙于工作,但偶尔也会回家关心孩子的学习,尽到了做父亲的责任,且孩子的爷爷奶奶也在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不同意女儿随原告生活。双方协商不成,故诉至法院。

  考虑到本案是一起涉未成年人的家事纠纷,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法官与尹某某亲切交谈,让其打开心扉,畅所欲言。通过交谈,法官了解到尹某某想随原告共同生活的想法。接着法官又分别与原、被告交流,了解到被告考虑到目前女儿的状态,认可女儿随母亲共同生活更为适宜,但担心以后难以见到女儿。而原告也想要弥补多年未与女儿共同生活、对女儿缺少关心照顾的遗憾,并且同意被告可随时探望女儿。

  法官了解到当事人双方及女儿尹某某的真实意思后,从有利于尹某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从情、理、法等方面做被告的思想工作,最终,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被告同意女儿尹某某随原告李某共同生活,由原告负责抚养至成年;被告尹某对女儿尹某某享有探视权。

  调解完毕后,法官分别向原、被告发出了家庭教育令,叮嘱双方今后要多关心照顾尹某某的学习和生活,关注其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双方当事人均认识到之前对孩子的失职,并表示今后会给女儿更多的爱和关心。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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