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刘永问答网
2024-05-13 09:50:43

微信群朋友圈卖烟花?售卖转发都违法

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检查

本报记者 郑欢

春节临近,不少市民的朋友圈、微信群出现了一些烟花爆竹的售卖消息。那么,在网络社交平台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合法吗?对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烟花爆竹必须在合法的经营点销售,在微信群、朋友圈私自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并且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此外,私家车后备箱“摆摊”和个人路边“摆摊”售卖烟花爆竹也是违法行为;非法渠道购买的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

“如果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的烟花爆竹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爆竹,不算违法。但如果不仅发布销售信息还存在线上资金往来等销售行为,则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运输烟花爆竹,要由专门的人员、专门的车辆、取得运输许可证才能进行。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万或者违法所得超过1万,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春节期间历来是烟花爆竹经营、燃放旺季,在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请前往有资质和存储条件的零售经营点购买有安全保障的烟花爆竹,安心过大年,如发现网售行为请立即举报。

怀玉山林场扎实建好“秀美林场”

  怀玉山林场辖区有3.29万亩国有林地面积。林场主要用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林业生态安全,实行最严格的国有林场林地和林业资源管理制度,确保林业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通过垦荒造林、科学营林、禁伐天然林、常态化巡山巡林等措施,加快森林资源培育,降低林业生态风险,提升国土绿化水平。如今,林木覆盖率、林业用地率及森林生产力不断提高,森林质量显著提升,森林覆盖率达99.3%,森林蓄积量达16.6万立方米。

  围绕康养主题,林场以加快林场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秀美林场”建设,对周边环境统一规划整治,完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亮化工作,种植樱花、紫薇、红叶石楠等彩色树种,植造彩化林木。新建景区游步道、休闲广场,修建古戏台、木屋,避雨亭廊、休闲座椅,安装景观路灯,提升林场基础设施功能,拓宽绿色生态空间,为当地群众及游人提供舒适的休闲旅游环境。(郏贞军)

余干举行鼠疫疫情应急处置模拟演练

  据悉,此次演练由专业技术人员采取桌面推演、实景设置、全面模拟现场处置鼠疫疫情等方式进行。演练内容主要包括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检验、应急反应、采样检验、转运等流程。模拟演练情景为余干县疾控中心接到余干县人民医院预检分诊处首诊医生报告:患者王某突发高热,体温39.7℃,干咳,胸痛、咳痰带血,脉搏细速,呼吸促迫,颜面潮红,惊恐不安,眼结膜充血,咽部红肿,现怀疑其为疑似鼠疫疫情。余干县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紧急响应,迅速组织鼠疫应急处置小组人员前往现场。

  “模拟演练旨在评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情况,检验应急人员实际操作技能,评估应急演练效果。”余干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演练锻炼了鼠疫应急队伍快速反应和现场应急处置能力,达到了锻炼队伍、提高水平的目的,增强了首诊医生的首诊负责的意识,为鼠疫疫情防控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是对该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综合能力的又一次提升。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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