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黄强辉问答网
2024-05-16 14:51:03

“河长制”筑牢百姓安全“防护网”

婺源讯 “小朋友,这里没有安全设施和救护人员,不能在这玩水……”近日,随着气温升高,嬉水情况涌现,婺源县蚺城街道立即部署开展“河长制+防溺水”专项行动,17名街道(社区)河长纷纷来到星江河两岸,开展“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为百姓人身安全“保驾护航”。

水是生命之源、生态之基。走进蚺城街道,但见一块块河长制公示牌吸人眼球,河岸边、社区里不时闪过“河小青”的公益行动身影。“我们持续深化‘河长制+’工作机制,将防溺水、景村党建、水系整治等工作纳入河长制,开创了珍爱生命与守护水生态并举双赢的新局面。”蚺城街道党工委书记陈鹏说:“星江河是饶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的重要组成部分,优美的水生态环境吸引了中华秋沙鸭、野生鸳鸯等珍稀鸟类栖息,兴起了观鸟旅游,带动百姓吃上了‘观鸟饭’。”

为了珍爱生命与守护水生态,今年以来,蚺城街道17名河长开展巡河30余次,既宣传防溺水,又清理乱围乱堵、乱占乱建、乱排乱放等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发现并整改问题5起,整改完成率100%。同时,该街道30多名护河志愿者不定期开展河岸、河道垃圾清除志愿活动,确保河岸一片碧绿、河水一片清澈。“除了河长巡河、志愿者护河,我们借助‘掌上河湖’APP,建立常态化巡河机制,确保‘河畅、水清、岸绿、景美’长效化。”陈鹏介绍说。

近年来,为呵护一河清水,蚺城街道注重发挥“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动管理机制,有效治理企业工业、城镇生活、畜禽养殖等污染问题。同时,严格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要求,科学开展人工增殖放流,规范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等,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落到实处,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取得了明显成效,达到了预期效果。

(吕富来 程兆云)


上饶中院发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事例

  某某公司诉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行政协议案

  基本案情:2020年,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上网拍卖某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某某公司中标后与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约定某某公司应于2020年8月前付清土地出让价款,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应于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后二个月内交付土地,双方还约定了违约条款。2021年1月,某某公司付清土地出让价款905万元,但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未出具《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以确认将案涉宗地交付某某公司。2022年,该公司以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全面履行交地义务并支付违约金(以905万元为基数按1%。逐日计算,自2021年3月9日起至交土地之日止)。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坚持调解优先,在开庭前、开庭后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既在法庭内调解,也到争议地查勘并巡回调解。承办法官在查明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违约情形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的违约责任大小,在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并重点督促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集体商定调解意见。经人民法院多次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调解书一揽子解决了违约问题,并为继续履行出让合同扫清障碍。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贯彻双赢多赢共赢审判理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典型的行政协议,合同标的额高、约定违约金也高,协议双方履行过程中易引发行政争议,进而产生标的额极高的行政协议诉讼案件,处理难度较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不囿于原告的诉讼请求,着眼于解决目前的违约责任及将来行政协议可否全面履行的问题,以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决心、诚心、耐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侯某甲诉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案

  基本案情:2022年12月侯某甲与程某某按传统方式举行婚礼,后到某区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时,被告知侯某甲的身份信息已于2010年与案外人章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能重复办理结婚登记。经查明,侯某乙(系原告侯某甲的姐姐)骗取婚姻登记人的信任,于2010年冒用其妹妹侯某甲的身份信息与案外人章某取得了结婚证。为此,侯某甲以某区民政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其与章某的结婚登记。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侯某甲于2023年提起行政诉讼,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起诉期限,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作出不予立案裁定。但群众利益无小事,侯某甲的诉求也迫切需要解决,承办人立即将该案报送至设立在某区司法局的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中心立即启动化解程序,将争议向案涉行政机关分流,案涉行政机关负责化解纠纷。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方协商以及司法局、民政局的积极配合,某区民政局主动撤销了侯某甲与章某于2010年办理的结婚登记行为并注销结婚证。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解决纠纷的典型事例。群众利益无小事,虽然侯某甲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但其实质诉求具有合理性、急迫性,也是关系侯某甲人格权的民生问题,人民法院主动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生育保险、门诊慢特病政策明年起调整

  新生育保险政策提高了门诊保障水平,由原来的800元增加到1200元,人均增加400元;提高了住院分娩保障水平,职工和城乡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线,按照二级及以下100%、三级90%报销。住院分娩以外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按照普通住院待遇执行。省外异地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试行)》规定执行。

  新的门诊慢特病政策的主要变化是,在原有门诊慢特病病种的基础上,新增耐多药肺结核、重性精神病、儿童孤独症、克罗恩病、强直性脊柱炎、重度骨质疏松症、阿尔茨海默病、青光眼8个病种;规范了门诊慢特病待遇标准,将门诊慢特病分为Ⅰ类和Ⅱ类,根据疾病特点设定待遇享受期限。

  市医保机构将加强我市门诊慢特病监督管理,做好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支出的常态化监管,探索推进医保药品追溯管理体系建设。同时,把门诊慢特病管理纳入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协议管理范畴,加强对门诊慢特病病种认定、医疗服务等行为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稽核检查。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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