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王德茂问答网
2024-05-16 16:03:07

鄱阳稻虾养殖成就富民大产业

鄱阳讯 鄱阳县将建设“稻虾生态农业”作为产业发展目标,采用生态养殖、绿色防控技术进行稻虾共养,做到一水两用,一田双收,实现虾肥稻香的生态双赢,带领群众走出了一条致富新路。

在三庙前乡洪曹村,笔者看到,稻虾养殖户余有光正组织工人在稻虾田投放虾饲料,为5月初捕捞上市的小龙虾育肥育壮。余有光说:“我们现在在田间管理,投放饲料,这个虾大概到5月初捕捞,大概亩产300到400斤。政府相当支持,我们有需要,就会派人来指导。”

据余有光介绍,5月初小龙虾上市后,稻虾田还可以进行中稻种植,实现一田双收。“总量460亩,大概就能产到150万斤小龙虾,产值能达到200万元左右。有了政府的支持,我们对养虾信心相当足,生活也一年比一年好。”

据了解,稻虾共作模式,是在水稻田里通过田间工程改造,实行水稻与小龙虾共生,实现“田间种稻,水体养小龙虾,虾粪肥田,稻虾共生”效果,是一种把种植业和水产养殖业有机结合的立体生态农业生产模式。近年来,该县采取“公司+示范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已在全县多个乡镇建设稻虾共作基地,年产小龙虾1000万斤以上,产值超过3亿元。并通过稻虾综合种养,带动全县1000余户、近6000人在龙虾产业中,利用入股分红、土地流转和劳务就业闯出了一条致富之路。(杨春英)

市人社局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

  活动中,志愿者们分组行动,分片到人,对包联区域的楼群院落、单元楼道、绿化带、死角盲区的垃圾以及张贴的广告、背街小巷的杂草、杂物进行清理整治。同时对个体小商户进行劝导,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的好处,营造“创建文明城市,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并与社区干部共同开展创文保卫、反诈骗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树立“社区是我家,创建靠大家”的思想观念,一个个身穿红马甲的党员、干部、志愿者化身文明创城中的劝导员、保洁员、宣传员,用行动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共同促进社区文明创建工作更上台阶,为全市文明城市创建添砖加瓦。

  据了解,市人社局全力推进“双报到”党员下沉一线服务常态化,主动认领岗位、认领任务,积极参与创文等重点工作,做到真报到、真干事,真正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传播文明的种子。

上饶中院发布今年第1期诚信黑榜 8人上榜

姓名:刘芳身份证号码:3623251978****0029住址:横峰县岑阳镇虹桥西路北区20号未履行标的额:6013000元案号:(2017)赣1103民初138号

姓名:徐永贵身份证号码:3623211978****5914住址:广信区煌固镇五村村未履行标的额:38000元及利息案号:(2022)赣1104民初2724号

姓名:杨金根身份证号码:3623251966****2911住址:横峰县葛源镇黄溪村南山底38号未履行标的额:220000元案号:(2021)赣1125民初218号

姓名:刘继清身份证号码:3623241980****3917住址:铅山县鹅湖镇石溪村刘家湾自然村未履行标的额:65998.77元及利息案号:(2022)赣1124民初2000号

姓名:陈丽婷身份证号码:3623311989****3924住址:万年县上坊乡富厂村委会花门村未履行标的额:4.78万元及利息案号:(2023)赣1129执1614号

姓名:程钰庆身份证号码:3623341988****2810住址:婺源县思口镇长滩程家64号未履行标的额:151650元案号:(2023)赣1130民初1044号

姓名:徐孝秋身份证号码:3623211969****0233住址:信州区沙溪镇李家村角哥耳边未履行标的额:2040260元及利息案号:(2015)信民一初字第2462号

姓名:张木香身份证号码:3623251980****1026住址:弋阳县朱坑镇毛家村青山组27号未履行标的额:100002.76元及利息案号:(2021)赣1126民初559号

八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上黑榜 (失信人信息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本报讯 彭科华 祝梦莹 记者贺巍报道:近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发布今年第1期诚信黑榜,对8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

第1期诚信黑榜标的额最大的是广丰区失信被执行人刘芳与申请执行人罗秀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广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刘芳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罗秀坤向广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丰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26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6013000元,被执行人刘芳至今尚未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刘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信州区失信被执行人徐孝秋与申请执行人张桂英、童立棕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信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徐孝秋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张桂英、童立棕向信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信州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3月28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2040260元,被执行人徐孝秋至今尚未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徐孝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广信区失信被执行人徐永贵与申请执行人芮科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广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徐永贵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芮科立向广信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信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9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38000元及利息,被执行人徐永贵至今尚未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徐永贵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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