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于学忠问答网
2024-05-27 16:41:08

市人社局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

  活动中,志愿者们分组行动,分片到人,对包联区域的楼群院落、单元楼道、绿化带、死角盲区的垃圾以及张贴的广告、背街小巷的杂草、杂物进行清理整治。同时对个体小商户进行劝导,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的好处,营造“创建文明城市,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并与社区干部共同开展创文保卫、反诈骗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树立“社区是我家,创建靠大家”的思想观念,一个个身穿红马甲的党员、干部、志愿者化身文明创城中的劝导员、保洁员、宣传员,用行动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共同促进社区文明创建工作更上台阶,为全市文明城市创建添砖加瓦。

  据了解,市人社局全力推进“双报到”党员下沉一线服务常态化,主动认领岗位、认领任务,积极参与创文等重点工作,做到真报到、真干事,真正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传播文明的种子。

市总工会开展记者节走访慰问活动

  上饶市总工会有关领导对新闻工作者不辞辛劳,创作出一批有思想、有深度、有温度、有品质的新闻报道表示肯定,感谢大家在讴歌时代精神、弘扬社会正气、讲好上饶故事中所作出的努力。新闻工作者们纷纷表示,将继续发扬吃苦耐劳、不懈奋斗的精神,忠实记录、热情讴歌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精神风貌和伟大实践,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好的舆论氛围。

  活动之后,大家一起回顾了上饶市工会工作的历史,并参观了新落成的上饶市工人文化宫。这里不仅有供户外工作者停留歇息的工会驿站,还将建成为我市广大职工提供文化艺术、娱乐健身、会议培训为一体的大型“充电站”。职工们在工作之余,可以来此学习琴棋书画、锻炼健身,还可以参加插花、烘焙、编程等各种类型的讲座,既能陶冶性情,又可分享美食,还可以学习进步,是一个名符其实的“职工之家”。

79岁老人因车祸受伤 主张误工费获法院支持

  万年县某镇的卫生清洁工作由某公司承包,原告胡某自2012年起在该镇从事清扫工作,由某公司发放工资,每日工资50元左右。2021年9月3日17时35分,被告李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因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且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原告胡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造成三轮电动车驾驶员胡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胡某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胡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31天。出院医嘱:全休三个月等。原告为此花费医疗费34182. 68元。2021年12月13日,原告的伤情经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后续治疗费2000元。原告为此花费鉴定费3200元。李某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现胡某起诉,要求李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7698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我国坚持劳有所得,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公民有通过自身的劳动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误工费是因受到人身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合理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本案中原告胡某事故发生时虽年满79周岁,但根据其提供的公司证明以及银行流水,其在事发前仍然在某镇从事清扫工作,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并通过自身的劳动获得较稳定的收入,故其因交通事故导致收入减少时,要求赔偿误工费,应当得到支持。故万年法院结合误工时间、工资情况等支持原告主张的误工费,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原告胡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0188.88元。(柴润香)

发布于:上思县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用户反馈 合作

Copyright © 2023 Sohu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