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关仁问答网
2024-05-27 02:15:15

花厅镇:以党建为引领优化基层治理体系

本报讯 记者吴淑兰报道:广信区花厅镇通过强化党的组织优势,推动党的工作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优化基层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助推乡村振兴。

优化网格管理,推进基层治理。全面推进“党建+网格”管理,全镇共设立130个网格片区,成立网格党支部41个,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入户走访、政策宣传等,切实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利用党小组、网格党支部开展“农户夜话”活动,集中开展“四下基层”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各村实地办公,进一步了解群众需求、解答群众疑问,共开展集中下访9次,收集群众反映问题建议64件,现场解决51件。

“党建+好商量”,解决民生实事。围绕群众期盼征集议题,建立议题库,积极开展协商议事。2023年全镇开展“党建+好商量”协商议事会22次,集中完成了集镇改造、道路拓宽硬化、排水沟建设、河堤改建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成立党员先锋队10个,设立党员示范岗24个,组织党员在人居环境整治、森林防火、防溺水巡逻、志愿服务等重要工作中冲在前,切实为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健全“村党组织—网格党小组—党员联系户”组织体系,依托党员志愿服务队,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将党组织服务群众触角延伸到最基层。截至目前,新增的1000亩早梨项目已种植完成,花厅自来水厂建设、金鸡村通村道路改造、集镇改造提升等民生项目均已完成。

强化党建引领,助推乡村振兴。持续加强乡村振兴人才、村党支部书记、村“两委”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从企业家、致富能手、退伍军人、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党员中选配村党支部书记,建立青年人才信息库,吸纳高学历人才、致富能手、农村实用人才、“新时代赣鄱乡村好青年”、本地在外创业的企业家等青年人才。

培育特色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依托本地自然资源,加大扶持品牌、特色产业力度,推进“一村一品”发展,大力发展白茶、早梨特色产业。把传统产业变成优势产业,带领村民走上致富路,带动镇村经济发展,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祝全市老年人心情愉悦开心生活 任海斌开展重阳节走访活动

  任海斌在走访过程中与老人们亲切交谈,了解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情况,认真聆听他们的心声,叮嘱老人们保重身体,添衣保暖,祝愿他们心情愉悦,开心生活,安享晚年。任海斌要求,相关部门要时刻把高龄老人的冷暖放在心上,用心用情关心他们的生活,全面落实好各项保障政策,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集中慰问时,任海斌向退休老同志宣讲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并对退休老同志为推动上饶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任海斌说,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江西发展史、上饶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新时代用新理念引领江西、上饶发展的新起点。希望大家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对上饶经济社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为推动上饶高质量发展发挥余热、贡献力量。

上饶中院发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事例

  某某公司诉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行政协议案

  基本案情:2020年,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上网拍卖某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某某公司中标后与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约定某某公司应于2020年8月前付清土地出让价款,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应于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后二个月内交付土地,双方还约定了违约条款。2021年1月,某某公司付清土地出让价款905万元,但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未出具《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以确认将案涉宗地交付某某公司。2022年,该公司以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全面履行交地义务并支付违约金(以905万元为基数按1%。逐日计算,自2021年3月9日起至交土地之日止)。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坚持调解优先,在开庭前、开庭后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既在法庭内调解,也到争议地查勘并巡回调解。承办法官在查明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违约情形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的违约责任大小,在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并重点督促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集体商定调解意见。经人民法院多次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调解书一揽子解决了违约问题,并为继续履行出让合同扫清障碍。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贯彻双赢多赢共赢审判理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典型的行政协议,合同标的额高、约定违约金也高,协议双方履行过程中易引发行政争议,进而产生标的额极高的行政协议诉讼案件,处理难度较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不囿于原告的诉讼请求,着眼于解决目前的违约责任及将来行政协议可否全面履行的问题,以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决心、诚心、耐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侯某甲诉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案

  基本案情:2022年12月侯某甲与程某某按传统方式举行婚礼,后到某区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时,被告知侯某甲的身份信息已于2010年与案外人章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能重复办理结婚登记。经查明,侯某乙(系原告侯某甲的姐姐)骗取婚姻登记人的信任,于2010年冒用其妹妹侯某甲的身份信息与案外人章某取得了结婚证。为此,侯某甲以某区民政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其与章某的结婚登记。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侯某甲于2023年提起行政诉讼,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起诉期限,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作出不予立案裁定。但群众利益无小事,侯某甲的诉求也迫切需要解决,承办人立即将该案报送至设立在某区司法局的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中心立即启动化解程序,将争议向案涉行政机关分流,案涉行政机关负责化解纠纷。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方协商以及司法局、民政局的积极配合,某区民政局主动撤销了侯某甲与章某于2010年办理的结婚登记行为并注销结婚证。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解决纠纷的典型事例。群众利益无小事,虽然侯某甲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但其实质诉求具有合理性、急迫性,也是关系侯某甲人格权的民生问题,人民法院主动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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