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杨勇问答网
2024-05-23 18:31:56

广信区干群齐心下好春耕“先手棋”

在广信区黄沙岭乡的田间地头,随处可见农户们的忙碌身影。为更好地服务春耕备耕工作,进一步保障农业生产用水,广信区黄沙岭乡以党组织为引领,党员示范带头,村“两委”干部和广大群众积极行动,合力疏通灌溉沟渠,做好农田用水足量灌溉的前期准备,助力春耕备耕工作。

在黄沙岭乡黄沙村,该乡党员正与村民对堵塞淤积、杂草丛生的田间渠道进行清淤开挖和除草平整。“机械已经全部调节好了,这两天等秧苗育好,我们就要第一次翻耕田地,大概20天秧苗成熟就可以下田了,进行第二步的平整、抛秧。”广信区金耀养殖专业合作社水稻种植负责人龚发说。

据了解,黄沙岭乡共发动党员群众投工投劳150余人次,清理渠道3000余米,辐射灌溉农田1000余亩(其中早稻面积450余亩,其他农作物550余亩)。

近期春寒和雨水天气,给返青水稻恢复生长带来较大影响。为积极防范应对,应家乡党委政府按照“早计划、早部署、早发动”的工作思路,坚决守牢粮食安全底线,派出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分析苗情,并指导农户根据水稻长势和近期天气情况,及时开展植保作业,确保苗情稳定,干群齐心打好粮食生产“第一仗”。

目前,应家乡已组织3个专家组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指导。该乡农技人员翁育榴说:“近期气温降低,建议农户在寒流来临前可喷施芸苔素类生长调节剂,预防冷害或冻害。低温过后对于受害较重田块,每亩可补施尿素5公斤至10公斤。” (陈炜)

以自然资源高效保护利用支撑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期间,为中国式现代化江西实践把脉定向,也对新时期自然资源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周荣华表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努力在统筹资源保护和保障发展实践中“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

  2023年以来,全市自然资源系统锚定目标,积极作为,担当实干,全力推动自然资源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获得新成效:《上饶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顺利报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划定永久基本农田571.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961.87万亩、城镇开发边界645.16平方公里;消化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71万亩、批而未用土地2.35万亩、闲置土地1.25万亩,盘活低效用地1900余亩;修复废弃矿山4.13万亩、实施矿山“边开采边治理”2.73万亩……

  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将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行,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强化矿产资源初级产品供给,当好维护国家粮食和能源安全的“责任人”;坚持把稳增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强化自然资源要素精准配置,推动矿产资源增储上产,当好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服务员”;严守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大力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当好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保障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强化地质灾害防治,优化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当好资源资产权益的“守护者”,努力以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微信群朋友圈卖烟花?售卖转发都违法

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检查

本报记者 郑欢

春节临近,不少市民的朋友圈、微信群出现了一些烟花爆竹的售卖消息。那么,在网络社交平台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合法吗?对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烟花爆竹必须在合法的经营点销售,在微信群、朋友圈私自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并且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此外,私家车后备箱“摆摊”和个人路边“摆摊”售卖烟花爆竹也是违法行为;非法渠道购买的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

“如果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的烟花爆竹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爆竹,不算违法。但如果不仅发布销售信息还存在线上资金往来等销售行为,则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运输烟花爆竹,要由专门的人员、专门的车辆、取得运输许可证才能进行。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万或者违法所得超过1万,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春节期间历来是烟花爆竹经营、燃放旺季,在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请前往有资质和存储条件的零售经营点购买有安全保障的烟花爆竹,安心过大年,如发现网售行为请立即举报。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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