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刘永问答网
2024-05-21 08:45:53

晚8点的特价 买菜真省钱

  本报记者 黄珠慧子 文/图

  “蛋糕面包买一送一,蔬菜水果半价,猪肉特价……”11月28日晚上8点左右,记者刚走进饶城一家大型超市门口,就听见工作人员此起彼伏的打折叫卖声,吸引超市里的每一位消费者。现场挑选的人群中,有上了年纪的叔叔阿姨,也有带着孩子一起来逛的一家三口,大家各取所需,自如地在超市穿梭。

  8点10分,超市蔬菜称重处已排起队,市民手上大多提着打折蔬菜。“一把辣椒2元,3颗土豆3.5元,4个西红柿才2元。”刚结完账的孙女士告诉记者,她家就住在超市附近,晚饭后她都会散步来生鲜超市挑选打折销售的蔬菜。人气旺盛的区域还有水果区,各种五颜六色的果切拼盘6折优惠,一盒方方正正的水果盘包含3、4种水果,火龙果、青提、西瓜、哈密瓜等,且为当日现切,打完折相当于几块钱一份。正在挑选水果的刘先生说:“晚饭后挑一盒当作一家人的饭后水果,省心省力。”

  与以往不同,选购特价食品的顾客不再只是那些精打细算的老年人或家庭主妇,也有不少年轻人。22岁的李小姐说:“超市内各种糕点都是当天现做现卖,面包买一袋送一袋,当晚上甜点或者第二天的早餐都可以。只要早点来挑,质量都还是不错的。”李小姐表示,每天省下十几元,一个月就能少花几百元了。上班族小林则表示,他平时工作较忙,早上是没空去菜市场的,只能晚上到超市购买蔬果,也能享受到一定的优惠。

  记者走访发现,在饶城不少超市夜间蔬果都设有打折区。记者在民德路上的一家生鲜超市内看到,贴着“5折”牌子的蔬菜货架基本已被一扫而空。“通过采取夜间折扣销售,向顾客让利的同时,还能加快新鲜食材的流通速度。”该超市工作人员介绍:“我们店的生鲜食材晚上8点开始打折,时蔬有时买一送一,基本上7点30分左右就有周边市民过来等折扣产品,像土豆、萝卜等蔬菜比较受欢迎。”该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夜间选购打折时蔬时,应按需购买,买回去之后尽快食用。

今日辟谣(2024年2月6日)

2024年2月6日   谣言:湖北高速没有铲冰除雪?   真相:近日,网上有言论称“湖北高速铲雪不及时,造成高速拥堵”。实际上,冻雨落地成冰才是“祸首”。“罕见的冻雨不是普通的雪,落在高速公路上后立即结10多厘米厚的冰,这种情况下只能撒盐。”湖北交投集团运营总监简海云解释,近期已全员上路铲雪,但还是赶不上湖北境内反复降雨雪的天气变化速度,再加上路面车流量猛增,给作业车辆上路铲雪、撒融雪剂等造成很大影响。

  目前湖北省上下正“想尽一切办法”打通运输堵点,畅通回家的路。湖北交投集团是湖北高速运营主力军,目前有1.4万名员工在现场开展除雪保畅工作,为春运保驾护航,在京珠、鄂东、宜昌等运营公司,一线养护人员每两小时撒盐一次,全天候24小时不停歇。省交通运输厅制定发布了详细的车辆分流绕行方案,相关地方政府和交通部门设置了车辆分流服务站点,及时为分流车辆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目前,经过全力抢通,湖北省绝大部分路段已恢复通行。(来源:湖北日报)

  春节将至,佳节期间,无论亲友团聚,还是外出旅行,都离不开美食相伴。从农历腊月廿五开始,“今日科普”栏目将聚焦饮食安全与健康话题,针对网民关注的食物搭配、营养健康、食品安全、科学养生等内容进行系列科普,澄清误区,守护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误区:砂糖橘和酸奶、牛奶不能同食?   真相:“砂糖橘和酸奶、牛奶同食的话,因为砂糖橘中含有一定的有机酸成分,可能会使蛋白质发生沉淀,从而会影响到蛋白质的消化和吸收。”这种说法并不科学。人体内本身含有一定的胃酸,胃酸的酸度要比水果的酸度高很多,并不需要担心砂糖橘的酸度影响消化。有些人出现腹痛、腹泻等情况,可能是因为身体缺乏乳糖酶,即使不吃橘子,喝了牛奶后也会引起腹痛或者消化不良。在一般情况下,适量食用橘子和牛奶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来源:@科学辟谣、@中国新闻网)   提示:春节消费“三注意”!中消协提醒   详情:在春节来临之际,不少消费者已经开始预定行程、采购年货,为迎接新年做准备。中国消费者协会提示广大消费者,在春节期间秉持绿色消费理念,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勤俭节约、绿色消费

  消费者在消费潮前,首先要保持理性,审慎选择、适度消费,不要因为“爱面子、讲排场、比阔气”而冲动消费,造成铺张浪费。

  合理规划、安全消费

  春运期间出行人数高,人员集散性和流动性强,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易发多发,消费者在外出行消费务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识别陷阱、科学消费

  春节消费潮下,不乏有不法分子伺机敛财牟利,坑蒙拐骗,消费者应提高警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来源:“中国消费者报”微信公众号)

监制:荆克 屈绍辉 编辑:芮静 设计:肖丽丽 尹路

弋阳法院:巧用“联村法官+”机制化解离婚纠纷

  原告李某与被告叶某通过媒人介绍相识,在互相不了解的情况下同居生活并于2002年生育一子,同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双方脾气、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感情恶化。2019年叶某罹患白血病,住院治疗期间欠下许多债务,直到2022年底治疗好转。2023年8月,双方曾协议离婚未果,此后双方的关系也并未缓和,李某认为双方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遂诉至请求法院。

  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承办法官收到诉讼材料后,立即通过电话向双方询问案件有关情况。经询问得知,双方均有调解意愿,承办法官依托“联村法官+”工作机制,迅速联系妇联巾帼志愿者、村委会干部、公益律师、双方亲属参与第一次调解。但由于双方在财产分割方面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有了此前调解基础,法官找准问题症结,对症下药,针对双方分歧分别进行电话沟通,并再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解。经过承办法官、村干部、妇联巾帼志愿者的耐心释法明理,双方心结慢慢打开,最终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达成协议。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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