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马连良问答网
2024-05-27 18:12:15

天气炎热 防暑药品需求旺

  本报记者  蒋学华  文/图

  随着酷暑天气的到来,饶城防暑降温药品市场需求旺盛,销量呈直线上升态势。

  7月12日,记者在饶城一家爱心大药房发现,防暑降温药品被集中放在药店大门旁的货架上,藿香正气水、十滴水、风油精、清凉油等传统防暑药品成了俏销货。“传统的藿香正气水、十滴水等药品深受市民的青睐。一批新推出的金银花露、菊花露等防暑饮料也成为抢手货。特别是一些老人爱给孩子准备一些好喝又清凉的防暑饮料,防止中暑。”导购员介绍说。记者在现场看到,仅一刻钟的时间就有5位顾客前来购买防暑药。其中一位一口气买了6盒藿香正气水,她表示天气热,有备无患。

  在饶城步行街附近的一家连锁大药房,进门显眼的位置摆放着两个货柜,上面写着“清凉防暑药品”字样。导购员说,目前防暑药品主要有藿香正气水、清凉油、人丹、风油精、十滴水等,销量都不错。有的企业还大批量购买防暑药品,预防员工中暑。此外,有的药店还专门煎了免费的防暑清凉饮料,放在门口供过往市民随意饮用,大受市民欢迎。

  记者在电商平台输入“防暑药”搜索,销量前列的是藿香正气口服液、藿香正气水。有的商家力推夏季防暑降温套装,包括藿香正气水、藿香正气口服液、藿香正气胶囊等。此外,有线上药店为吸引顾客团购藿香正气合剂,打出“满500盒返500元”的团购优惠,客服表示,个人账户购买订单满60盒就可以享受企业政策,买得越多优惠越多。

  如何预防中暑?市人民医院营养科主任医师沈家坤介绍说,预防中暑除了补充水分、盐分及矿物质,避开高温直接作业,注意饮食及休息之外,还要“随身携带防暑降温药物”,如“藿香正气水、十滴水”等。“中暑包括先兆中暑、轻症中暑和重症中暑。重症中暑按严重程度分为热痉挛、热衰竭和热射病三种,其中,热射病是最严重的中暑类型。”沈家坤表示,近期外出,可考虑随身携带药物,常见携带的防暑药物包括十滴水、藿香正气水、清凉油等。    

余干:“闹心”垃圾堆变身“暖心”停车场

  “之前这里都是荒地,垃圾遍地,杂草丛生,又脏又乱。整治后,不仅干净整洁,还建了停车场,真是太暖心了。”日前,余干县城市社区洲上村野趣村小组停车场改造项目完工,受到周边居民的好评。

  余干县人大代表、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城市社区党工委负责人李树清介绍,自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城市社区党工委大力践行“四下基层”工作法,扎实开展“民情大走访”活动,从小处着眼、从实处着手,着力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在一次接待选民过程中,群众反映洲上村野趣村小组附近一块2000余平方米空地,常年无人管理,杂草丛生、垃圾遍地,严重影响周围群众生活。

  为此,城市社区党工委高度重视,多次统筹协调,积极主动对接,结合“创卫夜话”,在充分征求选民及野趣村小组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将场地“变废为宝”,清理垃圾后修建便民停车场,解决群众长期面临的停车难问题。

  不久前,经城市社区党工委联合多方力量,决定依托社会化运作,引入第三方力量,投入17万元对该地块进行改造升级。“野趣路是洲上村的一条主干道,毗邻鄱湖水产菜市场和瑞洪汽车站,过去停放着多台车辆,卫生条件脏乱差,周边商铺和企业存在着‘一位难求’的停车难现象。”李树清表示,经过垃圾清理转运、路面平铺硬化,原本让群众苦不堪言的垃圾场摇身一变成了便民利民的停车场,不仅解决了垃圾堆放污染环境的问题,还提升了社区的人居环境,为群众休闲娱乐提供了一个好去处。(韩海建 姚磊)

79岁老人因车祸受伤 主张误工费获法院支持

  万年县某镇的卫生清洁工作由某公司承包,原告胡某自2012年起在该镇从事清扫工作,由某公司发放工资,每日工资50元左右。2021年9月3日17时35分,被告李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因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且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原告胡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造成三轮电动车驾驶员胡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胡某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胡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31天。出院医嘱:全休三个月等。原告为此花费医疗费34182. 68元。2021年12月13日,原告的伤情经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后续治疗费2000元。原告为此花费鉴定费3200元。李某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现胡某起诉,要求李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7698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我国坚持劳有所得,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公民有通过自身的劳动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误工费是因受到人身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合理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本案中原告胡某事故发生时虽年满79周岁,但根据其提供的公司证明以及银行流水,其在事发前仍然在某镇从事清扫工作,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并通过自身的劳动获得较稳定的收入,故其因交通事故导致收入减少时,要求赔偿误工费,应当得到支持。故万年法院结合误工时间、工资情况等支持原告主张的误工费,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原告胡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0188.88元。(柴润香)

发布于:上思县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用户反馈 合作

Copyright © 2023 Sohu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