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赵德荣问答网
2024-05-20 21:39:56

避暑消费点亮饶城“夜经济”

  本报记者 蒋学华 文/图

  7月11日正式入伏,饶城迎来一年中最热的时期。为了避开白天高温,晚上逛商场购物、室内游玩、运动和娱乐成为不少市民的新选择,部分商业综合体也趁着高温天气推出夜间消费场景,吸引客流,刺激消费,人气和销售同步增长。

  7月16日晚上,记者走进饶城金峰商城,看到游乐区人气爆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最近的每天晚上商城人流如织,也带动了消费,每天的营业额是平时的数倍。“商场很凉快,最近的每天晚上,我都会带孩子来玩,一边在商场里享受清凉,一边和孩子参与各种有趣的体验活动。”正在带孩子玩耍的郑女士表示,到商场里避暑纳凉已经成为很多家庭的选择。不仅如此,该商场儿童类的休闲、运动类服饰销量也有了明显提升。“主要因为这个暑期,很多家长计划带孩子出游,因此休闲运动类服饰需求较大。另外,学生平时在校穿校服,家长会在暑期给他们添置新衣物。”一店主说。

  在吾悦广场,除了服装和餐饮区域人气旺,星空探月、游戏之家、城堡乐园、轮滑天地等兼具自然、文化、娱乐多种元素的游玩项目成为人气打卡地。“与前几年流行DIY不一样的是,如今,越来越多父母希望孩子的娱乐体验能结合文化、益智等元素。”一家长说道。“近年来,尤为明显的是,客流高峰时段整体提前了,每日5时就逐步进入客流高峰阶段,一直持续到晚市结束。其中以年轻家庭顾客居多,来购物、就餐的同时,也会顺带体验商场内特别策划的亲子儿童活动。”吾悦广场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吾悦广场的永辉超市,记者看到逛超市的市民摩肩接踵。超市内,清凉饮料、水、雪糕等产品成为主力消费品。超市在主通道位置集中陈列了各类酒水、饮料,同时开展满减、特价商品、打折等优惠活动,以此吸引市民消费。“针对高温酷暑及暑假出行高峰,超市在本月陆续开展了应季品类的促销活动,不少降温消暑产品迎来销售旺季。”营销经理表示。

  每当夏日的骄阳落山后,在赣东北乐园,随处可见孩子们玩耍的身影,除了过山车、蹦床人气旺盛外,动物园更是热闹。园里的小鳄鱼、白鹿、黑脸羊等动物,吸引着孩子们流连忘返。“放暑假了,孩子有了充裕的时间出来游玩,借机让孩子了解动物,爱护动物,让孩子过一个愉快又有意义的暑假。”一位家长说道。该园管理人员表示,儿童游乐项目不仅可以保证孩子每天的运动量,家长也能借此机会亲近孩子,一举多得,因此吸引了众多市民家庭前来游玩,同时也带动了园内小吃的销售,特别是傍晚吃饭时间,园内部分热门小吃更是人满为患。

玉山探索“调解+”新模式强化基层社会治理

玉山县老魏调解工作室,2020年由玉山县司法局成立,入驻玉山县社会治理中心,是该县首个以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不久前刚被评为全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该工作室由魏文辉担任主任,成员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及人民调解员等组成。

魏文辉从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30余年来,走村串户排查调解疑难民间纠纷达3000余起,成功率达98%。特别是“老魏调解工作室”成立以来,他积极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工作,参与成功调解100余起全县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有效地维护一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不仅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一致好评,“有矛盾、找老魏”也成为广大群众的口头禅。

除了在工作上积极对待每一次矛盾纠纷调解,在生活中,魏文辉努力做到把纠纷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有效地避免矛盾纠纷的激化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我们作为调解员,要担当起自身职责,不但在工作期间,要努力调解各种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在工作之外遇到问题也要主动上前调解,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自己的一份努力。”魏文辉先后被司法部评为“人民满意的司法助理员”“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19年被聘为“上饶市首批人民调解专家”。

“老魏工作室自进驻中心以来,老魏充分发挥自身工作专长,以其熟稔的法律知识,专业的调解技能,螺丝钉精神的工作态度,为中心调解化解疑难纠纷百余起,多次被中心评为最美调解员,深受群众好评。”玉山县社会治理中心主任周正飞告诉记者。据介绍,玉山县社会治理中心现有常驻部门16个,中心自运行以来,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5444件,已办结5380件,结案率达99%,群众回访满意度达98%。

针对矛盾纠纷主体多元、诉求多元、类型多元的新特点,玉山县社会治理中心坚持“用不同的钥匙开不同的锁”,积极探索“调解+”组合形式,通过调动多方力量联动调解,各方参与、多元调处、共同发力,并充分吸纳社会资源,打造集仲裁、调处、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于一体的矛盾纠纷综合调处平台。

哪些人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广丰区医疗保障局:生育津贴为参保女职工在规定的产假及计划生育手术假期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在江西省范围内女职工连续缴费至生育时满一年以上(含合并实施前的生育保险缴费时限)且生育后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直接发放给个人。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人上年度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计发。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工资且工资标准高于或等于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的,职工不再领取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工资但工资标准低于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财供人员)生育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所享受的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期同财政部门统一结算。

  (记者 郑欢 整理)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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