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钱汉祥问答网
2024-05-26 05:49:10

“板凳会”巧解“千千结”

  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应家乡用简单的“板凳会”形式,通过面对面表达诉求、点对点沟通协商、手牵手达成共识,拉近邻里之间的距离、解决村民矛盾纠纷,架起干群之间的“连心桥”,大大提升了村民幸福感和获得感。

  几张小板凳围成一圈,村民提意见、话家常。树荫下、晒谷场、村头村尾,党员干部用接地气的语言、听得懂的道理,按照“村民说事、干部理事、多方议事、部门办事”流程,党员干部与村民直面民生大事和关键小事,共同协商最佳方案,合力推动问题解决。  

  “这种会我们村每半个月就开一次,谁家有困难就去参加‘板凳会’。”吉安村村民林全岩认真地说道,“记录在册的困难事,干部们就会想办法解决,有了‘板凳会’,村民办事就有了着落。”

  “我们两家的土地划分争论了一个月,也没争出个结果,还好有村干部出来主持公道……”前几天,吉安村和安坑村的两家村民,因土地划分问题,在“板凳会”上吵得面红耳赤。在吉安村党支部书记方仁飞的建议下,两村拿出土地林权证进行划分,将问题圆满解决。

  截至目前,应家乡累计召开“板凳会”45次,参与人数达578人,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难题10余件。“今后,我们乡还会通过‘板凳会’的形式开办流动课堂,向村民们宣传更多事关村民切身利益的好政策,让‘板凳会’‘声’入人心。”应家乡党委书记桂元洪说。(陈炜)

横峰筑“幸福巢”圆“安居梦”

  为切实解决该县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青年、新市民住房困难问题,横峰县住房建设保障中心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住房保障政策,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有效解决了各类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同时实现了住房保障申请审批快速化、房源合理化,让每个真正有需要的人住上经济房、安心房。经“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审核程序,2023年已为群众摇号分配公租房96套。同时,进一步规范全县公租房入住管理工作,真正让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住房保障。积极开展了公租房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对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的住户,不仅会取消其资格,记入不良信息档案,同时在5年内不允许其再次申请公租房和租赁补贴。截至目前,共清理违规房源96套。

  世纪城小区有300余户居民,原本一直处于开放状态,不仅外来车辆多,而且乱停乱放问题严重,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在县住房建设保障中心牵头组织下,小区顺利装上了智能车辆识别系统,居民们也因此更加开心。世纪城小区居民刘水泉说:“我们这个小区原来在管理上是非常欠佳的,这次由于县住房保障中心的重视,我们小区装上了道闸,大家住在里面生活更加安逸。”截至目前,横峰县住房建设保障中心共为3个小区加装、更换、维修门禁4个,涉及居民户700余户。

  门禁安装只是县住房建设保障中心物业服务板块中的内容之一,他们还在改善居住环境、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等诸多方面下足功夫,让小区居民有了更多的幸福感和安全感。为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该县住房建设保障中心在小区内设立了物业矛盾纠纷调处平台,指导协调处理与物业的相关问题。2023年处理物业纠纷事件140余例,处理相关物业维修项目70余件,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居民的居住水平。(龚静怡)

上饶中院发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事例

  某某公司诉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行政协议案

  基本案情:2020年,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上网拍卖某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某某公司中标后与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约定某某公司应于2020年8月前付清土地出让价款,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应于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后二个月内交付土地,双方还约定了违约条款。2021年1月,某某公司付清土地出让价款905万元,但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未出具《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以确认将案涉宗地交付某某公司。2022年,该公司以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全面履行交地义务并支付违约金(以905万元为基数按1%。逐日计算,自2021年3月9日起至交土地之日止)。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坚持调解优先,在开庭前、开庭后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既在法庭内调解,也到争议地查勘并巡回调解。承办法官在查明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违约情形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的违约责任大小,在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并重点督促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集体商定调解意见。经人民法院多次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调解书一揽子解决了违约问题,并为继续履行出让合同扫清障碍。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贯彻双赢多赢共赢审判理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典型的行政协议,合同标的额高、约定违约金也高,协议双方履行过程中易引发行政争议,进而产生标的额极高的行政协议诉讼案件,处理难度较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不囿于原告的诉讼请求,着眼于解决目前的违约责任及将来行政协议可否全面履行的问题,以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决心、诚心、耐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侯某甲诉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案

  基本案情:2022年12月侯某甲与程某某按传统方式举行婚礼,后到某区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时,被告知侯某甲的身份信息已于2010年与案外人章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能重复办理结婚登记。经查明,侯某乙(系原告侯某甲的姐姐)骗取婚姻登记人的信任,于2010年冒用其妹妹侯某甲的身份信息与案外人章某取得了结婚证。为此,侯某甲以某区民政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其与章某的结婚登记。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侯某甲于2023年提起行政诉讼,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起诉期限,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作出不予立案裁定。但群众利益无小事,侯某甲的诉求也迫切需要解决,承办人立即将该案报送至设立在某区司法局的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中心立即启动化解程序,将争议向案涉行政机关分流,案涉行政机关负责化解纠纷。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方协商以及司法局、民政局的积极配合,某区民政局主动撤销了侯某甲与章某于2010年办理的结婚登记行为并注销结婚证。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解决纠纷的典型事例。群众利益无小事,虽然侯某甲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但其实质诉求具有合理性、急迫性,也是关系侯某甲人格权的民生问题,人民法院主动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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