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马建国问答网
2024-05-23 12:07:27

万年农业“流动课堂”促进农民增收

  10月24日,万年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流动课堂”开进齐埠乡齐埠村,这里有万年县水稻绿色高产高效样板区、耕地综合治理的试验区,还有油菜冬种示范点。走进田野,只见稻浪翻滚,一片金黄,十几种示范种植的水稻品种向人们展示各自的品质优劣势和对当地土壤的适应度。通过现场观看,听着技术人员的讲解,种粮大户们对明年种什么水稻品种心中已经有了选择。冬种工作是农业生产的重头戏之一,万年县今年冬种面积23.9万亩,其中绿肥和油菜种植占了大头,全县绿肥种植面积达11.8万亩,油菜种植面积达6.9万亩。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产业兴旺,种植技术是关键。10月25日,“流动课堂”开进了高安市江西省农科院创新示范基地,这里汇集了全省顶尖农业技术专家和数万种农作物品种。走进基地,藻类生产系统技术集成示范,果业生产试验,蔬菜、花卉、水稻等作物的样板种植琳琅满目。当日下午,“流动课堂”还开进了江西省蚕桑、茶叶科研机构,了解蚕桑和茶产业的生产历史及生产技术,令来自万年县的县乡两级农技人员耳目一新,进一步开拓了大家的视野,增强了大家发展农业生产的信心。

  据了解,万年县今年累计开设农业“流动课堂”50余堂,参加培训人员3000余人次,现场为农民指导解决各种难题120余个,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赵德稳)

 

纪念上饶民盟组织成立70周年大会举行 辜清出席

  刘斌说,70年来,上饶民盟继承和发扬先辈的优良传统,在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上饶民盟思想共识更加牢固,履职成效更加明显,社会服务更加多样,组织建设更加有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民盟江西省委会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全市各级民盟组织和广大盟员的不懈努力和无私奉献。

  刘斌表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全市上下正在热学热议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希望上饶民盟在内的广大统一战线成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围绕“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和要求持续发力、献计献策,在强化思想引领上凝聚同心新力量,在服务中心大局上彰显民盟新作为,在推动自身建设上书写时代新篇章,以高水平统战事业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纪念大会结束后,上饶民盟艺术家们献上了一台精彩的文艺汇演,表达了全市盟员对上饶民盟组织的热爱和共庆上饶民盟70华诞的喜悦之情,以及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的坚定信念。

广信公安严打涉“两卡”违法犯罪

  近日,广信区公安局合成作战中心接到涉诈线索,通过调查研判,确定河北省唐山籍王某涉嫌“两卡”违法犯罪。该局立即派遣精干警力赶赴河北省,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经审查,王某对其本人利用银行卡帮助他人转移违法犯罪资金的行为供认不讳,并供述了其上线乔某的相关信息。在民警的全力侦查下,王某的上线乔某也被抓获归案。经查,犯罪嫌疑人乔某在明知他人租用银行卡是用于帮助转移违法犯罪资金的前提下,仍介绍王某将其名下的银行卡出借他人用于转移违法犯罪资金,并从中非法获利。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日,五府山派出所对“两卡”线索逐一排查分析,发现辖区群众姚某存在违法犯罪嫌疑。民警将姚某传唤至派出所,经审查,姚某在2022年12月3日和12月6日,分别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租借给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并从中非法获利。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姚某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并追缴其违法所得。

  在对“两卡”线索进行集中摸排后,湖村派出所立即开展行动,对多名涉嫌违法犯罪人员进行调查,分别抓获三名“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舒某、许某、苏某。经审讯,舒某、苏某分别在2022年11月、12月,将自己名下的一张银行卡租借给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许某在2022年12月份,将自己名下两张银行卡租借给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三人均已构成犯罪。目前,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日,煌固派出所对“两卡”线索逐一排查分析,发现辖区居民徐某和徐某文涉嫌“两卡”违法犯罪,通过分析研判,民警了解到徐某、徐某文已经回到煌固老家,通过对其可能活动的场所进行排查后,民警成功将两人抓获。经审查,徐某文在2022年12月、徐某在2023年1月分别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租借给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其中徐某已构成犯罪。目前,嫌疑人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徐某文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自“春雷”专项集中统一收网行动开展以来,皂头派出所根据下发的“两卡”线索进行分析侦查,成功抓获许某、高某、肖某三名“两卡”违法人员。经审查,许某在2022年12月期间,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使用自己银行卡用于网络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多次将自己名下两张银行卡交由他人用于实施网络违法犯罪。高某在明知他人使用自己银行卡用于网络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于2023年1月多次将自己名下两张银行卡出租他人用于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并从中非法获利。2023年1月16日,肖某在明知是为违法犯罪活动跑分刷流水的情况下,仍然提供自己名下一张银行卡进行跑分,并从中非法获利。三人均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并追缴违法所得。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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