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何光宗问答网
2024-05-24 14:49:26

细织医保“服务网” 为民撑起“健康伞”

  在“综合柜员制”实施过程中,该局围绕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多的问题,对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逐项解决了办理流程、办理时限、业务交叉、前后台衔接等问题,实现了对关键环节控制点的有效监控。该制度实施以来,关键事项平均每件办结用时不到10分钟,效率提高了70%以上。

  同样欣喜的还有居住在古埠镇的张先生,他说:“我的爱人瘫痪在床,一直享受医保亲情护理。今年好了,医保开通的叠加护理模式更加暖心,医保派遣的专业护理人员直接到我家上门服务,我爱人康复的效果更好了,真的太感谢了,为医保便民举措点赞!”

  为方便群众办事,该局将门诊慢特病审核认定工作下沉至有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周期由原来几个月压缩至20个工作日。取消门诊慢特病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的限制,扩大门诊慢特病报销定点零售药店的范围。将参保登记等18个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下放至乡镇(街道)办理,12个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下放至村(社区)帮办代办,22项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即时办结,医保经办服务半径不断扩大。同时简化程序,让群众异地就医少垫资。“真的是太好了,以前做放疗的费用都是全额垫付,再把资料寄回参保地报销。现在方便得多,直接在就诊医院用医保电子凭证就可直接结算,只付自费部分即可,少垫了不少钱,压力比原来小多了。”洪家嘴乡吴先生感激地说道。

  (王亚林)

办好民生小事 让幸福“无微不至”

  “我是黄茅坞村村民,沿村部广场有些路灯不亮了,我们夜间出行不便,请村里修理一下。”12月6日傍晚,玉山县仙岩镇黄茅坞村村民徐明旺发现村里几个路灯不亮,便通过“民情一点通”二维码,实时上传情况。仙岩镇为民服务中心立即审核派单,网格员接单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核实情况,组织人员当晚就检修线路、更换灯泡。像这样通过“民情一点通”反映办理的“民生微小事”,今年该镇已办理179件,真正实现了民情在一线收集、民生在一线落实、民心在一线凝聚。

  仙岩镇按照“党员联户、微事快办”的工作模式,开展“民情一点通”党建工作法,搭建“民情一点通”平台,打造了一个收集民意、解决民困、凝聚民心的窗口,线上接百姓群众扫码反映,线下深化“党建引领+”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统筹各类力量和资源,助力“民情一点通”民情反馈落地、民生实事解决、为民工作效率提高。

  在健全联动调解新机制方面,仙岩镇网聚代表、乡贤、社团等多方镇域治理资源力量,建立“和之力”人才动态信息库,将乡贤吸收进调解队伍,打造“乡贤助调员”点将台, 建立乡贤调解室,充分发挥多部门组成的“司法调处团”矛调作用,联合发挥“代表委员”、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积极与邻近浙江乡镇建立边界跨省党建联建共建合作模式,以“四融六联”为框架,搭建跨省党建联建平台,有效建立两边村级党员互学互帮、共建共享的渠道。同时,整合现有资源,建设“心·乡贤”之家, 配套乡贤(人才)馆、乡贤(人才)议事厅等,在全镇推广“家风助平安”建设,用小家风温润社会平安大气候,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文培元,激励和指引村民传承优良品格。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围绕农村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环境整治、乡风建设,循序渐进、久久为功,抓好办成一批实事,让群众看到新变化。这为我们做好基层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仙岩镇党委书记程志平表示,下一步,全镇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大抓基层年”活动要求,组织开展“E呼即办”行动,秉承“群众事无小事”的理念,增强沟通服务群众能力,切实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切实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真实效”,赢得“好口碑”。

上饶中院发布今年第8期诚信黑榜 8人上榜

  八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上黑榜

  (失信人信息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本报讯 彭科华 孙劼 记者贺巍报道:近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发布今年第8期诚信黑榜,对8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

  第8期诚信黑榜标的额最大的是广信区失信被执行人张浩与申请执行人梅宇鑫合同纠纷一案,广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张浩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梅宇鑫向广信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信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20日立案执行,案件标的额为17万元及逾期利息,被执行人张浩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张浩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横峰县失信被执行人杨柱林与申请执行人弋阳县福鑫水泥制品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横峰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杨柱林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弋阳县福鑫水泥制品厂向横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横峰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19日立案恢复执行,涉案标的额为15.3292万元,被执行人杨柱林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杨柱林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铅山县失信被执行人孔令冬与申请执行人熊丹民间借贷一案,铅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孔令冬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熊丹向铅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铅山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15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90000元,被执行人孔令冬至今尚未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孔令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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