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杨勇问答网
2024-05-14 21:07:05

宅改“改”出和美村庄

  夏阳自然村成立了由老干部、老党员以及乡贤能人组成的理事会,无论是村庄规划建设、制度制定、日常治理,还是村庄经营,都由群众唱主角,让村民自治组织(理事会)在宅基地管理中发挥作用。在理事会牵头推动下,村民无偿退出宅基地1800平方米,拆除危旧房、附属房3800平方米,拆除围墙1000多米。夏阳自然村还积极探索“三权分置”,在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前提下,围绕“滴水之外归集体、发展旅游促振兴”的总体思路,将村民腾退的宅基地、房屋以及房屋滴水之外的公共土地全部收归集体,整体打包,由村集体统一经营。

  该村始终按照“一户一宅,面积限定”“建新必须拆旧”的原则,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2023年先后出台了《宅基地有偿使用办法》《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办法》、“村规民约”等多项制度机制。夏阳自然村理事会充分发挥宅改主导作用,做到办法由理事会定、决定由村民议、实施由理事会做。如今的夏阳自然村通过宅改焕发出新的面貌和气象,村内基础设施完善,道路干净整洁,环境和谐优美,已蝶变成远近闻名的和美村庄。

  对“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夏阳自然村进行了深入探索,也做出了特色。按照“宜建则建、宜修则修、宜绿则绿”的原则,夏阳自然村将整体打包的土地、房屋采取整理、复绿、修建等方式,有序开展宅基地整治行动和拯救老屋行动。将村内的闲置空地种植草皮、果树,美化了村庄环境、扮靓了村容村貌;将腾退的老屋进行修缮,流转用于经营性用房,既带来收益,又留住了乡愁;在腾退的宅基地上修建旅游公厕、乡村舞台、游乐设施等,不仅满足了农户日常生活需要,完善了村庄基础设施,更为乡村旅游打下基础,赢得村民一致好评。

  夏阳自然村积极推动“和美村庄”向“经营村庄”转变,将土地整体打包流转旅投公司经营,打造了亲子“阳光牧场”,并引进 “宿林里”民宿等市场主体,建成一个集“农、学、游、住”四合一立体化旅游景区,并先后获评江西省科普教育基地、上饶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村集体将收益分红资金用于村庄长效管护,让村庄由“一时美”转变为“时时美”。村民通过收益分红和在家门口就业,有效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民收入,真正让村民享受宅改带来的红利,让宅改成果转化为村民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莲荷)

上饶中院发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事例

  某某公司诉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行政协议案

  基本案情:2020年,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上网拍卖某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某某公司中标后与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约定某某公司应于2020年8月前付清土地出让价款,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应于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后二个月内交付土地,双方还约定了违约条款。2021年1月,某某公司付清土地出让价款905万元,但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未出具《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以确认将案涉宗地交付某某公司。2022年,该公司以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全面履行交地义务并支付违约金(以905万元为基数按1%。逐日计算,自2021年3月9日起至交土地之日止)。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坚持调解优先,在开庭前、开庭后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既在法庭内调解,也到争议地查勘并巡回调解。承办法官在查明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违约情形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的违约责任大小,在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并重点督促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集体商定调解意见。经人民法院多次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调解书一揽子解决了违约问题,并为继续履行出让合同扫清障碍。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贯彻双赢多赢共赢审判理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典型的行政协议,合同标的额高、约定违约金也高,协议双方履行过程中易引发行政争议,进而产生标的额极高的行政协议诉讼案件,处理难度较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不囿于原告的诉讼请求,着眼于解决目前的违约责任及将来行政协议可否全面履行的问题,以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决心、诚心、耐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侯某甲诉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案

  基本案情:2022年12月侯某甲与程某某按传统方式举行婚礼,后到某区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时,被告知侯某甲的身份信息已于2010年与案外人章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能重复办理结婚登记。经查明,侯某乙(系原告侯某甲的姐姐)骗取婚姻登记人的信任,于2010年冒用其妹妹侯某甲的身份信息与案外人章某取得了结婚证。为此,侯某甲以某区民政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其与章某的结婚登记。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侯某甲于2023年提起行政诉讼,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起诉期限,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作出不予立案裁定。但群众利益无小事,侯某甲的诉求也迫切需要解决,承办人立即将该案报送至设立在某区司法局的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中心立即启动化解程序,将争议向案涉行政机关分流,案涉行政机关负责化解纠纷。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方协商以及司法局、民政局的积极配合,某区民政局主动撤销了侯某甲与章某于2010年办理的结婚登记行为并注销结婚证。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解决纠纷的典型事例。群众利益无小事,虽然侯某甲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但其实质诉求具有合理性、急迫性,也是关系侯某甲人格权的民生问题,人民法院主动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油菜花开引客来 农旅融合促增收


广信讯 眼下,广信区各地的油菜花竞相绽放,绚丽的春光图吸引了各地游客游玩赏花。

在郑坊镇,1000亩盛开的油菜花与山水、村落相互映衬,犹如一幅大型的彩色画卷。当地借助“春暖花开”的自然生态美景,发展乡村旅游,吸引了许多游客踏青游玩、拍摄创作,带动了乡村餐饮发展,拓宽群众增收渠道。“花儿好美好香呀!连片的油菜花海,我们还是第一次看到。”来自上海的游客秦女士在郑坊镇洲村村看见油菜花海开心地说。

“依靠油菜花海人气,现在每天都有十几桌的客人,高峰期一天能有上万元的收入。”望仙乡望仙村花姐农家菜老板笑得合不拢嘴。在望仙乡,层层叠叠的油菜花在广袤的田野上开得热烈奔放,不少村民带来自家坛子菜、干鱼、农家土猪腊肉、芦笋等农特产品销售,尽情享受“美丽经济”带来的效益。

“又是一个丰收年。以前我们都是种一季稻,冬季闲田就荒废在那里,很可惜。”应家乡吉安村村民林全岩站在自家田埂上,看着大片的油菜花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近年来,应家乡以“稻油轮作”为抓手,在发挥产业经济效益的同时,以花为媒,带动乡村旅游等新业态发展,走出了一条“以产兴农、以农兴旅、以旅强农”的乡村振兴之路。

据了解,广信区各乡镇结合当地优势资源,利用水稻和油菜适时生长的季节时间差,以生产机械化和完善技术服务为抓手,大力推广“优质水稻+良种油菜”轮作模式,利用水稻收割后的闲置稻田接茬种植优质油菜,让“冬闲田”变成了“四季田”,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陈炜)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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