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彭万里问答网
2024-05-20 23:23:18

上饶市启动“我在文明实践中心过大年”活动

本报讯 记者戚虹鸿报道:2月4日,为营造安定、和谐、欢乐、祥和的新年气氛,“我在文明实践中心过大年”活动在信州区万力时代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启动。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蒋丽华出席。

活动现场,翰墨飘香、人头攒动,非遗文化汇演区、新春送福区、文明集市、全家福拍摄区、传统文化展示区、手工制作区、移风易俗宣传区等7个活动区一派欢乐祥和。

此次活动以“龙腾赣鄱·欢欢喜喜过大年”为主题,由上饶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和信州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主办,旨在更好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作用,吸引更多群众参与文明实践、投身文明实践,努力营造喜庆安康、昂扬向上的节日氛围。

据了解,2月2日至3月10日,全市3000余个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将开展“赏年俗 寻年味”“防风险 护平安”“暖民心 解民忧”“树新风 育文明”等四大主题文明实践活动,预计3000余场。

鄱阳法院: 首例高空抛物案宣判

  2022年10月20日,被告人虞某因琐事情绪失控在家中打砸物品,打砸过程中踢到了其家中杂物间一个重约6公斤的煤气罐,便将煤气罐拿出来,站在客厅将煤气罐往阳台外面扔,第一次扔没有扔出去,将阳台的玻璃砸碎了,煤气罐掉回了客厅的地上,又捡起来将煤气罐从阳台扔到了一楼楼下。下落位置为居民公共活动区域,当时正有1名老年居民活动,因躲闪及时未被砸中。之后,虞某便出门做生意,在出门时将三楼的电梯门砸坏,走到二楼和三楼转角处玻璃窗边时将楼道玻璃砸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虞某为发泄个人情绪,无故从三层建筑物抛掷重达6公斤的煤气罐,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被告人虞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认罪认罚并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2000元。(冯林彬    张亚萍)

 

余干:学法“零距离” 与法共成长

余干讯 4月16日,余干县实验小学携手余干县妇联,组织学生走进余干县人民法院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通过“面对面”普法教育使学生们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知法、懂法、守法意识。

活动当天,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学生们参观了法院的立案大厅、审判庭等场所,了解了案件受理的基本流程,感受了法庭的庄严与神圣,对审判程序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法院工作人员还为学生们讲解了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学生们听得津津有味,不时提出自己的疑问和看法,现场气氛热烈而有序。

此外,法院工作人员对学生们进行了具有仪式感的国家安全思想教育,让学生们了解每年4月15日是国家安全教育日,并结合当前国家安全形势任务对学生们进行了国家安全普及教育,提高学生们的安全意识,让爱国之心在大家心底萌发。

此次活动,让学生们了解了人民法院的工作和职能,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与法律的威严,“零距离”接受了普法教育,增强了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韩海建)


发布于:上思县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用户反馈 合作

Copyright © 2023 Sohu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