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孙寿康问答网
2024-05-23 12:08:41

山灵水秀赭亭山

  当第一缕春风吹入赭亭山,新叶悄悄站立枝头,百花次第绽放,装点着四季常青的山林原野。在春日的晴空中,走入丛林幽径。不顾初春冷意,只管踏青漫步。

  赭亭山位于横峰县城以南15公里处莲荷乡杨家村信江河畔,是岑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之一。赭亭山方圆约1平方公里,海拔232米,因东汉车骑将军赭亭侯李恂葬于山中而得名。山中现存有东汉赭亭侯墓、古洞穴、太平军营寨、红军战场遗址和古寺庙等古迹。

  赭亭山属丹霞地貌,山色红褐,远望若亭,景色奇特。细细品味,山如其名,身处江南水乡的柔美,却多一分傲骨;身居名山之列,却少一分生气。

  站在山底向上仰望,赭亭山拔地而起,犹如从地里钻出的春笋,它无依无托,直冲云霄;又像是天上掉下的金钟屹立于信江河边,它伟岸挺拔,如同英姿飒爽的标兵仰视前方。

  山灵水秀的赭亭山,丰神绰约,含蓄沉稳。在山间小径拾级而上,落叶伴着脚步簌簌作响,古树参天、怪石嶙峋构成了一幅极致的山间美景。一步见景、十步成画,赭亭山的美是匆匆光阴怎舍得,悉数放在等待里。

  赭亭山有三座关卡,一重关卡,便是一道风景。山体似垂直而下,攀道而上,两面陡峭悬崖,感觉自己在垂直向上走,每一步都心惊胆战,其险峻,可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赭亭山久经沧桑,在岁月洗礼中巍然屹立,见证了黄巢起义、太平军起义、红军保卫战,历史的厚重在一砖一瓦间缓缓沉淀。那些绿茵,隐匿历史足迹;昔日的城墙,散发着悠远的静谧。

上饶中院发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事例

  某某公司诉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行政协议案

  基本案情:2020年,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上网拍卖某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某某公司中标后与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约定某某公司应于2020年8月前付清土地出让价款,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应于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后二个月内交付土地,双方还约定了违约条款。2021年1月,某某公司付清土地出让价款905万元,但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未出具《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以确认将案涉宗地交付某某公司。2022年,该公司以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全面履行交地义务并支付违约金(以905万元为基数按1%。逐日计算,自2021年3月9日起至交土地之日止)。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坚持调解优先,在开庭前、开庭后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既在法庭内调解,也到争议地查勘并巡回调解。承办法官在查明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违约情形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的违约责任大小,在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并重点督促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集体商定调解意见。经人民法院多次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调解书一揽子解决了违约问题,并为继续履行出让合同扫清障碍。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贯彻双赢多赢共赢审判理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典型的行政协议,合同标的额高、约定违约金也高,协议双方履行过程中易引发行政争议,进而产生标的额极高的行政协议诉讼案件,处理难度较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不囿于原告的诉讼请求,着眼于解决目前的违约责任及将来行政协议可否全面履行的问题,以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决心、诚心、耐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侯某甲诉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案

  基本案情:2022年12月侯某甲与程某某按传统方式举行婚礼,后到某区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时,被告知侯某甲的身份信息已于2010年与案外人章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能重复办理结婚登记。经查明,侯某乙(系原告侯某甲的姐姐)骗取婚姻登记人的信任,于2010年冒用其妹妹侯某甲的身份信息与案外人章某取得了结婚证。为此,侯某甲以某区民政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其与章某的结婚登记。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侯某甲于2023年提起行政诉讼,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起诉期限,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作出不予立案裁定。但群众利益无小事,侯某甲的诉求也迫切需要解决,承办人立即将该案报送至设立在某区司法局的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中心立即启动化解程序,将争议向案涉行政机关分流,案涉行政机关负责化解纠纷。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方协商以及司法局、民政局的积极配合,某区民政局主动撤销了侯某甲与章某于2010年办理的结婚登记行为并注销结婚证。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解决纠纷的典型事例。群众利益无小事,虽然侯某甲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但其实质诉求具有合理性、急迫性,也是关系侯某甲人格权的民生问题,人民法院主动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领导干部任前公示

  李丹,女,汉族,1977年4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专,现任德兴市委常委、副市长,拟任县(市、区)委副书记;

  毛文飞,男,汉族,1977年9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现任玉山县政府副县长,拟任县(市、区)委常委;

  吕来清,男,汉族,1985年7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现任余干县政府副县长,拟任县(市、区)委常委;

  李祖峰,男,汉族,1978年7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现任广信区茶亭镇党委书记,拟提名为副县(市、区)长人选;

  江鹏翀,男,汉族,1988年10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现任婺源县赋春镇党委书记,拟提名为副县(市、区)长人选;

  万勇,男,汉族,1970年3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现任鄱阳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副县级)、二级高级警长,拟提名为副县(市、区)长人选;

  金泽安,男,汉族,1974年9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现任广信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三级高级警长,拟提名为副县(市、区)长人选。

  公示时间从2023年9月8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止。对上述公示对象有什么意见,请于2023年9月15日前来信来电向上饶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禁诽谤诬告,提倡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0793-12380

  联系地址:上饶市行政中心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

  邮政编码:334000

  中共上饶市委组织部

  2023年9月8日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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