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王海问答网
2024-05-21 01:21:28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驰而不息改进司法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扎实推进“规范执行提升年”和刑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创建“四个一”快速处置工作机制,对出现司法作风不严实、司法行为不规范、业外行为不文明等苗头性问题的32名干警,及时批评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得到省法院充分肯定。

  六、常怀接受监督之心,充分展现司法公开公正

  坚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到法院工作各领域、各环节,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制定代表、委员联络办法和关注案件办理规程,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走访代表、委员353人次,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745人次,办结建议、提案25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严格落实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会商机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讨论案件49件,办结检察建议63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开裁判文书20366份,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4467件。

  各位代表,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得益于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恳请大家继续予以更多的指导、帮助和监督。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的举措还有待进一步落实落细;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需进一步增强;办案质量还有提升空间,当事人不服判决、不满意执行的情况仍有存在;个别干警违纪违法还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省、市委和上级法院部署,全力践行“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紧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聚焦“建设制造强市、打造区域中心”工作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奋力开创新时代新征程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上饶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

  一是牢牢把握党的领导决定性因素,更加坚定自觉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法院政治建设,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彻到法院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二是牢牢把握人民法院职责使命,更加坚定自觉服务保障上饶高质量发展。坚持站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使命任务的高度,谋划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围绕“推动赣东北开放合作,打造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先行区”要求,积极履职,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惩处各类犯罪,精准服务乡村振兴和绿色崛起,助力开创现代化大美上饶新篇章。

  三是牢牢把握人民至上根本立场,更加坚定自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扎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以人民为中心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在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上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的举措。

  四是牢牢把握依法治国重大部署,更加坚定自觉服务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正确贯彻实施宪法法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助推法治社会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双轮驱动,持续深化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巩固拓展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五是牢牢把握从严治党全面部署,更加坚定自觉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落实勤廉上饶建设要求,扎实推进从严治院、从严治警常态化制度化,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落实严管厚爱机制,教育引导干警牢记“三个务必”,努力锻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过硬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新的一年,我们将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依靠市委坚强领导,忠诚履职,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各项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推动全市法院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上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高不超4974元 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调整

  本报记者 郑欢

  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23年度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有所调整。与上一年度相比,缴存额上限标准提高了392元,下限标准提高了54元。

  据介绍,按照2022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2912元标准计算(上饶市统计局数据),依据上限标准计算方式,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2022年月平均工资)×3×12%×2(单位、个人两部分),2023年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标准为4974元/月(单位、个人两部分);依据下限标准计算方式,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2022年月平均工资)×5%×2(单位、个人两部分),2023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下限标准为690元/月(单位、个人两部分)。中央、省驻饶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下限依照本标准执行。

  采访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针对缴存住房公积金暂有困难的用人单位,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报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备案,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缴存最低金额按缴存下限标准60%即414元/月执行。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原则上每年公布一次。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全面提高审计监督质效

  全市审计系统紧紧围绕“六个聚焦”有序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紧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紧盯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大决策,紧盯财政运行和绩效资金开展审计,连续5年实现了对市直一级以及预算单位“全覆盖、穿透式”审计。

  “接下来,我们将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将政治理论学习转化为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傅骏表示,全市审计系统将立足经济监督定位,科学谋划审计项目,全面依法组织实施,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积极探索完善运行机制,解决制约审计监督作用发挥的深层次问题;聚焦主责主业,主动建立投资审计项目动态计划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国企改革,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贯彻生态文明方针政策的审计监督,组织开展就业、教育、养老、医疗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以强有力的审计监督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树立系统思维,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建立完善与审计整改有关的制度,加强全链条审计质量管控,提升干部业务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审计监督质效。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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