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赵德荣问答网
2024-05-18 01:28:31

服装市场打响“换季战”

  本报记者 蒋学华 文/图

  春回大地,饶城的服装市场开启“换季模式”,冬装促销花样繁多,“新品上市”的字眼随处可见,不少商铺还在门口的显示屏上循环播放2023春季系列的新品宣传片,吸引顾客进店选购。春寒料峭,购买春装者寥寥,反倒是过了季的冬装成了销售的主角。

  2月18日中午,记者在万达广场销售服装的区域,看到各大品牌展示着春季新款,但是冬装仍旧受宠,“大清仓,买一送一” “全场三折”等促销语随处可见,消费者在争相试穿的同时,总会选到几件心仪的服饰。在一服装店,商家把棉服、羽绒服等冬装摆在店面最醒目的位置,而少量的新款春装被挤在了后排的角落里。“冬装全场五折,现在买很划算。”导购员边介绍,边向记者展示一款冬装呢子外套,“应季时的原价为1098元,现在5折的价格只需549元,真是物美价廉。”正在购买打折冬款服饰的市民张女士说:“这件毛衣是特价款,原价698元,现价279元,太划算了。现在来淘一些打折的冬装很合适,价格要比当季的时候便宜不少,有些款式也不会过时,我今天已经买了一件打折的羽绒服和一件大衣了。”店长陈女士告诉记者,由于目前我市气温还是相对较低,冬装的清仓处理,不仅受到广大“淘宝一族”的追捧,也成为各大时尚品牌吸引消费者的一大看点。而刚上市、价格坚挺的春装,目前只有少数年轻人购买,她们往往选择一些新款卫衣、衬衫等单品进行叠穿。

  采访中不少商家表示,每年春节过后,店内的冬装都会进行全面大清仓,一方面是为回笼资金,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给春装上新腾位置。目前,各品牌专柜新款春装的上架占比达到一半,有的甚至在七八成,春装销售已逐渐开启。有的商家针对春季忽高忽低的气温,采取“混搭”方式,将春装与冬装放在同一货架上销售,消费者可以在购买冬装的同时,顺便看看适合内搭的春装以及薄款外套,这样可以满足不同顾客的需求。

  不过记者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过季商品时要谨慎,不要一味贪图价格便宜而买单。随着气温的逐步回升,消费者在选购冬装上也应遵循一些技巧,如果盲目大量购买,闲置一年,今年冬天又会觉得不喜欢了。此外,追求新潮的年轻人,也要理性消费。目前上饶的气温还不算太高,且上饶的春季时间较短,一般春装上新1至2个月也会推出较大力度的折扣活动,购买春装时要根据自身需求出发,不要盲目跟风。

79岁老人因车祸受伤 主张误工费获法院支持

  万年县某镇的卫生清洁工作由某公司承包,原告胡某自2012年起在该镇从事清扫工作,由某公司发放工资,每日工资50元左右。2021年9月3日17时35分,被告李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因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且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原告胡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造成三轮电动车驾驶员胡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胡某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胡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31天。出院医嘱:全休三个月等。原告为此花费医疗费34182. 68元。2021年12月13日,原告的伤情经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后续治疗费2000元。原告为此花费鉴定费3200元。李某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现胡某起诉,要求李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7698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我国坚持劳有所得,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公民有通过自身的劳动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误工费是因受到人身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合理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本案中原告胡某事故发生时虽年满79周岁,但根据其提供的公司证明以及银行流水,其在事发前仍然在某镇从事清扫工作,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并通过自身的劳动获得较稳定的收入,故其因交通事故导致收入减少时,要求赔偿误工费,应当得到支持。故万年法院结合误工时间、工资情况等支持原告主张的误工费,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原告胡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0188.88元。(柴润香)

文明实践中心年味浓

 

黄一巍 本报记者 戚虹鸿

“今天是立春,意味着春天来了,我们在这里给大家送春、送暖、送祝福。”赏非遗、写春联、剪窗花、拍全家福……2月4日,“我在文明实践中心过大年”活动在信州区万力时代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启动。市民、游客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感受传统节日的魅力,共同迎接新春佳节。看着现场热闹的氛围和往来的人群,信州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副主任周霞感慨道:“扎根群众、服务群众是我们的初心。春节前后,我们文明实践中心线上线下活动‘不打烊’,丰富群众的春节。”

活动现场,年味十足。非遗文化汇演区、新春送福区、文明集市、全家福拍摄区、传统文化展示区、手工制作区、移风易俗宣传区等7个活动区前人头攒动,热闹非凡。“到处都是红灯笼、春联,在这里我们感受到了浓浓年味。”市民郑思云告诉记者。

在新春送福区,翰墨飘香,信州区书法协会的书法家们挥毫泼墨,一副副饱含祝福的春联和“福”字,作为一份特殊的新春礼物赠送给现场市民。“写春联是中国人的传统年俗,春节前我们每天都在城区和乡村奔走,为群众写春联、送祝福。”信州区书法家协会主席陈风介绍。

近年来,我市锚定目标,在整合阵地、打通资源、服务群众上下功夫,多措并举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提质增效,广泛组建“可爱的中国”宣讲团、“好人”宣讲团、“文艺轻骑兵”“百姓名嘴”宣讲团、文明实践员宣讲团等基层理论宣讲队伍,深入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推进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把文明实践与基层党建、乡村振兴、文明创建、社会治理紧密结合,推进“职工之家”“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社工站”“消防体验室”“养老中心”融入文明实践阵地建设,走出新时代文明实践创新路径。

活动当天,除了送春联,非遗表演信州茶灯也受到市民的喜爱。“今天带来了‘彩灯争艳’表演,有蚌壳灯、花船灯、大头娃、稻草灯等传统茶灯表演,为大家增添新春年味。”信州区夕阳红民间文化艺术团早早就来到了活动现场。“信州茶灯是非遗,也是我们的传统年俗。希望我们的表演能让更多人感受到有上饶特色的年味。”表演者胡冬兰介绍。

热闹的节日氛围也温暖了旅途中的游客。来自南昌的游客魏子琪在现场忙着领春联、看表演、检查视力。“上饶的美景很多,我们赶在春节前来上饶旅游,没想到这里的年味这么浓,我要把上饶的新春祝福带回家。”

据了解,今年2月2日至3月10日,全市3000余个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将开展“赏年俗 寻年味”“防风险 护平安”“暖民心 解民忧”“树新风 育文明”等四大主题文明实践活动,预计3000余场,引导广大群众在积极参与中增强文化自信,进一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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