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钱运高问答网
2024-05-24 19:38:47

英将乡:“五抓”实现基层治理“五新”

  抓学习教育引领治理新风尚。该乡充分利用“红土地讲习班”宣讲平台,创新“三讲三教”大教育行动,即党委书记党课讲、班子成员进村讲、支部书记入组讲。按照“一抓党支部、二扬村文化,三治大横村”的思路,将大横村打造成集生态文明展示、红色基因传承、爱国主义教育等为一体的红色名村。创新“党建+水源保护”机制,聘请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秀党员为大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义务监督员,坚持常态化巡湖,沿途宣讲党的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方针,助力水源地保护。

  抓调查研究拓宽治理新思路。该乡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摸实情、找问题、想对策,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举措。该乡不断完善落实驻村干部制度和结对帮扶机制,安排全体机关干部定期走村进组入户,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难题。要求乡党政班子成员根据分管内容和驻村工作每年至少完成一篇调研课题,调研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一线,着重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抓工作对接优化治理新格局。该乡按照上级部门考核指标体系要求,将考核内容量化到岗、细化到人、具体到事,全年抓好贯彻落实,年底对短板漏项复盘总结。为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该乡经常性邀请上级部门进行具体业务指导,帮助查摆不足,促进及时整改。同时,及时了解英将乡各项工作在全县的推进情况,督促党政各条战线工作全面过硬、全面开花,在全乡形成比学赶超的工作自觉。

  抓走访化解探索治理新路径。密切干群血肉联系,开展干部包村联户活动,65名乡村干部对全乡3185户进行了分片包干。完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切实发挥乡村两级矛盾调解中心、民间讲理会、法律明白人作用,有效借助农村“五老”积极影响,积极调解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宅基地等纠纷。经常性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并结合该乡实际对《上饶市大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上饶市农村建房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进行普及宣传。

  抓任务落实提升治理新效能。该乡坚持问题导向,乡党委书记带领班子定期到村解决实际问题。对标上级工作任务,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遇到的问题,提升乡党委、政府特色亮点工作成效。持续开展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履职行为负面清单,深化“监督一点通”试点工作,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陈万民 邵其飘)

东阳乡清塘村:文明乡村绘就富美画卷

  青砖黛瓦、马头墙,于一排排错落有致的农家小屋间,点缀其中的墙绘诉说着这里的光阴故事;房前屋后,绿植遍布、繁花怒放、蔬果生长,处处透着盎然的生机;一面面文化墙内容鲜活,或描绘田园风光、或讲述历史故事、或记录乡村文明,栩栩如生……近年来,广丰区东阳乡清塘村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不断强化乡村基层治理,大力推进文明村镇创建,进一步为乡村振兴提“颜”增“质”。

  优化人居环境,让村庄“美”起来。通过村广播、宣传横幅、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宣传方式,强化舆论宣传,营造共治氛围。同时将人居环境整治同“美丽庭院”评选等活动相结合,总结宣传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评比表彰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的先进村集体和卫生示范户,让群众学有榜样、比有目标,全力营造党员带头、人人参与、家家行动、户户受益的良好局面。同时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引导村民自主治理环境,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和农村“脏乱差”环境,努力实现乡村美丽、生态宜居。

  推进文明实践,让村风“正”起来。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研究讨论,完善村规民约,让群众内心有尺度、行为有准则,建立以党员干部为骨干,致富能手、文艺人才、道德典范等乡贤人才为补充的志愿服务网格,志愿者们积极参与村庄治理,随时搜集民意、记录民情,直奔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搭建起了干部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成为暖民心、解民忧的有力抓手。同时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为载体,建立“村干部+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交通劝导、森林防火、防溺水等志愿服务行动,将服务触角延伸到群众家门口。此外,积极开展移风易俗积分制评比,深入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如何进行工伤鉴定?

  上饶市人社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报所需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医院诊疗资料,证人证言等。 受伤职工在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如果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可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待遇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未参保的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补偿标准由用人单位承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补偿产生争议的,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见习记者 周梦沁 整理)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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