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马宏宇问答网
2024-05-14 16:12:39

最高不超4974元 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调整

  本报记者 郑欢

  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23年度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有所调整。与上一年度相比,缴存额上限标准提高了392元,下限标准提高了54元。

  据介绍,按照2022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2912元标准计算(上饶市统计局数据),依据上限标准计算方式,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2022年月平均工资)×3×12%×2(单位、个人两部分),2023年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标准为4974元/月(单位、个人两部分);依据下限标准计算方式,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2022年月平均工资)×5%×2(单位、个人两部分),2023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下限标准为690元/月(单位、个人两部分)。中央、省驻饶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下限依照本标准执行。

  采访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针对缴存住房公积金暂有困难的用人单位,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报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备案,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缴存最低金额按缴存下限标准60%即414元/月执行。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原则上每年公布一次。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上饶中院发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事例

  某某公司诉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行政协议案

  基本案情:2020年,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上网拍卖某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某某公司中标后与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约定某某公司应于2020年8月前付清土地出让价款,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应于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后二个月内交付土地,双方还约定了违约条款。2021年1月,某某公司付清土地出让价款905万元,但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未出具《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以确认将案涉宗地交付某某公司。2022年,该公司以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全面履行交地义务并支付违约金(以905万元为基数按1%。逐日计算,自2021年3月9日起至交土地之日止)。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坚持调解优先,在开庭前、开庭后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既在法庭内调解,也到争议地查勘并巡回调解。承办法官在查明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违约情形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的违约责任大小,在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并重点督促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集体商定调解意见。经人民法院多次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调解书一揽子解决了违约问题,并为继续履行出让合同扫清障碍。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贯彻双赢多赢共赢审判理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典型的行政协议,合同标的额高、约定违约金也高,协议双方履行过程中易引发行政争议,进而产生标的额极高的行政协议诉讼案件,处理难度较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不囿于原告的诉讼请求,着眼于解决目前的违约责任及将来行政协议可否全面履行的问题,以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决心、诚心、耐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侯某甲诉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案

  基本案情:2022年12月侯某甲与程某某按传统方式举行婚礼,后到某区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时,被告知侯某甲的身份信息已于2010年与案外人章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能重复办理结婚登记。经查明,侯某乙(系原告侯某甲的姐姐)骗取婚姻登记人的信任,于2010年冒用其妹妹侯某甲的身份信息与案外人章某取得了结婚证。为此,侯某甲以某区民政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其与章某的结婚登记。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侯某甲于2023年提起行政诉讼,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起诉期限,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作出不予立案裁定。但群众利益无小事,侯某甲的诉求也迫切需要解决,承办人立即将该案报送至设立在某区司法局的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中心立即启动化解程序,将争议向案涉行政机关分流,案涉行政机关负责化解纠纷。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方协商以及司法局、民政局的积极配合,某区民政局主动撤销了侯某甲与章某于2010年办理的结婚登记行为并注销结婚证。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解决纠纷的典型事例。群众利益无小事,虽然侯某甲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但其实质诉求具有合理性、急迫性,也是关系侯某甲人格权的民生问题,人民法院主动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厚植成长沃土 培育发展动能

  本报记者 蔡晓军

  12月12日,“2023江西企业100强”榜单发布,我市民营企业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营业收入首破千亿,凭借1110.64亿元名列第二;12月4日,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召开,上饶作交流发言;11月3日,省工商联发布“2023江西民营企业100强榜单”,晶科能源跃居榜首,上饶共有18家企业上榜……

  成绩的取得,榜单的背后,折射出当前上饶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蓬勃态势。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注重充分保护企业家信心,大力营造“百般呵护企业,充分尊重企业家”氛围,交出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时代答卷。

  立足企业,让民营经济充分发展

  来到位于饶城城东的饶商总部基地西侧,有一条道路名叫饶商路。“以饶商命名,充分说明市里对我们饶商的肯定,也是充分尊重企业家的表现。”饶商联合总会执行秘书长朱志桔一脸自豪地说。

  今年是饶商联合总会成立十周年。十年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饶商联合总会创造了瞩目的成绩:各地饶商组织从4家发展到40多家,饶商会员数量从300人发展至16000人。广大饶商积极响应“饶商回归”战略,掀起了回归创业、反哺家乡的热潮。截至目前,饶商回归项目超过800个,投资金额超过2000亿元。回归饶商与上饶实现了同频共振、互促互荣。

  饶商联合总会和回归饶商的高质量发展是我市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的一个侧影。近年来,为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我市始终秉持“百般呵护企业,充分尊重企业家”理念:

  ——搭建“连心桥”。我市深入践行“百般呵护企业,充分尊重企业家”理念,对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全覆盖派出“企业特派员”, 开展“聆商·亲清谈”“入企连心走访”等活动,构建“E呼即办”快速处理机制,实施“五人行”(即1名县级干部带1名招商干部、1名安商干部、1名建口干部、1名政法干部)立体化服务企业做法,2020年至今共帮助企业解决问题2.18万个。

  ——办好“一件事”。坚持“凡是长三角能做到的,上饶也要做到”的标准,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推进自然人、法人和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集成改革,平均减跑动、减材料、减时限2/3以上。

  ——加快“法治化”。开展打击整治民营企业内部贪腐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和“首违不罚”清单,累计帮助企业避免和挽回损失近3亿元。11月28日,由全国工商联主办的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工作观摩交流会在上饶召开,对我市依法依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举措予以肯定。

  保障要素,助民营经济轻装上阵

  “没想到资金能那么快批下来,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非常感谢上饶经开区和‘财园信贷通’平台的帮助。”日前,在上饶市亿玖光电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总经理杨继钊看着新增加的生产线激动地说。

  原来,该企业因扩大生产急需资金,上饶经开区相关部门了解这一情况后,及时施以援手,破解企业发展难题。

  上饶经开区通过全面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同时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围绕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大力推广“财园信贷通”融资业务,为企业发展蓄力赋能。

  为化解企业融资难题,我市建立普惠金融服务中心,搭建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饶企云,推出饶融贷、惠企贷、小微贷、极速贷等系列适宜民营企业的金融产品。截至10月底,全市企业贷款余额2745.6亿元,同比增长19.4%。

  上饶全力以赴强化要素保障,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不定期召开全市要素保障推进会,市分管领导定期召开企业纾困解难“半月谈”座谈会,全力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

  着力打通市场环节,坚持“非禁即入”,落实负面清单,消除隐性壁垒。今年以来,全市每个工作日平均注册民营企业102家。抢抓疫情后供应链重塑、市场格局调整的机遇,市、县各级领导先后带领企业走出去,开展“开拓市场万里行”活动2400余次,促成订单4000多亿元,有效提高了“上饶制造”的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

  构建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打造国家级光伏技术中心、光学检测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培育种子独角兽企业4家,培育国家高新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1927家;支持民营企业增资扩产、技术改造、数字赋能,勇攀高端价值链。今年上半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29.8%、47.7%,较2020年分别提高12.4个百分点、15个百分点。

  优化环境,促民营经济百花齐放

  11月3日,“2023江西民营企业100强”“2023江西制造业民营企业100强”“2023江西服务业民营企业20强”等榜单同步发布,来自我市的民营企业获得了大丰收:18家企业上榜江西民营企业100强、17家企业上榜江西制造业民营企业100强、5家企业上榜江西服务业民营企业20强,分别占了全省的近五分之一或五分之一强。

  近年来,上饶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在持续培育做强龙头企业的同时,支持大中小企业快速发展,致力于构建良好的民营经济发展生态圈。

  我市大力实施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制定印发了《2023年上饶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重点工作安排及指标提升计划》等文件。

  持续完善惠企政策兑现“线上一网、线下一窗”机制,通过“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等模式,实现惠企政策“一网查询、一窗受理、一站兑付、一次不跑”,全面激活经营主体活力。截至10月底,已有11.2万家企业入驻惠企通平台,累计兑现资金约21亿元。

  深化“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为企业发展减负增效,突出“第一时间+顶格优惠”,让政策红利快速落到民营企业账上,电子退税使用率达99.1%,2020年以来累计减轻企业税费负担656.3亿元。

  积极对接长三角,着力打造综保区、跨境电商综试区、国际陆港等开放平台,打通宁波港、福州港、温州港等出海通道,助力企业迅速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今年1至10月我市出口额增长21.3%,其中生产型出口占91%,位列中国外贸百强城市第39名。

  厚植沃土,培根筑基,我市民营经济迎来了“满园春”:2020年以来我市新增市场主体20多万户、总数55.5万户;2022年,我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65.4%,高于全国4.9个百分点;今年1至10月,我市民营经济贡献了75%的税收、83%的规上工业营业收入、98%的出口总额。民营经济已成为上饶经济发展的“铁柱钢梁”。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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