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程孝先问答网
2024-05-25 03:20:45

老人去世未留遗嘱 银行存款如何取出

  原告刘某华的母亲胡某芝于2020年4月4日突然离世,遗留银行存款74892.29元。处理好丧葬事宜后,刘某华携带母亲的存折和身份证前往银行取款,向银行说明情况后,银行以无法确定胡某芝的遗产由谁继承为由,拒绝了刘某华的取款要求,刘某华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与刘某华联系,得知其母亲胡某芝生前并未订立遗嘱。依照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胡某芝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为其子女及母亲共三人。胡某芝的母亲徐某连于2021年2月4日死亡,其母除胡某芝外还有四个子女,其中胡某周早于徐某连死亡,胡某周的五个子女对胡某周有权继承的徐某连的遗产份额享有代位继承权。故刘某华等十人对胡某芝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

  法官了解案情后,与其他继承人进行了沟通,告知了其在本案中享有的权利。除原告刘某华外的继承人均明确表示放弃对胡某芝遗产的继承权,同意胡某芝的遗产由原告继承。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配合原告办理挂失、取款等相关手续。

  法官提醒,为减少继承上的成本,未雨绸缪提早安排订立遗嘱是非常有必要的。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可以明确你的财产由谁继承,从而定纷止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只有专业规范的遗嘱,才有可能实现遗嘱的功能,遗嘱的内容与形式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

“农家书屋”为乡村振兴赋能添力


德兴讯 “以前农闲时,村民的业余生活就是串串门、打打麻将,如今来书屋读书、选书的人越来越多。农闲时翻阅一些种植、养殖等方面的书籍,给自己‘充充电’。看了这些书后,才知道原来养猪、种田还有这么多讲究。这样一看,没有知识,仅凭老经验是不行了。”德兴市花桥镇渔塘村村民沈松林说。近日,该村农家书屋内人头攒动,村民们在闲暇时节纷纷来到农家书屋读书看报,学习交流。

乡村振兴,离不开文化振兴。德兴市紧抓“4·23世界读书日”时间节点,积极开展阅读活动,引导村民走进农家书屋,提高种植养殖本领,丰富文化生活,让农家书屋成为乡村振兴的“文化粮仓”。截至目前,该市已有农家书屋118家,其中行政村农家书屋75家,社区农家书屋43家。德兴市每年利用上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以及市本级配套资金合计15万元,用于75个行政村农家书屋的图书更新,每个行政村农家书屋每年更新图书80册以上。

(胡坤明 徐子俐)


上饶中院发布今年第1期诚信黑榜 8人上榜

姓名:刘芳身份证号码:3623251978****0029住址:横峰县岑阳镇虹桥西路北区20号未履行标的额:6013000元案号:(2017)赣1103民初138号

姓名:徐永贵身份证号码:3623211978****5914住址:广信区煌固镇五村村未履行标的额:38000元及利息案号:(2022)赣1104民初2724号

姓名:杨金根身份证号码:3623251966****2911住址:横峰县葛源镇黄溪村南山底38号未履行标的额:220000元案号:(2021)赣1125民初218号

姓名:刘继清身份证号码:3623241980****3917住址:铅山县鹅湖镇石溪村刘家湾自然村未履行标的额:65998.77元及利息案号:(2022)赣1124民初2000号

姓名:陈丽婷身份证号码:3623311989****3924住址:万年县上坊乡富厂村委会花门村未履行标的额:4.78万元及利息案号:(2023)赣1129执1614号

姓名:程钰庆身份证号码:3623341988****2810住址:婺源县思口镇长滩程家64号未履行标的额:151650元案号:(2023)赣1130民初1044号

姓名:徐孝秋身份证号码:3623211969****0233住址:信州区沙溪镇李家村角哥耳边未履行标的额:2040260元及利息案号:(2015)信民一初字第2462号

姓名:张木香身份证号码:3623251980****1026住址:弋阳县朱坑镇毛家村青山组27号未履行标的额:100002.76元及利息案号:(2021)赣1126民初559号

八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上黑榜 (失信人信息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本报讯 彭科华 祝梦莹 记者贺巍报道:近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发布今年第1期诚信黑榜,对8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

第1期诚信黑榜标的额最大的是广丰区失信被执行人刘芳与申请执行人罗秀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广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刘芳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罗秀坤向广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丰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26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6013000元,被执行人刘芳至今尚未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刘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信州区失信被执行人徐孝秋与申请执行人张桂英、童立棕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信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徐孝秋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张桂英、童立棕向信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信州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3月28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2040260元,被执行人徐孝秋至今尚未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徐孝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广信区失信被执行人徐永贵与申请执行人芮科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广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徐永贵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芮科立向广信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信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9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38000元及利息,被执行人徐永贵至今尚未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徐永贵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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