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罗元发问答网
2024-05-20 01:44:55

上饶经开区夜珠垄安置小区加速建设

  近日,笔者随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只见一幢幢整齐有序的主楼映入眼帘。原先主体建筑封顶时的“防护绿”已经全部换上了“整洁白”,在主楼内的施工现场,楼层的内墙粉刷已经完成,工人正在紧张施工,有的工人在楼道的墙体上安装瓷砖,有的工人在进行地面瓷砖的铺装,深色的水泥墙体的地面逐渐被光滑整洁的瓷砖覆盖。上饶经开区夜珠垄安置小区项目负责人洪建欣介绍,“现在每天以4层楼的速度推进,预计12月底完工并陆续向群众交付。”

  在夜珠垄安置小区的附属配套楼里,工人们在绿色的防护网内来回穿梭,将一块块木板进行铺装。洪建欣告诉笔者,附属配套楼包含了社区服务、养老、物业、活动中心等小区配套设施,总共2层,现在正在进行2层的建设浇筑准备工作。

  据悉,夜珠垄安置小区项目占地80亩,总建筑面积14.36万平方米,建设9栋各25层的安置房,并配建配套用房、地下室及附属配套设施等,总住宅户数936套,总车位1001个。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的居住生活品质,对强化住房保障、促进产城融合、完善城市功能配套具有重要作用。(桂英杰)

德兴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民生劳务合同纠纷案

  许某长年拖欠叶某劳务工资6000余元,叶某多次向许某追讨未果,无奈向德兴法院起诉,经该院诉前调解,许某同意分期履行,然而支付期限届满,许某仍未支付且本人下落不明,叶某无奈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试图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联系被执行人许某,但其拒接电话,拒回短信,打算通过失联的方式逃避法律责任。为与许某取得联系,承办法官通过传统调查的方式前往许某所在村委会调查,经查,许某长年在外省务工,基本不回家,难以掌握他的行踪,但是许某的姐姐仍在当地生活。承办法官联系许某姐姐,告知其弟弟拖欠劳务工资已经到了执行阶段,逃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将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同时限制高消费,不仅影响到其本人的征信问题,同时也不利于出行,尤其是许某这类外出务工人员,逢年过节回家探亲十分不便。许某姐姐表示其会将相关法律后果告知许某。当天下午,一直拒接电话的许某主动联系了该案承办法官,并表示其会还钱,但需要一周的时间筹钱。一周之后,许某主动将该笔执行款全部转入法院账户,案件在办案人员的坚持不懈下圆满解决。

上饶中院发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事例

  某某公司诉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行政协议案

  基本案情:2020年,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上网拍卖某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某某公司中标后与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约定某某公司应于2020年8月前付清土地出让价款,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应于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后二个月内交付土地,双方还约定了违约条款。2021年1月,某某公司付清土地出让价款905万元,但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未出具《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以确认将案涉宗地交付某某公司。2022年,该公司以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全面履行交地义务并支付违约金(以905万元为基数按1%。逐日计算,自2021年3月9日起至交土地之日止)。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坚持调解优先,在开庭前、开庭后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既在法庭内调解,也到争议地查勘并巡回调解。承办法官在查明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违约情形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的违约责任大小,在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并重点督促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集体商定调解意见。经人民法院多次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调解书一揽子解决了违约问题,并为继续履行出让合同扫清障碍。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贯彻双赢多赢共赢审判理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典型的行政协议,合同标的额高、约定违约金也高,协议双方履行过程中易引发行政争议,进而产生标的额极高的行政协议诉讼案件,处理难度较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不囿于原告的诉讼请求,着眼于解决目前的违约责任及将来行政协议可否全面履行的问题,以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决心、诚心、耐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侯某甲诉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案

  基本案情:2022年12月侯某甲与程某某按传统方式举行婚礼,后到某区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时,被告知侯某甲的身份信息已于2010年与案外人章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能重复办理结婚登记。经查明,侯某乙(系原告侯某甲的姐姐)骗取婚姻登记人的信任,于2010年冒用其妹妹侯某甲的身份信息与案外人章某取得了结婚证。为此,侯某甲以某区民政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其与章某的结婚登记。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侯某甲于2023年提起行政诉讼,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起诉期限,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作出不予立案裁定。但群众利益无小事,侯某甲的诉求也迫切需要解决,承办人立即将该案报送至设立在某区司法局的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中心立即启动化解程序,将争议向案涉行政机关分流,案涉行政机关负责化解纠纷。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方协商以及司法局、民政局的积极配合,某区民政局主动撤销了侯某甲与章某于2010年办理的结婚登记行为并注销结婚证。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解决纠纷的典型事例。群众利益无小事,虽然侯某甲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但其实质诉求具有合理性、急迫性,也是关系侯某甲人格权的民生问题,人民法院主动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发布于:上思县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用户反馈 合作

Copyright © 2023 Sohu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