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钱运高问答网
2024-05-16 08:21:15

百名干部联万家 为民服务“零距离”

  访民情,让村民有烦恼能反映

  “最近收入还行吧?有什么困难需要帮忙解决的吗?对我们最近的工作满不满意?还有什么建议?”近日,泉塘村党支部书记官世良天天带着民情三会记录本走进村民家中,询问村民们最近的生活状况,了解他们的需求。

  这一叠小小的记录本,在基层治理中帮了官世良大忙。

  今年9月中旬,村干部王才文在泉塘自然村上村入户时,接到村民徐步泉反映,老庙路口下坡路段经常有水从村民家中排出,影响周边100多户村民出行,特别是在下雨天,容易滑倒,安全隐患较大。

  接到王才文情况反馈后,第二天,官世良赶到现场查看,当晚召集村干部研究排水方案,第三天就召集施工人员进行排水改造,并在两天内完成改造。现在,路面干爽,村民行走、骑车都很放心。村民徐查丰感叹:“村里实实在在帮我们解决了烦心事,让我们衣食住行更方便、更安心。”      

  解民忧,让群众有困难能联系

  “我老婆发高烧了!”10月22日中午1点左右,坑口村党支部书记鄢饶接到了鄢家自然村村民鄢善德打来的电话,语气十分焦急。

  原来,鄢善德妻子张美英突发疾病,他想起了贴在墙上的“百名干部联万家”联系卡,按上面的联系方式打过来求救。

  情况紧急,鄢饶当即通知值班干部带领乡医赶到现场,并同步拨打120急救热线。经医生诊断,张美英是短暂性昏厥,身体状况良好,住院观察一周便可出院。

  据鄢饶介绍,包片村干部的号码张贴在家家户户,村民之间产生了矛盾纠纷、需要服务等,都可以直接拨打联系卡上村干部的电话。此外,每个村小组建了交流群,村民有需求、有问题,也能直接在群里沟通。

  “村干部现在工作做得很细,反映的问题很快就能帮忙解决。”坑口村李家自然村村民黄中海说,之前村里山塘臭气熏天,每到大雨天还会倒灌进水井里,村干部了解后,立马帮助清淤,大家都喝上了放心水。

  暖民心,让村民参与乡村建设

  10月25日晚6点多,夜幕降临,记者来到王家店村,路灯明亮却不刺眼,为行人和车辆照亮前行的道路。

  “之前村庄主干道路灯损坏严重,村民晚上出行存在安全隐患。”枫岭头镇王家店村党支部书记毛安生说。

  为解决问题,王家店村委会专门组织村民召开了一次“村民说事”活动。

  “我们钱家岭自然村片区共有35盏路灯,其中9盏已坏,有2盏路灯的支撑杆倒塌。”“我同意维修,但是请加强监督,保证更换器材的质量和施工质量。”……大家畅所欲言,提出自己的问题和建议。会后,村里立即行动起来,对损坏的路灯进行了集中修复。

  “现在我们经常聚在一起和村干部面对面交流,这项活动为村里解决了很多问题。”村民姜洪福说。

  截至目前,王家店村共开展“村民说事”活动3次,收集意见建议18条,已解决12条,主要涉及道路交通、移风易俗、环境卫生等方面,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余干:送法到身边 普法零距离

余干讯 3月20日,余干县妇联联合余干县司法局举办“普法零距离,绽放‘她’精彩”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责任意识、法律意识。

“大家好,我是余干县妇联(兼职)副主席、县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站长、第三方调解志愿者协会党支部书记许海燕,今天给大家讲讲咱们身边会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随着许海燕的开讲,余干县妇联联合县司法局举办的“普法零距离,绽放‘她’精彩”法治宣传讲座正式拉开帷幕。

“什么是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有哪些规定?”“农村乡下办理了结婚酒席,是否构成夫妻关系?”“什么是家庭暴力?”……授课中,许海燕用平实的语言,深入浅出地从真实案例入手,指导大家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围绕社区矫正对象应当履行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进行讲解,并结合相关司法案例,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管理,自觉接受教育和监督。

“希望这样的普法活动多多开展,这些法律知识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让我们对如何维权、怎样维权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与会人员纷纷表示。

此次活动,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提升了大家自我管理能力,有效帮助他们树立起学法、懂法、尊法的意识,为建设平安余干贡献巾帼力量。(韩海建)


上饶中院发布今年第2期诚信黑榜 8人上榜

  八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上黑榜

  (失信人信息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本报讯 彭科华 祝梦莹 记者贺巍报道:近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发布今年第2期诚信黑榜,对8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

  第2期诚信黑榜标的额最大的是万年县失信被执行人刘建勇案件。万年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刘建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万年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标的额为140.15万元,被执行人刘建勇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刘建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广信区失信被执行人胡绰与申请人康熙岳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广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胡绰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康熙岳向广信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信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11日起立案执行,案件标的额为20万元及逾期利息,被执行人胡绰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胡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铅山县失信被执行人张丽娟与申请执行人饶明祖合同纠纷一案,铅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张丽娟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饶明祖向铅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铅山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16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380000元,被执行人张丽娟至今尚未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张丽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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