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吴克俭问答网
2024-05-27 04:16:58

广信农商银行信江支行成功拦截一起电信诈骗

  据了解,当日下午16时20分,武女士和其儿媳走进广信农商银行信江支行营业大厅寻求帮助。柜台工作人员经询问武女士儿媳得知,武女士正在接听来自某中东国家的电话,并已按对方要求告知了其本人的身份信息、存款信息以及存款账户密码,武女士儿媳察觉情况异常曾尝试口头劝说武女士挂断电话,但武女士不听其劝,遂将武女士带到最近的农商银行营业网点寻求帮助。在了解了大概情况后,广信农商银行信江支行工作人员让武女士儿媳直接将电话先挂断,然后对武女士进行情绪安抚,武女士才吞吞吐吐说对方自称是某局工作人员,称其儿子银行账户存在异常活动,要求其将自己名下账户资金转入“安全账户”进行验资,并强调不许告知他人,不然账户资金将会被全部冻结。广信农商银行工作人员立刻让武女士儿媳拨打110报警电话,还对武女士进行了电信网络诈骗知识的普及,告诫其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及信息,不向陌生账户汇款转账。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讲解下,武女士终于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了电信诈骗并主动寻求柜台工作人员的帮助,在得到武女士的同意下,将其名下的账户进行了书面挂失,成功帮助客户避免了13万元左右的经济损失。

  广信农商银行信江支行负责人表示,该行始终将保障老百姓财产安全作为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组织开展多样化的金融知识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客户的反诈意识。下一步,该行将强化员工反诈骗风险意识及识别手段,切实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等金融知识的宣传力度,将金融知识送到社会公众身边,全力守护好大家的“钱袋子”。

余干: 户外驿站 便民暖心

  舒盛群所指的这个驿站,是前不久由余干县总工会打造的第64个工会驿站,站内配置了空调、桌椅、电视、微波炉、饮水机、手机充电设备以及雨具、应急药箱等日常生活用品。

  “设置驿站主要是为户外劳动者提供一个可以歇脚、喝水、看书的场所。”驿站负责人介绍,驿站还在醒目位置悬挂了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意见和建议,目的就是要提升服务质量,让大家在驿站能够感受到“家”的温暖。

  “累了来歇脚、渴了来喝水、没电来充电、饭凉来加热。”在位于玉亭镇玉亭北大道的驿站内,快递小哥徐诚诚表示,大家随时都能进来,刮风下雨还可以临时歇息,对于户外工作人员来说,贴心又方便,十分温暖。

  “今年我们自建工会驿站1个、共建52个,截至目前已建成64个工会驿站。”余干县总工会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不断拓展驿站服务内容,加强宣传引导,努力把工会驿站打造成服务户外劳动者的“温暖之家”。

  (韩海建)

 

上饶中院发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事例

  某某公司诉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行政协议案

  基本案情:2020年,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上网拍卖某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某某公司中标后与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约定某某公司应于2020年8月前付清土地出让价款,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应于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后二个月内交付土地,双方还约定了违约条款。2021年1月,某某公司付清土地出让价款905万元,但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未出具《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以确认将案涉宗地交付某某公司。2022年,该公司以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全面履行交地义务并支付违约金(以905万元为基数按1%。逐日计算,自2021年3月9日起至交土地之日止)。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坚持调解优先,在开庭前、开庭后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既在法庭内调解,也到争议地查勘并巡回调解。承办法官在查明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违约情形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的违约责任大小,在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并重点督促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集体商定调解意见。经人民法院多次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调解书一揽子解决了违约问题,并为继续履行出让合同扫清障碍。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贯彻双赢多赢共赢审判理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典型的行政协议,合同标的额高、约定违约金也高,协议双方履行过程中易引发行政争议,进而产生标的额极高的行政协议诉讼案件,处理难度较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不囿于原告的诉讼请求,着眼于解决目前的违约责任及将来行政协议可否全面履行的问题,以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决心、诚心、耐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侯某甲诉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案

  基本案情:2022年12月侯某甲与程某某按传统方式举行婚礼,后到某区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时,被告知侯某甲的身份信息已于2010年与案外人章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能重复办理结婚登记。经查明,侯某乙(系原告侯某甲的姐姐)骗取婚姻登记人的信任,于2010年冒用其妹妹侯某甲的身份信息与案外人章某取得了结婚证。为此,侯某甲以某区民政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其与章某的结婚登记。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侯某甲于2023年提起行政诉讼,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起诉期限,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作出不予立案裁定。但群众利益无小事,侯某甲的诉求也迫切需要解决,承办人立即将该案报送至设立在某区司法局的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中心立即启动化解程序,将争议向案涉行政机关分流,案涉行政机关负责化解纠纷。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方协商以及司法局、民政局的积极配合,某区民政局主动撤销了侯某甲与章某于2010年办理的结婚登记行为并注销结婚证。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解决纠纷的典型事例。群众利益无小事,虽然侯某甲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但其实质诉求具有合理性、急迫性,也是关系侯某甲人格权的民生问题,人民法院主动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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