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范长江问答网
2024-05-20 10:14:27

弋阳法院:巧用“联村法官+”机制化解离婚纠纷

  原告李某与被告叶某通过媒人介绍相识,在互相不了解的情况下同居生活并于2002年生育一子,同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双方脾气、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感情恶化。2019年叶某罹患白血病,住院治疗期间欠下许多债务,直到2022年底治疗好转。2023年8月,双方曾协议离婚未果,此后双方的关系也并未缓和,李某认为双方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遂诉至请求法院。

  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承办法官收到诉讼材料后,立即通过电话向双方询问案件有关情况。经询问得知,双方均有调解意愿,承办法官依托“联村法官+”工作机制,迅速联系妇联巾帼志愿者、村委会干部、公益律师、双方亲属参与第一次调解。但由于双方在财产分割方面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有了此前调解基础,法官找准问题症结,对症下药,针对双方分歧分别进行电话沟通,并再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解。经过承办法官、村干部、妇联巾帼志愿者的耐心释法明理,双方心结慢慢打开,最终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达成协议。

本月起,上饶市生育医疗保障待遇提高

市民在医保窗口咨询相关事宜

本报记者 郑欢

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进一步提高职工和城乡居民生育医疗保障水平,1月1日起,我市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产妇生育医疗保障待遇进行了调整。

据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负责人虞力介绍,调整范围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其中一个方面是提高了我市生育门诊医疗费用保障水平。1月1日起,参加了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按照100%比例进行支付,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原来的800元调整至1200元,低于最高支付限额的,按实际费用支付。另一方面,我市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报销水平也有所提高。对于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线由原来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200元、500元、800元调整为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95%、90%、85%调整为100%、100%、90%,最高支付限额仍然按照职工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对于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线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100元、400元、600元调整为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90%、80%、60%调整为100%、100%、90%,最高支付限额仍然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执行。

采访中,虞力表示,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住院分娩以外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按照普通住院待遇执行。省外异地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试行)》规定执行。

“可爱的中国”宣讲团赴南昌高校宣讲

宣讲中,宣讲团以红色故事“情景声画”宣讲剧的形式,围绕“爱国创造践初心”“清贫奉献为人民”“传承发展谋复兴”三个部分展开宣讲,生动再现了方志敏烈士光辉的一生,呈现出一堂生动的红色文化思政课,让听众在场景体验、情景交融中深刻感受方志敏非凡的人格魅力和坚定的革命信念,在广大师生中掀起了弘扬方志敏革命精神、赓续红色血脉的热潮。

宣讲结束后,宣讲团成员与各高校师生声情并茂地诵读《可爱的中国》,深情表达对方志敏烈士“爱国、创造、清贫、奉献”精神的崇敬,以及对伟大祖国的赤诚之心和热爱之情。各高校青年学子们纷纷表示,要牢记历史,珍惜当下,弘扬先辈们的革命精神。坚守信仰,坚定意志,勇于担当时代的重任。不畏困难,勇往直前,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据悉,“可爱的中国”弋阳宣讲团还将于3月20日、21日前往江西农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华东交通大学和江西中医药大学开展宣讲。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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