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何光宗问答网
2024-05-17 15:25:55

“种”出一条致富路

  近日,走在上饶经开区董团乡红石村,处处是风景,入眼皆是画:一排排翻修一新的农房坐落有序,一条条干净整洁的道路串联起村内村外,勤劳的村民或在田间或在院前忙着农活……一派乡风文明、生活富裕、生态宜居的喜人景象。

  眼下正是大量瓜果蔬菜成熟的季节,红石村种植最多的农作物是花生、西瓜、芝麻。今年,该村花生总产量高达数十万斤。村民吴仕仔家中今年收获花生2000余斤,在该村200余户农户中产量属于中等。“这几年,我们在田里忙活也能赚个好几万元,不忙的时候可以去做小工,还不耽搁照顾孙子孙女。”对于现在的生活状态,他感到十分满足。村民吴成寿是村里有名的冬瓜种植大户,今年种冬瓜500余株,产量超过2万斤。“村里现在排灌很方便,土壤肥沃,每年种出来的冬瓜既好看又好吃,个头大的一个就有近百斤。”吴成寿看着地里成片的胖冬瓜,丰收的喜悦洋溢在他的脸上。  

  红石村充分发挥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水资源丰富等适合耕种的优势,大力发展农业种植业,组织村民种植瓜果蔬菜,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技术指导、拓宽销路等一系列措施,带领群众不断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并通过“线上+线下”的模式,合力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村民的幸福指数不断提高。“目前村内的农业种植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各类瓜果蔬菜很受市场的青睐,‘种植’成为了村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渠道。”该村村主任吴松海高兴地说。

横峰厚植“绿色”绘就幸福生活底色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时指出,优美的自然环境本身就是乡村振兴的优质资源,要找到实现生态价值转换的有效途径,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横峰县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持续抓好大气、水、土污染防治工作,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绿色低碳工业和生态文旅产业,多措并举厚植绿色底蕴,绘就幸福生活底色。坚持护绿固本,擦亮生态底色。横峰县全面开展“四尘三烟三气”治理,实行县、乡、村三级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全面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城区全面落实新能源公交系统。上半年,该县空气优良率100%,居全省第一。留住一泓碧水,全面完成县城生活污水管网新建改造和生活污水处理一级A提标改造,建设了4个工业污水处理厂,12家重点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上半年,县、乡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坚持以绿生金,拓宽转化路径。发展生态农业,全面推进水稻、油菜“双制种”轮作,横峰成为江西规模最大的稻油制种轮作县。建成高品质果蔬采摘基地121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超30万元。发展生态工业,加快有色金属产业提质增效,先后引进了35个有色金属延链补链项目,38家企业完成技改升级,和丰智能电解、凯怡7种贵金属提取等多项生产工艺和治理设施属国内首创,居行业领先。发展生态服务业,整合乡村资源,实施“生态+文旅”融合发展模式,建成横峰铺矿影视基地、葛源星空露营基地等网红打卡地,让美丽山水“生金淌银”。创建3A级景区3个、4A级乡村旅游点2个、3A级乡村旅游点31个,众多在外创业的村民回乡办农家乐、开民宿、卖土特产,在家门口实现增收致富。

  坚持生态为民,提升生活品质。打造“精致小城”,全面打通“断头路”,生态空间布局逐步优化,市民推窗见绿、移步见景。横峰全域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乡镇),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省级森林城市。建设“和美乡村”,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完成全县660个村点的初步整治建设,全面完成了美丽集镇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受国务院督查激励,先后获得江西省美丽宜居示范县第一名、江西省村庄环境长效管护工作评估第一名等荣誉,6个乡镇成功创建省级生态乡镇,18个行政村创建省级生态村。

  (薛南)

上饶中院发布今年第8期诚信黑榜 8人上榜

  八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上黑榜

  (失信人信息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本报讯 彭科华 孙劼 记者贺巍报道:近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发布今年第8期诚信黑榜,对8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

  第8期诚信黑榜标的额最大的是广信区失信被执行人张浩与申请执行人梅宇鑫合同纠纷一案,广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张浩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梅宇鑫向广信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信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20日立案执行,案件标的额为17万元及逾期利息,被执行人张浩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张浩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横峰县失信被执行人杨柱林与申请执行人弋阳县福鑫水泥制品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横峰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杨柱林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弋阳县福鑫水泥制品厂向横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横峰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19日立案恢复执行,涉案标的额为15.3292万元,被执行人杨柱林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杨柱林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铅山县失信被执行人孔令冬与申请执行人熊丹民间借贷一案,铅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孔令冬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熊丹向铅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铅山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15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90000元,被执行人孔令冬至今尚未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孔令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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