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胡宝善问答网
2024-05-19 17:27:09

铅山: 筑“幸福巢”圆群众“安居梦”

  为筑好“幸福巢”,2022年,铅山县住房建设保障中心根据《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上饶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初步制定了《铅山县物业工作操作流程》《铅山县物业企业服务标准(试行)》《铅山县物业管理服务考核方案(审议稿)》。规范了前期物业招投标和承接查验、预售质保金、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等的工作流程及物业行业服务行为。制定了物业企业服务标准,推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制度,构建了信用监管体系。设立了物业矛盾纠纷调处平台,指导协调处理与物业的相关问题,2022年处理物业纠纷事件100余例,处理关于屋顶渗水、外墙开裂、下水管道堵塞、电梯故障的维修等信访问题约80件。协调各部门有效联动、齐抓共管。2022年,县住房建设保障中心20多次会同城管和社区联合发力,拆除小区违章搭建60余处。

  中心积极推进小区物业委员会的普遍建立,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培训和监督,引导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针对历史遗留问题,该中心让开发企业通过金融保函的形式缴全物业质量保修金,对有困难、有需求的企业及时给予帮助和扶持。对问题楼盘因开发商原因导致小区内物业维修资金滞缴,办理不了不动产权证等问题,统一登记处理。如今,这些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事项步入正轨,保障了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

  针对少数问题楼盘没有物业管理、小区环境卫生脏、乱、差,乱堆乱放、安全系数低,信访不断等问题,铅山县住房建设保障中心联合河口镇、社区居委会引进本县物业公司入驻。在铅山县住房建设保障中心的引导下,铅山县物业管理公司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社会责任意识,入驻小区立马解决了小区一直存在的二次供水不足、电梯停运、公共区域照明得不到保障问题,赢得业主一致好评。

  为圆群众“安居梦”,该中心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市场行为,提高行业诚信度和服务水平,对19家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在本县备案的外地物业企业均制定物业企业服务标准。2022年11月下旬,该县住房建设保障中心联合消防大队、市管局、城管局、卫健委、公安局、河口镇、社区工作人员对全县实施物业管理的34个住宅小区进行考核评比,根据评分结果,将小区分成3个服务等级,其中一级服务小区5个,二级服务小区15个,三级服务小区14个。对考评不合格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除责令限期整改、约谈企业负责人外,对连续两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依法清出市场,达到了以考评促提高,以考评促规范的目标。

  为确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时高效使用到位,铅山县住房建设保障中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批程序,并建立了紧急申请维修资金制度,在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需要立即抢修时,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可直接申请应急抢修。待应急维修项目完工后,再将维修项目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总额及业主分摊费用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切实维护业主的利益。(陈万民 王春仙)

茶亭经开区:学“廉”倡“廉” 擦亮“奋进底色”

广信讯 3月30日,广信区茶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开展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暨3·23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进行一场交流研讨、聆听一堂廉政党课、开展一次廉政测试等“四个一”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部署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以“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底线”为主题,廉政党课围绕清醒认识经开区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务求实效抓好集中性纪律教育、坚定不移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四个方面展开,强调党员干部要担当作为,踏实肯干,创先争优,树牢大局意识、底线意识,增强拒腐防变、廉洁自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活动中,与会人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终点↔起点》;部分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岗位就学习的所思所悟进行了交流发言;全体干部进行了苗头迹象测试。

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要以党规党纪严格规范自身言行,严守政治规矩,坚守廉洁标杆,强化自我约束,依规依纪依法履职,争做对党忠诚、严于律己、干净干事的标杆。(朱苗)


上饶中院发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事例

  某某公司诉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行政协议案

  基本案情:2020年,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上网拍卖某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某某公司中标后与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约定某某公司应于2020年8月前付清土地出让价款,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应于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后二个月内交付土地,双方还约定了违约条款。2021年1月,某某公司付清土地出让价款905万元,但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未出具《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以确认将案涉宗地交付某某公司。2022年,该公司以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全面履行交地义务并支付违约金(以905万元为基数按1%。逐日计算,自2021年3月9日起至交土地之日止)。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坚持调解优先,在开庭前、开庭后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既在法庭内调解,也到争议地查勘并巡回调解。承办法官在查明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违约情形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的违约责任大小,在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并重点督促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集体商定调解意见。经人民法院多次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调解书一揽子解决了违约问题,并为继续履行出让合同扫清障碍。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贯彻双赢多赢共赢审判理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典型的行政协议,合同标的额高、约定违约金也高,协议双方履行过程中易引发行政争议,进而产生标的额极高的行政协议诉讼案件,处理难度较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不囿于原告的诉讼请求,着眼于解决目前的违约责任及将来行政协议可否全面履行的问题,以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决心、诚心、耐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侯某甲诉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案

  基本案情:2022年12月侯某甲与程某某按传统方式举行婚礼,后到某区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时,被告知侯某甲的身份信息已于2010年与案外人章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能重复办理结婚登记。经查明,侯某乙(系原告侯某甲的姐姐)骗取婚姻登记人的信任,于2010年冒用其妹妹侯某甲的身份信息与案外人章某取得了结婚证。为此,侯某甲以某区民政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其与章某的结婚登记。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侯某甲于2023年提起行政诉讼,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起诉期限,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作出不予立案裁定。但群众利益无小事,侯某甲的诉求也迫切需要解决,承办人立即将该案报送至设立在某区司法局的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中心立即启动化解程序,将争议向案涉行政机关分流,案涉行政机关负责化解纠纷。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方协商以及司法局、民政局的积极配合,某区民政局主动撤销了侯某甲与章某于2010年办理的结婚登记行为并注销结婚证。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解决纠纷的典型事例。群众利益无小事,虽然侯某甲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但其实质诉求具有合理性、急迫性,也是关系侯某甲人格权的民生问题,人民法院主动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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