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章汉夫问答网
2024-05-26 03:20:38

最美人间四月天 一路繁花开饶城

上饶大桥

站前大道

滨江东路

黄沙塘水库

高其健 本报记者 吴淑兰 文/图

最美人间四月天,不负春光与时行。饶城的春天,总是葱翠绿荫缭绕,百花争奇斗艳,微风不燥,暖阳不骄,阳光所到之处,皆是温暖和希望。趁春光还在,笑靥如花,四月里,来饶城这些打卡点,寻一路繁花,在时光里逗留,在春风里陶醉。

◆打卡点1:博物馆

气温回升,暖暖的阳光普照大地,赶走了阴雨天气的阴郁。位于市中心广信大道的博物馆周边的樱花此时盛放,不少市民寻花而来,在浪漫的花海中定格美景倩影。

“樱开七日”,因为短暂。所以,樱花是不可错过的灿烂,快约上亲友一起漫游花海,签收春天的一份浪漫。

◆打卡点2:双塔公园

双塔公园位于城区滨江西路,是我市沿信江而建的一个公园。除了樱花开得正好,双塔公园还有桃花、山茶花等竞相盛开,五颜六色的花朵,带来了浓浓的花香。

从含苞待放到花团锦簇,花儿们终是化作飞红万点,却仍肆意张扬地再落一场盛大的樱花雨。

◆打卡点3:陆羽公园

陆羽公园位于广信大道以东,商业南路以南,德兴路以西,龙潭路以北,是一座生态、滨水的休闲公园。除了优美的江景、赏心悦目的长廊,陆羽公园花卉繁多,在碧桃、海棠、紫荆花、樱花等众多花卉的相互映衬下,公园显得格外绚烂。

樱花的绚烂、海棠花的柔美、碧桃花的清新、紫荆花的热烈,色彩斑斓,竞相绽放。它们或婆娑起舞,或静静含笑,如同一幅幅精致的画卷,让人流连忘返。

◆打卡点4:黄沙塘水库

一株株碧桃沿着黄沙塘水库周边开放着,从三清山大道与带湖路交叉口,一直开到信州大道。一朵朵碧桃花争奇斗艳,每一朵都有其独特的美丽与芬芳。

每一步,每一转,都是一处新的风景。每一朵花,都承载着春天的讯息,诉说着生命的绚烂,在这片花的海洋中,偶尔可以见到快乐的小鸟,在水面上嬉戏追逐,留下一串串欢快的涟漪。

◆打卡点5:凤凰大道

凤凰大道上的早樱刚刚开谢,碧桃花又缀满了枝蔓,柔柔的春风徐徐吹过,行走在道路上,闻着花香,听着鸟鸣,看着满目的花草,让人不由得心花怒放。

诗经有云:“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意思是说桃花怒放千万朵,色彩鲜艳红似火。春天百花齐放,群芳争艳,碧桃不一定是最美的,但却是最亮眼、最绚丽的存在。

◆打卡点6:天佑大道

到了天佑大道,你会看到道路绿化带盛开的角堇、石竹等草花,凸显春意盎然,美不胜收,让人流连忘返。而道路两旁,桃花、樱花、海棠、紫荆花等各种花朵也会随着车轮的行驶,此起彼伏地映入眼帘,让人应接不暇。

角堇一般可从深秋一直开花到来年的6月份,花期长达7个月,盛花期在春天。除了天佑大道以外,城区大部分道路中间绿化带都种植了五颜六色的角堇,十分美观。

◆打卡点7:茶圣路

经常路过茶圣路与紫阳大道交叉口处的市民不难发现,刚刚凋谢的樱花无疑也是一道十分亮丽的风景。早春的樱花,是娴静的纯洁,三月的春风,带来一片温柔的花海。错过了早春的樱花,不必遗憾,晚樱也悄悄抵达,徜徉着春天的风,粉色的花朵摇曳成海,你来或者不来,它们都在那里等你。

当下的饶城,是一座“四季常绿、季季有花”的缤纷城市,快趁着花开正艳,来个城市漫步吧。除了以上这些打卡点,城区还有很多值得一游的好去处,比如大家熟知的市民公园、创业文化公园、紫阳公园、沽塘公园、云碧峰森林公园,还有那些开着各种鲜花的景观大道。再过些天,城区的龙潭湖公园、市民公园、站前大道、紫阳大道等主干道绿化带边,随处可见娇艳欲滴的月季,它们或红色,或黄色,或紫色,或粉色……将会盛开得十分动人。

微信群朋友圈卖烟花?售卖转发都违法

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检查

本报记者 郑欢

春节临近,不少市民的朋友圈、微信群出现了一些烟花爆竹的售卖消息。那么,在网络社交平台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合法吗?对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烟花爆竹必须在合法的经营点销售,在微信群、朋友圈私自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并且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此外,私家车后备箱“摆摊”和个人路边“摆摊”售卖烟花爆竹也是违法行为;非法渠道购买的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

“如果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的烟花爆竹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爆竹,不算违法。但如果不仅发布销售信息还存在线上资金往来等销售行为,则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运输烟花爆竹,要由专门的人员、专门的车辆、取得运输许可证才能进行。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万或者违法所得超过1万,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春节期间历来是烟花爆竹经营、燃放旺季,在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请前往有资质和存储条件的零售经营点购买有安全保障的烟花爆竹,安心过大年,如发现网售行为请立即举报。

德兴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展 “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德兴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为职工群众宣传反诈知识,宣传员结合周边发生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讲解电信诈骗常用的作案手法和作案方式及预防知识。除了口头宣传,宣传员还现场指导职工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及使用方法、功能。同时,该院邀请德兴市公安局铜城派出所民警为职工进行法制宣传培训。民警零距离向医院职工宣传了《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内容,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细致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场面十分热闹。随后,民警向职工群众宣传刷单、赌博、冒充公检法等常见的诈骗手段和预防措施。

  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医院职工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反恐怖、反邪教知识,营造了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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