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孙念祖问答网
2024-05-23 07:42:22

龙溪村 “美丽经济”助力乡村振兴

说起家乡的变化,龙溪村村民祝乃根感慨不已,以前的龙溪村,一到下雨天,文昌阁学校前的道路到处泥泞,孩子们上学很不方便,如今平坦整洁的水泥路通到了村民家门口,村容村貌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们有信心把日子越过越好。”

龙溪村的美丽经济,离不开广丰区农文旅集团的赋能。集团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倾听民声,及时了解掌握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真正把群众反映的真实想法、有效建议吸收到工作中。

2022年以来,该区农文旅集团共投资650万元对龙溪村道路进行升级改造,投资建设旅游集散中心,增设路灯、长椅,铺设草坪,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合力打造龙溪成为3A旅游景区。在外务工的村民逐渐返乡,做起了民宿、餐饮、特色种植等产业,村民增收致富的路子越走越宽。

广丰区农文旅集团负责人多次到龙溪村与市政府办公室驻龙溪村工作队对接,走村入户,反复征求广大群众意见建议,除此之外,广丰区农文旅集团预投资200万元在龙溪村龙江桥头设立农家书屋,惠及人口近万人。帮助龙溪积蓄文化之势,引其冲向“新赛道”。

(刘尤列 曹先锋)

花厅镇集中“下访”解民忧

  “我想咨询一下低保标准可不可以提高?”近日,在该镇白塔村接访现场,村民向现场工作人员咨询,工作人员亲切地回复:“您方便把家里情况跟我说一下吗?家里几口人呢……”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耐心地向村民解答。“邻居做房子占了我家围墙,地基也比我家高,是不是违规了,希望这个问题能帮我解决一下!”周村村村民汪银水反映道。“您放心,我们马上去核实,一定解决,保证让您满意。”花厅镇党委相关负责人当即表态。经进一步核实,汪银水邻居建房符合相关程序,花厅镇对其建房严格按照“五到场一公示”进行管理,不存在超高现象。经镇村干部多次协商,最终双方就围墙、排水沟等问题达成一致。

  据了解,截至目前,该镇已开展集中“下访”9次,收集群众反映问题建议64件,现场解决51件,后续将持续跟进,确保问题解决。(黄宗振  潘清)

上饶中院发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事例

  某某公司诉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行政协议案

  基本案情:2020年,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上网拍卖某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某某公司中标后与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约定某某公司应于2020年8月前付清土地出让价款,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应于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后二个月内交付土地,双方还约定了违约条款。2021年1月,某某公司付清土地出让价款905万元,但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未出具《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以确认将案涉宗地交付某某公司。2022年,该公司以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某分局全面履行交地义务并支付违约金(以905万元为基数按1%。逐日计算,自2021年3月9日起至交土地之日止)。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坚持调解优先,在开庭前、开庭后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既在法庭内调解,也到争议地查勘并巡回调解。承办法官在查明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违约情形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的违约责任大小,在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并重点督促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集体商定调解意见。经人民法院多次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调解书一揽子解决了违约问题,并为继续履行出让合同扫清障碍。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贯彻双赢多赢共赢审判理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典型的行政协议,合同标的额高、约定违约金也高,协议双方履行过程中易引发行政争议,进而产生标的额极高的行政协议诉讼案件,处理难度较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不囿于原告的诉讼请求,着眼于解决目前的违约责任及将来行政协议可否全面履行的问题,以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决心、诚心、耐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侯某甲诉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案

  基本案情:2022年12月侯某甲与程某某按传统方式举行婚礼,后到某区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时,被告知侯某甲的身份信息已于2010年与案外人章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能重复办理结婚登记。经查明,侯某乙(系原告侯某甲的姐姐)骗取婚姻登记人的信任,于2010年冒用其妹妹侯某甲的身份信息与案外人章某取得了结婚证。为此,侯某甲以某区民政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其与章某的结婚登记。

  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侯某甲于2023年提起行政诉讼,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起诉期限,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作出不予立案裁定。但群众利益无小事,侯某甲的诉求也迫切需要解决,承办人立即将该案报送至设立在某区司法局的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中心立即启动化解程序,将争议向案涉行政机关分流,案涉行政机关负责化解纠纷。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方协商以及司法局、民政局的积极配合,某区民政局主动撤销了侯某甲与章某于2010年办理的结婚登记行为并注销结婚证。

  典型意义:该案系人民法院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解决纠纷的典型事例。群众利益无小事,虽然侯某甲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但其实质诉求具有合理性、急迫性,也是关系侯某甲人格权的民生问题,人民法院主动运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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