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何光宗问答网
2024-05-24 20:21:00

微信群朋友圈卖烟花?售卖转发都违法

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检查

本报记者 郑欢

春节临近,不少市民的朋友圈、微信群出现了一些烟花爆竹的售卖消息。那么,在网络社交平台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合法吗?对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烟花爆竹必须在合法的经营点销售,在微信群、朋友圈私自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并且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此外,私家车后备箱“摆摊”和个人路边“摆摊”售卖烟花爆竹也是违法行为;非法渠道购买的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

“如果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的烟花爆竹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爆竹,不算违法。但如果不仅发布销售信息还存在线上资金往来等销售行为,则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运输烟花爆竹,要由专门的人员、专门的车辆、取得运输许可证才能进行。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万或者违法所得超过1万,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春节期间历来是烟花爆竹经营、燃放旺季,在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请前往有资质和存储条件的零售经营点购买有安全保障的烟花爆竹,安心过大年,如发现网售行为请立即举报。

“可爱的中国”宣讲激发青年奋进力量

宣讲中,宣讲团成员围绕方志敏不屈不挠的斗争经历,进行红色故事情景剧的表演。一个个感人至深的红色故事,生动再现了革命先辈机智勇敢、不怕牺牲的伟大精神;一帧帧令人震撼的画面,拉近了大家与历史的距离。

宣讲团成员还与在场同学进行了互动交流,勉励青年学子们要坚定理想信念,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争做红色传人,从先烈崇高品格中汲取成长力量,将所学知识转化为爱国、强国、报国的实际行动,用最美的青春为“可爱的中国”而奋斗。聆听宣讲后,大家纷纷表示,要传承先辈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以青年之姿投入到为人民服务中去。

当天,宣讲活动由江西都市频道都市现场直播号进行现场直播,平台即时热度超813.40万人次,并由央视频、央视频移动网、环球时报3家央媒分发播放。同时,本次宣讲也在抖音、快手、今视频、爱奇艺、微博等35家媒体多平台进行同步直播,全平台播放超2034万次,评论区留言积极,互动活跃,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酒后驾车出事故 肇事逃逸被拘留

  2023年12月13日19时50分,玉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汽车被人撞了,肇事车辆逃逸。接警后,大队迅速展开行动,民警通过现场勘察、走访调查收集到的信息,再通过查看监控视频进行筛查比对,锁定涉案车辆的踪迹后,循线追查,确定了肇事逃逸行为人沈某的身份后,立即将沈某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询问,沈某承认了自己交通肇事逃逸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据沈某交代,案发当天晚上,他和几个朋友在一起喝酒,散局后,他抱着侥幸心理去开车,因为酒后头晕,没注意到后面停放着一辆汽车,倒车时将后面的车撞坏了。因为喝了酒开车,他怕处理交通事故时会被交警发现处罚,于是赶紧逃离了现场。

  目前,违法犯罪行为人沈某因交通肇事逃逸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罚款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颜喜胜  钱红)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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