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关仁问答网
2024-05-18 20:24:37

广丰区科技局开展“科技服务企业行”活动

  此次活动联合了全区23个乡镇(街道)共同开展,由区科技局班子主要领导带队,抽调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成立了2个专项服务组,采取“一线调研”形式,重点走访200余家全区近两年新引进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企业、规上企业。

  服务小组与企业“零距离”交流,了解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情况给予针对性建议;走访研发车间,与技术人员“一对一”进行交谈,摸排区域科技型人才队伍情况,发放并收集科技企业创新需求调研表。活动期间,指导25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59家企业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将服务、辅导工作前移,对企业有针对性地分梯队进行精准培育辅导,引导江西维易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同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功加入省科技创新联合体。深入企业现场宣讲《上饶市广丰区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关于加快江西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十条措施》等科技创新政策,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项目申报、技术合同登记等方面为企业答疑解惑。

  下一步,广丰区科技局将对所走访的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做到“一企一档”、跟踪服务、精准辅导,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全力护航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企业行”活动走深走实。(余凯)

 

信用出租平台:打造信任社区,实现共信用登3合作

信用出租平台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新型商业模式。

这种平台利用数字技术和大数据分析,通过对用户行为和信用记录进行评估,为用户提供租赁服务。

在这种平台上,用户可以借助自己的信用评分来获取各种服务,比如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共享办公空间等。

信用出租平台的兴起,一方面缓解了资源的浪费,提升了资源利用效率。

许多人在日常生活中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即便自己有需求,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资源或者设备,导致无法满足自己的需求。

通过信用出租平台,人们可以方便地租借到他们所需的资源,从而解决实际问题。

以共享单车为例,许多人在旅行或者出差时需要出行工具,但是不方便携带自行车。

通过信用出租平台,他们可以随时随地租到共享单车,方便快捷地解决出行问题。

另一方面,信用出租平台还能够促进信任社区的建设,实现共信用登3合作。

在传统的商业模式中,租赁双方之间缺乏信任,导致了许多租赁交易难以实现。

信用出租平台:打造信任社区,实现共信用登3合作

而信用出租平台通过建立信用评分系统,可以对用户的信用记录进行记录和跟踪,从而提升租赁双方的信任度。

通过信用评分系统,用户可以实现互相之间的信任交流,从而促进合作关系的建立和发展。

信用出租平台的发展离不开数字技术和大数据分析的支撑。

数字技术为平台提供了便利的交易通道,让用户可以随时随地租借所需的资源。

同时,大数据分析也为平台提供了数据支持,让平台可以更准确地评估用户的信用情况,从而提升租赁双方之间的信任度。

总的来说,信用出租平台是一种创新的商业模式,能够帮助人们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信任社区的建设,实现共信用登3合作。

随着数字技术和大数据分析的不断发展,信用出租平台有望在未来得到更广泛的应用和发展。

希望未来可以看到更多的信用出租平台出现,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贡献力量。

信用出租平台:打造信任社区,实现共信用登3合作

上饶中院发布今年第8期诚信黑榜 8人上榜

  八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上黑榜

  (失信人信息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本报讯 彭科华 孙劼 记者贺巍报道:近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发布今年第8期诚信黑榜,对8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

  第8期诚信黑榜标的额最大的是广信区失信被执行人张浩与申请执行人梅宇鑫合同纠纷一案,广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张浩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梅宇鑫向广信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信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20日立案执行,案件标的额为17万元及逾期利息,被执行人张浩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张浩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横峰县失信被执行人杨柱林与申请执行人弋阳县福鑫水泥制品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横峰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杨柱林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弋阳县福鑫水泥制品厂向横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横峰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19日立案恢复执行,涉案标的额为15.3292万元,被执行人杨柱林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杨柱林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铅山县失信被执行人孔令冬与申请执行人熊丹民间借贷一案,铅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孔令冬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熊丹向铅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铅山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15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90000元,被执行人孔令冬至今尚未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孔令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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