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王德茂问答网
2024-05-26 14:08:14

让“徽文化大观园”风采依旧

  婺源讯 婺源县借助全域旅游发展态势,针对婺源传统村落的鲜明特色,积极注入财政“活水”,实现了传统村落保护和乡村振兴的有机融合。

  牵好古建保护“牛鼻子”。自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开展以来,该县财政部门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传统建筑和历史建筑调查、认定、建档、挂牌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农村建房以及古建筑维修补助联审联批会议,及时研究古建筑维修补助及抢救性保护等事宜。截至目前,婺源县共有中国历史文化名村7个、中国传统村落30个,省级历史文化街区2个,古建筑3810处,被誉为“徽文化大观园”。

  打好资金利用“组合拳”。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的古村落、古建筑保护专项资金,并积极向上争取相关专项资金,同时鼓励利用财政资金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近年来累计争取和筹措古村古建、传统村落保护资金近3亿元,撬动社会资金达13亿元。完善和推广“古屋贷”等金融产品,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县古村古建生态产品价值进行核算评估,为古村古建使用权、经营权转让及托管提供准确可行的依据。

  下好绩效管理“先手棋”。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加强预算资金绩效管理,规范绩效目标审核,建立健全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拨付财政资金,确保资金投入与绩效产出相适应,实现专项资金从申报、下达和使用各环节绩效管理全覆盖。同时,强化资金使用绩效结果运用,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全程指导跟踪,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挂钩,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朱振华 程佳琦)

持续发力稳就业促民生

  就业事关千家万户安定幸福。按照党中央部署,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国内经济恢复持续向好,稳经济政策效果持续显现,就业形势逐步恢复,保持总体稳定。

  当前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确保就业大局稳定至关重要。要继续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保持稳就业政策总体稳定的同时,有针对性优化调整阶段性政策并加大薄弱环节支持力度,多措并举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纾困解难。

  稳就业需要持续扩大就业容量。今年需要在城镇就业的新成长劳动力达到1662万人,高校毕业生规模创近年新高,必须激发社会多方面力量,将就业政策落实落细。近日人社部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除了积极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录规模,还将就业政策落实行动聚焦在中小微企业上,在发挥公共部门岗位吸纳就业作用的同时,更大力度开拓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不断扩大就业的“蓄水池”,为人们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和机会。

  稳就业需要不断优化服务。数据显示,一季度,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在全国累计举办各类招聘活动5.8万场。一场场就业招聘,让求职者和用工单位之间实现有效对接。在接下来的三个季度,为了更好完成就业年度目标任务,必须做实做细就业服务工作,既要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同时还要大力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清理整顿,让就业市场更有序,着力保障求职者合法权益。

  稳就业需要兜牢重点群体就业底线。通过畅通线上线下失业登记渠道,对长期失业的求职者开展精准化就业帮扶,对未就业的求职者提供岗位推荐、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服务,提供“一对一”个性化援助、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做好托底安置。

  稳就业是一项长期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在保持稳就业政策总体稳定的同时,有针对性优化调整阶段性政策,加大薄弱环节支持力度,确保完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目标任务,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新华社记者叶昊鸣 姜琳)

本月起,上饶市生育医疗保障待遇提高

市民在医保窗口咨询相关事宜

本报记者 郑欢

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进一步提高职工和城乡居民生育医疗保障水平,1月1日起,我市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产妇生育医疗保障待遇进行了调整。

据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负责人虞力介绍,调整范围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其中一个方面是提高了我市生育门诊医疗费用保障水平。1月1日起,参加了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按照100%比例进行支付,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原来的800元调整至1200元,低于最高支付限额的,按实际费用支付。另一方面,我市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报销水平也有所提高。对于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线由原来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200元、500元、800元调整为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95%、90%、85%调整为100%、100%、90%,最高支付限额仍然按照职工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对于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线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100元、400元、600元调整为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90%、80%、60%调整为100%、100%、90%,最高支付限额仍然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执行。

采访中,虞力表示,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住院分娩以外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按照普通住院待遇执行。省外异地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试行)》规定执行。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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